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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的“相对自主性”
——马克思国家理论中的上层建筑难题

2017-04-05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2期
关键词:经济基础自主性市民

祁 涛

(复旦大学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 200433)

论国家的“相对自主性”
——马克思国家理论中的上层建筑难题

祁 涛

(复旦大学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 200433)

马克思的国家理论是马克思政治哲学研究中的核心问题,上世纪70年代英国马克思主义者引发了有关“国家相对自主性”的讨论,认为国家并不完全受经济基础的决定,其自身具有相对独立的能动能力。与之类似,阿尔都塞以“多元决定论”强调了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具有复杂的结构关系,社会机体的冲突与发展不可能被简化为某个单一的中心矛盾,相反,社会机体的矛盾是以多元决定的方式出现的。这些相关的国家自主性理论,都意在挣脱经济决定论的机械主义倾向,从而从上层建筑的视角来解释社会矛盾与社会结构的运动。从思想史上看,马克思先后面对着两种国家类型:弱的政治国家与强的政治国家。前者以抽象的形式主义与市民社会保持着距离;后者则自上而下地要求干预经济政策,体现为过分强烈的国家主张。因此,马克思本人关于政治国家的理解存在着视角上的转化。青年马克思的国家批判理论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造成政治国家并未真正吸纳社会要素,凌驾于市民社会之上的国家具有虚假的自主性。成熟时期的马克思更加关注资本与现代国家的同构关系,由此面对着现代民族国家的崛起问题。

上层建筑 国家理论 国家的自主性

一、 上层建筑的“多元决定论”:思想史与政治经验的双重面向

马克思的国家理论时至今日依然受困于经济决定论的阐释。一般认为,马克思的国家理论过分夸大了经济基础的决定性作用,国家问题被置于或强或弱的还原论(reductionism)解释框架。两种最为常见的误解是:包括国家在内的政治上层建筑完全决定于经济基础,前者只是后者的被动反应;另一种误解认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作用关系是共时性的因果律,上层建筑像“一次方程式”一样反映经济基础的变动。马克思与恩格斯否认过这样的误解,恩格斯在1890年回复布洛赫的信中就曾指明上层建筑的复杂性:

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式和这个斗争的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建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权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460~461页。

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强调了经济基础必然性的一面,却又同时否认了经济因素的唯一决定性。这意味着,有关上层建筑的解释不能单一地指向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中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以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交互关系,最终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成为历史事实。马克思的国家理论也面临着相同的局面,从属于上层建筑的国家与在该领域活动的多重矛盾共同汇合为上层建筑,它不仅需要在与经济基础的交互关系中理解自身,也要同上层建筑中其他因素相互综合。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唯物主义所阐释的现代国家处于两种基本问题之中:1. 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关系中,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的相对自主性意味着什么?2. 在上层建筑内部,国家又是如何与其他因素一起“多元决定”着历史发展的最终结果?

“多元决定”(Overdetermination)是阿尔都塞的哲学术语,它被阿尔都塞借以解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复杂关系。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关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经典表述只是在一般意义上表述了社会机体最主要的矛盾,历史上各种社会形态具有该矛盾的具体形态。阿尔都塞甚至认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表述仅仅是描述性的,是以一种隐喻的方式来描述社会,经济基础的决定性因素虽然是“最终审判”,它同时还承认法权、政治、意识形态这些上层建筑会影响经济基础的“最终审判”。*阿尔都塞著,杜章智译:《自我批评论文集》,台湾:远流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90年,第207~208页。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基本矛盾同整个社会机体的结构不可分割,也与该结构的存在条件与制约领域不可分割,在它的内部受到各种不同矛盾的影响。*阿尔都塞著,顾良译:《保卫马克思》,北京:商务出版社,2006年,第89、94页。因此,所谓“多元决定”意味着,社会机体的冲突与发展不可能被简化为某个单一的中心矛盾,相反,社会机体的矛盾是以多元决定的矛盾出现的。即使经济基础发挥着主导的、决定的作用,最终导致社会历史结果的原因却是多元的,经济基础不是单独起作用的因素,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及其所处条件都将最终影响到历史的结果。

阿尔都塞赋予了唯物史观一种结构主义的理解视角,社会运动被置放在结构的整体之中进行理解,结构之中的各个要素共同存在于结构统一体中,并根据最主要的矛盾关系彼此联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各要素处于结构中的不同位置,它们之间的关系说明社会结构本身是一种具有差异性要素彼此复杂接合的整体。结构主义解释所带来的结果是,传统马克思主义所坚持的二元关系转化为要素与结构、要素与要素之间的关系。解释社会与国家的途径不再是寻找唯一的决定性因素,而是去考察社会与国家所处的多重复杂的关系网,以及各个要素的相对独立性。因此,经济决定论与技术主义遭遇到重大的理论危机,前者完全取消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与能动性,无法正确理解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交互关系,从而让上层建筑在社会结构中丧失了意义;技术主义以生产技术为核心的生产力决定论,将唯物史观降低为工具主义,包括宗教、艺术、意识形态等等的上层建筑内容被排斥出社会结构,成为一种机械论的唯物主义。

从革命实践中诞生的马克思主义却是另一种景象,它往往具有警惕机械主义的自觉。相较于学术研究所处的文本环境,政治实践更加直接地体验到指导原则与斗争环境之间的张力,所以实践的马克思主义者更擅于从具体的斗争环境中主动调整经典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最典型的例子是毛泽东在《矛盾论》中的讲法。*“诚然,生产力、实践、经济基础,一般地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谁不承认这一点,谁就不是唯物论者。然而,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这些方面,在一定条件下,又转过来表现其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这也是必须承认的。当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的时候,生产关系的变更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年,第300页。他注意到上层建筑所处于的条件会深刻地影响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因为一切转化是依照历史条件的许可才得以可能的,用阿尔都塞的讲法是“始终是由矛盾在其中起作用的具体历史形式和历史环境所特殊规定的”。④阿尔都塞著,顾良译:《保卫马克思》,北京:商务出版社,2006年,第89、94页。这明确表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多元决定所要真正指向的,并不是这个结构本身,而是它们共同处于其中的历史条件。在《矛盾论》的理解中,生产关系之所以可以在特定时间内起支配性作用,乃是因为当时的历史条件将生产关系“临时性”地转化为首要矛盾,暂时取代经典解释中生产力的永恒支配地位。

总的来说,政治经验中总结的实践学说更加强调争取政治革命的主体地位,因此国家、政党组织、意识形态等等上层建筑的要素会被积极地用于政治运动之中,用以反对实存的经济关系对于革命主体性的压制。政党、国家的相对自主性空间也随之争取出来,用以协调、控制社会的经济要素与多方面发展。思想界却保持着相应的冷静,在反对经济决定论的同时,也十分警惕上层建筑过度地争取主体性,尤其是反对过分强调上层建筑的主体论哲学。阿尔都塞指出,上层建筑自身也受到历史条件的特殊规定,其中一部分是上层建筑中的重要因素,如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宗教等,另一部分是国家的内外历史形势,国家内部的传统、习俗等与国家所处的国际环境。上层建筑的“相对自主权”始终受到历史条件的约束,并非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历史条件。通过引入历史条件的约束机制,“多元决定论”最终指向了结构内部的不平衡性。我们无法像公式一样套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是因为特定社会结构所面临的历史条件是不同的,从而社会结构各要素的不平衡性各有差别。如果以国家为单位,则不同国家因为各自不同的历史条件以各种形式展现着这种不平衡性。

佩里·安德森的《绝对主义国家的谱系》是一部以国家为视角展现不平衡性的著作。安德森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表明了为什么选择国家作为反思的中心问题之原因,并且指出了这种视角是不可或缺的。安德森认为,阶级之间的长期斗争最终是在社会的政治层面而非经济或文化层面得以解决。*Perry Anderson, Lineages of the Absolutist State (London:Verso 1985) 11.真正的历史分析的形式同样需要选取“自上而下”的方式(history from above)。从绝对主义国家到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和瓦解过程中,安德森承认了阶级之间斗争的历史,也从阶级统治的复杂机制中看见生产关系的重大变迁。在这个意义上,安德森研究的“国家转向”与分析经济基础出发的经典理论形成了相互补充的平衡关系。

在安德森的视角中,不同国家的资本主义转型取决于该国具体的可行性条件,在特定国家的资本主义转型中,经济基础与政治上层建筑的关系会因为既有的地理原因、阶级构成、与邻国的军事关系等等因素产生独特的历史情境。由于经济基础与政治上层建筑在不同时期支配地位各有不同,它们共同形成的历史情境呈现出极其复杂的样貌。就不平衡性上而言,西欧各国从资产阶级革命到建立民族国家的历史,反映了各国建立现代资本主义在时间上的不协调性。时间上的差异性对应着民族国家构成与演变的深刻差异,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忽视时间的不协调性,总是在所有的历史线索中寻找经济基础积极的变革因素,以期为所有国家的发展寻找到一个标准的解释。但是,由于国家发展有先后顺序,不同国家面临着不同的内部状况与外部环境,因此国家的相对自主性与国家所处的内外条件共同构成“多元决定”的外部环境。

综上而论,马克思国家理论中的国家“相对自主性”问题实质指向了对于唯物史观的根本理解,我们如何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平衡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或是它们在历史境遇中的展开是如何遭遇到相应的力量关系,这些都决定着国家“相对自主性”的空间与效果。该问题始终需要被放置于包含着经济基础的整体结构中,并在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中进行理解。从马克思哲学的发展轨迹上看,马克思本人的研究路径数次转向,但他对于现代国家的基本判断却基本稳定,国家不能够孤立地成为批判对象,而只能够通过分析社会来理解国家。所以,马克思的国家理论总是在处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而非仅仅针对国家。因此,有关国家的自主性问题,我们将从马克思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讨论中做出回应。

二、 社会与国家的错位关系:失衡的国家自主性状态

青年马克思讨论国家问题开始于对黑格尔国家哲学的批判。这场批判的核心问题是颠倒黑格尔法哲学中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市民社会掌握着比政治国家更多的现实性。就国家“相对自主性”而言,青年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国家的神秘性,其实指向了黑格尔意义上“相对自主性”的国家理论,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说明了伦理国家是扬弃了市民社会特殊性的普遍性存在,从而在更高层次上享有不被支配的权力,所以是具备自主性的政治实体。马克思的批判表明,黑格尔所理解的国家相对自主性,实际上是建立在社会与国家的错位关系中的,社会与国家相互阻隔。

黑格尔国家哲学具有双重的性质:一方面它以思辨哲学的形式为现代国家立法,它承认了现代化的经济因素在现代政治中的合理性,并将其积极纳入政治生活中;另一方面,它也为当时的普鲁士政权进行辩护,即使普鲁士政权落后于其他资产阶级国家的发展水平。马克思敏锐地注意到黑格尔国家哲学的双重性质,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描述黑格尔国家哲学的后一种性质时,使用了“时代错乱”(anachronism)这一词汇:

如果想从德国的现状本身出发,即使采取唯一适当的方式,就是说采取否定的方式,结果依然是时代错乱。……即使我否定了1843年的德国制度,但是按照法国的纪年,我也不会处在1789年,更不会是处在当代的焦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00~201页。

马克思使用“时代错乱”表达了与佩里·安德森类似的意思,是在世界历史意义下提示出不同国家在发展上的差异性。马克思的“时代错乱”表达了两种时间错位关系。第一种是指德国现状严重滞后于西欧诸资产阶级共和国,在实存的国家对比中存在着“时代错乱”。德国的旧制度从属于旧欧洲,马克思特地选取1843年与1789年这两个自然时间的计数,揭示德国的前现代性与现代世界之间的时间错位。

第二种时代错乱是指德国思辨哲学与实存政治的错位。这是马克思针对黑格尔的国家哲学所做出的批判。思辨哲学与政治国家之间的相互对应关系是黑格尔国家哲学的重要特征,然而马克思敏锐地意识到黑格尔政治国家的理念与实存普鲁士国家之间的错位。黑格尔的国家哲学中所包含的现代性内容,特别是市民社会部分尚未能够在实存的普鲁士国家中充分展开,它只是在理论中所理解的市民社会之抽象含义。黑格尔政治哲学将市民社会上升为现代国家,并最终把普鲁士国家伪装成现代国家,在马克思看来,这种现代国家并不具有现代市民社会作基础。

从前现代国家转变为现代民族国家,一个重要的特征是,国家要从“治安国”发展为“法治国”,即形式理性充分整合入国家的日常管理中,让整个国家的统治具有管理的法理性,最终国家将通过法理性而获得合法统治。治安国则是彻头彻尾的统治(governing),一种基于治理技艺的警察国家。所以青年马克思对普鲁士国家的批判,是对于绝对主义“治安国”的批判。

“治安国”与黑格尔的国家哲学的相似性在于双方都保持了国家行政的神秘性。警察国家的治理技艺的最大奥秘就在于保持它的神秘性,反映在哲学中,它就是抽象的形式主义。它保持着与内容之间的距离,它不接受内容是由于它的自我保护机制,一旦社会内容进入到抽象的形式中,政治制度就会遭到社会实体性内容的冲击,统治术就不再奏效。社会内容大致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社会的经济要素。警察国家对待市民社会的经济要素持有简单的立场,将国家的经济属性限定在税收功能上。税收保持着国家上层建筑的运转,并且尽量保持与市民社会之间经济关系的单纯性,避免市民社会通过经济控制国家。另一方面,社会内容也包括社会的基本矛盾。市民社会的矛盾是市民社会原则的产物,该原则无法自我克服其中的矛盾,国家原则在此时需要调和社会矛盾。不过,警察国家甚至拒绝承认这种社会矛盾,更不要说去解决该社会矛盾了。

阿尔都塞将普鲁士国家的政治结构形容为一种“金字塔状”的国家结构,它除了展现权力的等级和支配性之外,还展现了与黑格尔思辨哲学所不相容的特征。黑格尔思辨哲学不可能兼容一种金字塔状的结构,这种结构设置了层级之间的障碍物,阻碍着概念的前进运动,最终破坏了黑格尔哲学的逻辑结构。也就是说,黑格尔哲学中象征着真理的“圆圈运动”在普鲁士王国中消失了,不断返回自身的自我否定性消失在普鲁士王国的政治结构中。它的运动方式是“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的运动同时也是在另一方向上的折回运动;当然,两个极端之间是不会相遇的,除非在象征性的意义上,即作为一种畸形发展的结果才会那样”。*阿尔都塞著,唐正东、吴静译:《黑格尔的幽灵》,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64 页。

所以,黑格尔理论中国家所具有的自主性,是建立在与市民社会的分离状态之上,政治上层建筑的“治安国”应该是被市民社会扬弃的内容,它最终限制了市民社会的发展。最重要的是两者无法进行合理的交互作用。作为真实内容的市民社会与作为统治形式的普鲁士国家,在内容与形式的辩证法中都无法做到调和,黑格尔哲学意义上的扬弃并没有如期实现。市民社会的经济因素从没有真正融入到国家的政治性中,官僚政治越是纯粹政治性的,它就越是表达了自己在经济上的缺乏,它就越是证明自己脱离了社会内容。所以,青年马克思要求市民社会取代政治国家,并非要求消灭国家,而是以市民社会为尺度建立现代化的政治上层建筑,使得社会与国家处于正常的互动关系之中。因此,马克思并没有将一切历史时期的国家形式都视为反动的政治要素,他只是反对国家将自身隔绝于经济因素之外,拒绝与经济基础进行正常互动。青年马克思对黑格尔国家哲学的批判,最终要求国家将发展的自主性交还给市民社会。

然而,19世纪在欧洲全面展开的民族国家运动构成了另一种挑战。伴随着民族资产阶级的胜利,民族国家展现了另一种“相对自主性”,它们往往积极主动地要求领导经济基础的变革,此时,国家就不再是某种远离经济基础的事物,它们反过来积极地介入到经济基础的变化中。马克斯·韦伯在19世纪末提出过经典的表述,当经济基础尚未充分发展的时候,政治上层建筑便已经意识到经济发展的缺乏,进而要求国家自上而下地介入到经济基础的变化中。不仅如此,政治上层建筑拒绝被动地等待经济基础的改变,而是率先借助国家的政治权力改变国家经济的走向。

韦伯的政治主张力图克服国家发展的不平衡性,这是19世纪德国完成了国家统一以后所面临的挑战。总的来说,东部的农业经济与西部的工业革命开始整合为统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且逐渐建立了与之相符的社会结构。但是,1848年革命的失败无法让资产阶级撼动封建贵族在政治上对德国的支配,但是以建立真正的现代工业国家为目标的民族国家转型,使德国建立了资产阶级与容克地主共存的调和性政治上层建筑。

具体地说,德国面对着两类发展的不平衡状况。1. 国内发展的不平衡,德国西部的工业地区发展出趋向于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德国东部的农业地区在物质生活层面上落后于西部地区。一方面,维持普鲁士地主阶级统治地位的经济前提开始崩溃,另一方面代表工业资本主义的市民阶级开始同化地主阶级的价值系统。德国国家内部的不平衡状况造就了全新的经济—政治的支配关系。2. 德国作为后发的工业国家,相较于率先发展的英法等国,在资本主义全球体系中都处于落后地位,在民族国家的竞争体系中,德国因为落后而被迫暂时接受一种从属地位。如果说,第一种不平衡状况是作为既定事实的经济状况,第二种不平衡状况则通过民族国家之间竞争关系,产生了民族国家的斗争(Kampf)意识。民族国家之间的经济竞争逐步上升为政治层面的斗争关系,正如卡尔·施米特认为,“国家概念以政治的概念为前提”,而政治又是在具体生存意义上区分朋友和敌人,即区分与其他民族国家的关系来明确自身国家的政治性。韦伯认为:

全球经济共同体的扩展只不过是各民族之间相互斗争的另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并没有使各民族为捍卫自己的文化而斗争变得更容易,而恰恰使得这种斗变得更困难,因为这种全球经济共同体在本民族内部唤起当前物质利益与民族未来的冲突,并使既得利益者与本民族的敌人联手而反对民族的未来。*韦伯:《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第92页。

有关敌我矛盾的斗争意识,旨在克服对民族的抽象理解,而是以敌对的他者明确本民族国家作为统一有机体的确定性。民族国家在民族国家间的斗争中处于永不停歇的状态,民族国家要拿出自己的自我主张。在韦伯看来,民族国家的自我主张标准是“国家理由”(reason of state),它决定了民族国家要以民族利益为尺度重新调整国家内部的阶级状况、制度安排、经济政策以及价值取向。

韦伯同时注意到,掌握经济权力的阶级与掌握政治权力的阶级存在着错位。他发问:“德国市民阶级是否已成熟到可以成为德国民族的政治领导阶级?”现有的德国民族国家并不是由市民阶层所建立的国家,市民阶层与无产阶级都无力承担国家的政治权力。*韦伯:《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第102页。韦伯所担忧的阶级问题,实质上是关乎现代化的领导权问题。现代化进程即是一套有据可循的现代技术机制,必须由与之利益相配的阶级来领导。德国的实际问题恰好在于符合现代化利益的民族资产阶级尚未能具备现代化的领导权。

在此,我们触及到民族国家要求获得“相对自主权”并能够干预经济政策时所遇到的核心问题,民族国家要求社会中各自分离的经济因素统一到作为民族统一体的政治权威之中。新兴的民族国家基于现代国家的内在法则,要将现代经济体系的运转所必需的法律和行政程序融贯于经济生活之中。所以,与其说韦伯所讨论的是“相对自主权”问题,毋宁说韦伯是在现代性的框架之中,以国家权力的主体视角讨论政治与经济关系问题。韦伯与马克思一样,承认资本主义经济与现代国家的基础是普遍的分离状态,劳动者与物质生产手段、财政手段、行政手段等相分离。*韦伯:《经济与社会》,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562页。作为社会学家的韦伯同时强调,形式理性的普遍法律要贯穿在诸种分离状态之中,否则国家更不能进行治理,更不用说是现代意义上的政治权威了。

在这里,韦伯的理论提供了另一种错位的社会与国家关系。当民族国家的经济状况不足以支撑相应上层建筑时,民族国家在地缘政治与国际贸易中所受到的压力促使上层建筑优先强调国家的政治性,高度强化了国家的能动性。在这种历史时刻,国家的相对自主性获得了支配性的地位,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面临着同样失衡的状态:国家自上而下地整合经济的分散,使得经济的自主性受到抑制,过于强势的民族国家将社会的经济因素服从于国家的政治诉求。

三、 从“缺乏”到“同质”:马克思国家理论的相关回应

马克思对民族国家的问题有着明确而直接的回答。他承认民族国家是历史发展阶段的政治产物,他也同时认为民族国家总是处于全球体系(世界市场)中的民族国家,民族国家的界限将会被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所冲破,无产阶级最终能够超越自己的民族性。*“也只有无产者才能够真正做到这点,因为每个国家的资产阶级都有他们自己的特殊利益,而且由于他们认为这些利益高于一切,他们无法越出民族的范围。……可是全世界的无产者却有共同的利益,有共同的敌人,面临着同样的斗争,所有的无产者生来就没有民族的偏见,所有他们的修养和举动实质上都是人道主义的和反民族主义的。只有无产者才能够消灭各民族的隔离状态,只有觉醒的无产阶级才能够建立各民族的兄弟友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666页。然而,更加根本的问题依然在于,唯物史观的理论框架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接受民族国家的自主性。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不仅无法很好地回应19世纪末德国民族国家的问题,也很难解释《国家与革命》、《矛盾论》等马克思主义著作与马克思国家理论的兼容问题。

很多研究已经表明,青年马克思与成熟时期的马克思从不同层次分析了现代国家问题,对青年马克思而言,理解市民社会问题是理解现代国家本质的核心,1848年之后的作品则更加聚焦于现代国家是如何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历史作用中演进而来,以及在资本主义时期现代国家如何协助资本控制劳动。然而,马克思却一直指出,国家的自主性总是具有一定的假象,要么是国内的阶级力量处于平衡的状态,要么国家本身以虚假意识形态方式散播着自身独立的谎言。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的官僚政治批判揭示国家会制造虚假的自主性,国家批判的落脚点是指认社会与国家的分离状态。与成熟时期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相比,该文本是面向与资本主义制度相契合的官僚制度,这种政治上层建筑形式依赖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塑造,因此官僚制度的发展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是在同一个方向上。然而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君主制下官僚制度的诞生是基于政治异化的分离状态,它的生命力取决于它与资产阶级经济生活的外在分离,而不是与之同构共生的关系。因此,君主制下官僚政治值得被批判,不仅仅是因为国家本身的虚假性,也因为国家与社会相分离的形态需要批判。

马克思使用了“内容”与“形式”的对立——黑格尔逻辑学的方式——来表达国家与社会的矛盾,国家只以僵硬的形式存在而不具备社会内容,况且国家与社会还保持着分离的状态,国家的政治合法性不来自于社会的许可,却拥有了治理社会的政治权力,那么只能说,政治合法性是国家赋予自身的合法性,政治是一场自我授权的行为。所谓形式,是针对缺乏社会内容的政治形式。马克思认为,真实的内容总是来自于市民社会的内部。马克思在批评普鲁士国家时意识到,政治合法性归根结底依赖于社会中的经济因素,而非自我授权的合法性。国家封闭自身所带来的“相对自主性”恰好表明国家存在着严重的缺乏(insufficiency)。市民社会的经济因素被限定在市民社会内部,作为形式的国家与作为内容的经济因素没有建立交互联系,国家的存在只是为了克服市民社会的非政治性。于是黑格尔预先从逻辑上设立的政治的普遍性是高于经济社会的特殊性,最终以政治压倒经济的方式“扬弃”政治异化。在这个过程中,市民社会的经济因素从没有真正融入到国家的政治性中,官僚政治越是纯粹政治性的,它就越是表达了自己在经济上的缺乏,它越是证明自己脱离了社会内容。马克思从这个角度批判了国家的纯粹政治性与伦理性。

至1845年前后,马克思开始注意到国家之间的贸易,以及资本主义体系内民族国家发展不平衡所带来的问题。此时,德国民族资产阶级逐渐增强了社会对于国家影响力,然而,他们仅仅要求从国家内部发展资本主义,而不是基于世界市场的目标来改变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马克思一样表达了批评态度,这一点体现在马克思批判李斯特的贸易保守主义中,他的批判几乎提前回应了19世纪末韦伯的挑战。

李斯特的贸易保守主义是民族国家与民族资本主义取得同盟形式的表达,国家的社会环境与政治环境要保护本国的工业生产力。他反对英国式自由贸易,因为自由贸易的前提条件是不同国家之间经济实力的不平等,落后国家接受自由贸易的协定会损害到本国资本主义的发展。马克思对李斯特的批判延续了1843年的批判路向,他认为市民社会的组织形式包含着现代社会的自我解放,但贸易保守主义再度给了国家以机会来干涉市民社会:

他通过保护关税限制对外贸易,他断言农业通过工厂工业将迅速达到它的高度繁荣。因此,社会组织总括起来就是工厂。工厂是社会的组织者。工厂所造成的竞争制度是最好的社会联合。工厂制度所创造的社会组织是真正的社会组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51页。

马克思所着力反对的,是贸易保护主义把民族国家与资本主义的联合形式视为最高原则,这意味着从社会组织中产生的、更为普遍的交往形式变得不再可能,国家不能在社会组织尚不发达的时候实现更好的发展。在民族国家内部,贸易保守主义表面上是在争取德国的利益,却因为它过分强调保护本国经济,而让政治统治得以可见的方式维护着特定阶级,特别是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而视其他阶级的利益不顾。所以,马克思在揭露普鲁士国家的神秘性之后,也意识到即便国家形式内部存在着矛盾,但国家也不会自我瓦解,国家的瓦解只可能从外部经由某种高于国家的异质性力量发生。在1843年,马克思寄希望于市民社会内部所发展的组织形式重新占据国家内容,以克服与国家之间的分离形式。当他批判贸易保护主义及作为其政治形态的民族国家时,市民社会扬弃国家的方案增添了世界市场的环境因素,基于世界性的普遍贸易往来是市民社会扬弃国家的重要条件。

到了《资本论》时期,韦伯式的民族政策得到了正面回应。民族国家的权力运作原则与资本逻辑形成了同质化关系,无论民族国家处于何种发展阶段,面临着何种力量关系,民族国家的差异性都可以归结为资本主义的共性:

但是,不同的文明国度中的不同的国家,不管它们的形式如何纷繁,却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建立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基础上,只是这种社会的资本主义发展程度不同罢了。所以,它们具有某些根本的共同特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13页。

“根本的共同特征”是指资本主义社会在生产关系上的共性,民族国家是资本主义的政治外壳。韦伯的民族政策所赋予国家的自主性与领导权,实际上是因为德国在资本主义发展程度上的落后,促使德国自上而下地强化资本主义社会的共性。只要德国的社会与国家实现了发展的协调性,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就自然可以用资本主义的一般规律进行解释,国家便失去韦伯所期望的绝对主导权。

事实上,即使民族国家显示着强势的作用,它也可能是纯粹的形式,并不真正具备社会内容。在资本主义时期,国家表面上拥有非常强的国家能力,但实质是资本控制了国家决策的方向。资本与国家的同质化过程中,国家成了形式上的上层建筑。葛兰西对马克思国家理论的发展,很好地更新了马克思主义有关民族国家问题的解释。在葛兰西看来,资本主义时期的国家本身就没有内容,它充其量只是一个占位符号。在黑格尔的国家哲学中,国家要主动吸收市民社会的合理内容,从而获得自主性;葛兰西却将历史运动的方向反转过来,国家没有主动吸收的能力,相反市民社会具有极强的渗透能力,原本应该属于国家的政治内容被反向吸收到市民社会之中,国家只是占据了市民社会尚未发展的部分,而市民社会却在吸收国家内容的基础上,上升为某种政治社会。* 葛兰西的国家概念与韦伯的担忧不无关系,国家能力在此刻呈现出衰弱趋势。葛兰西认为:“人们必须经过‘国家’等于‘政府’、‘国家’等于‘市民社会’的阶段,到达国家成为守夜人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国家变成强制性的组织,将保证治理有方的社会的各种因素继续不断扩散发展,而国家本身的专制和强迫干预活动将逐渐减少。”见葛兰西:《狱中札记》,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19页。上层建筑的国家成为形式,证明了它自身缺乏吸纳市民社会的能力,它只能以统治的方式来操作政治。葛兰西的解释是完全现代的,他用两者同质化(homogenization)的关系取代了传统的对抗性关系,市民社会不断吸纳国家的内容,当后者彻底退格为形式的存在,成为一种只有名称却没有内容的符号,国家的“相对自主性”即以符号的形式伪装着进行统治。确切地说,国家成为资本的“发声器”。

四、 结 语

马克思国家理论的中心一直是国家与社会的交互关系。因此,国家“相对自主性”虽然构成了理解马克思国家理论的困难,却也极好地证明马克思对于现代国家一以贯之的理解。无论是针对封建性质的君主制国家,还是针对以民族资产阶级为主体的民族国家,国家一直是作为一种“关系”的国家,从而不可能获得彻底的独立性以及运用政治权力不受约束性。因此,国家的“相对自主性”一方面仅仅拥有极为有限的运作范围,另一方面它也不断地指向具体的关系变动,国家要在社会运动的变迁中调试自身,保持着与社会的结构性联系。所以,马克思国家理论诉诸于鲜明的历史性,任何一种国家形式都因其历史性而终将被超越。

正如吉登斯所言,马克思将国家看作是一种舞台,社会、经济利益的冲突在国家的舞台上以斗争的形式得到解决,国家是让各种经济关系得以落实的协调性框架。*吉登斯:《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第214页。更加重要的是,国家权力所渗透的经济利益、阶级矛盾使得国家不是具有单一政治性的实体,而是存在于具体历史条件下,被多元决定的复杂结合体。正因此,马克思对于国家持续的批判立场,蕴含着更广阔的现代性批判视域。

[责任编辑 晓 诚]

“The Relative Autonomy” of the State: The Problem of Superstructure in Marx’s Theory of the State

QI Tao

(SchoolofInternationalRelationsandPublicAffairs,FudanUniversity,Shanghai200433,China)

Marx’s theory of the state is a central topic in the study of Marx’s political philosophy. In the 1970s, a discussion on “the relative autonomy of the state” rose among British Marxists who believed the state not to be completely determined by the economic base but to have within itself a relatively independent capability of activity. In a similar way, Althusser with his notion of overdetermination emphasized the complex structure existing between the superstructure and the economic base, and the impossibility of reducing to a single central contradiction the conflict and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 organism; rather, the contradictions of the social organism emerged as overdetermined contradictions. All of those theories on the autonomy of the state aimed to get rid of the mechanistic tendency of economic determinism and hence to explain social contradictions and movements of the social structur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superstructure. With regard to the history of ideas, Marx witnessed two successive types of the state, i.e., the weak and the strong political states, the former distancing itself from civil society in an abstract manner, while the latter attempting to intervene from above with economic policies that embodied overly strong wills of the state. There is therefore a shift in perspective in Marx’s own understanding of the political state: the young Marx’s critique of the state claimed that the separation between civil society and the political state led to the failure of the political state to truly absorb elements of society and a false autonomy of the state over and above civil society; the mature Marx, however, paid more attention to the isomorphism between capital and the modern state and thus took into account the issue of the rise of the modern nation-state.

political superstructure; theory of the state; the relative autonomy of the state

祁 涛,哲学博士,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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