山东沂水春秋古墓所出鉴盂铭“”字补说
2017-04-05苏影
摘 要:山东沂水春秋古墓新出铜盂“季”上字作“”,此形体金文首见,文中表人名用字。其构形情况学界至今看法不一。笔者认为它当是“”追加义符“總”而成的形声字,可分析为从總省,省声。它的出现为确切认识其金文中常见形体的意义提供了重要的信息。
关键词:沂水 铜盂 總 兼
2012年4月,山东沂水春秋古墓出土一铜鉴盂,上刻有三十三个铭文。拓片如图1。
图1:来自新浪网bohong的blog
其中第17个铭文,作下揭形:
它的出现为我们确切认识其金文中常见形体“”的意义提供了重要的信息,因此,有进一步研讨之必要。
目前对此铭文进行研究的文章有3篇:《华孟子鼎等两器部分铭文重释》[1]《山东沂水纪王崮春秋古墓出土铜器铭文考释及墓主人身份蠡测》[2]《山东沂水春秋古墓新出铜盂铭“滥”字释读》[3]。3篇文章都对铭文作了释读,几无分歧。释文如下:
唯王正月初吉丁亥,伯之孙君季自作滥盂,用祀用饗,其眉寿无疆,子子孙孙永宝是尚。
,金文首见,左邊从韭、井,右边从悤,可隶作。从铭文的辞例可知,此形体处于作器者名字的位置:“邛(江)伯厚之孫君季”,“季”是邛(江)伯厚的孙子,“季”当是其排行,“”当是作器者的字。
金文中有一常见形体“”,或作“”“”“”,在铭文中一般表示总括义,关于此形体的来源有很多看法,如郭沫若释为“摄”,何琳仪释“攀”等。目前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复旦大学陈剑的观点,认为此形体的上部作,是睫毛的“睫”的象形初文[4];二是林沄的看法,认为它是“葱”的本字。两种意见都颇有道理。此形体在金文中共出现45次(据华东师范大学“商周金文语料库”统计),多见于西周晚期的册命金文。如:
师克盨:司左右虎臣。
毛公鼎:命汝司公族。
叔夷钟:(兼)命于外内之事。
簋三(盖):(兼)五邑祝。
方尊:(兼)司六师八师。
伊簋:王呼命尹封册命伊官司康宫王臣妾百工。
谏簋:先王既命汝司王囿。
三年师兑簋:令汝司走马。
从上面所举文例可知,“”常与“司”“命”等动词连用,表示“总管”“兼管”之意,后面常与官职、领地、人员等名词搭配,义同后世的“兼”字。
再来讨论鉴盂上的形体:,它由左右两部分构成,左边是“”,右边是“悤”。左边与表示“总括”义的“”字的左边写法相同,也可以说它是省略了右边“丮”后的写法。那么它的构形当如何分析,这两部分哪一部分表音,哪一部分表意呢?
众所周知,形声字往往是在表意初文基础上追加意符或音符构成的,据统计,追加意符者居多。“”显然也是形声字,它的构形情况如何?我们依据林沄先生的思路,如果说“”是“葱”的本字,其右边的“悤”当是追加的声符,把读作“總”就顺理成章。
换一个思路,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是在“”的省体上追加“悤”作意符构成的。《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5]著录春秋早期同铭钟镈四件,编号分别为15763、15764、15765、15766,器名“曾侯子镈”,镈上有十九字铭文。其中最后一字如下揭形:
此形体可隶定作“”,当是钟镈之“镈”的异体,其构形可以分析为:从鐘省,镈省声,即在“镈”上追加义符“鐘”旁而成,因为在意义类属上,“镈”也是“鐘”的一种。有了“”字为例,我们可以这样类推:“”的构形,当是从總省,省聲,也就是说,它是在“”字上追加义符“總”而成,“”是表音的声符,“悤”是表意的形符。《说文》:“總,聚束也。从糸悤声。”引申表示全都具有,与上举文例中“”的意义相同。
由上可知,“”字的出现表明“”的确是总括意义上的用字,是表“全都具有”义的“兼”的专字,不过后来使用了“兼”字。因此,我们可以梳理出表总括义字的形体演变序列。如下:
总而言之,“”当是“”加上“總”省为义符,这个字还是读为兼,而不是总,后来用“兼”字取代了它。可能后来由于和“同时具有”“兼代”义的“兼”混淆,改用“总”去表达“全都具有”这一概念。
(本文为2015年江苏省哲社基金项目“商、西周金文偏旁全谱”[2015SJB482]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林沄.华孟子鼎等两器部分铭文重释[A].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建
所三十周年纪念论文集[C].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12-18.
[2]严鲁申.山东沂水纪王崮春秋古墓出土铜器铭文考释及墓主人身
份蠡测[J].三江高教,2012:45-48.
[3]苏影.山东沂水春秋古墓新出铜盂铭“滥”字释读[J].殷都学
刊,2013,(2):86-88.
[4]陈剑.甲骨文旧释“”和“”的两个字及金文“”字新
释[A].甲骨金文考释论集[C].北京:线装书局,2007:177-233.
[5]吴镇烽.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
社,2012:186-193.
(苏影 江苏常州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13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