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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现状研究及建议

2017-04-05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17年2期
关键词:运行状况燃煤排放量

王 玉

(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长春 130012)

吉林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现状研究及建议

王 玉

(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长春 130012)

本文从吉林省用煤现状分析入手,在全面了解吉林省煤炭消耗现状的基础上,将火电、集中供热、水泥、钢铁冶炼和其他行业的燃煤锅炉使用现状、大气污染污染物产排现状及处理设施运行现状进行了分析,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吉林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现状;建议

2013年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目前吉林省空气质量改善效果初显,但“达标”任务依然艰巨。

1 吉林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治理现状

1.1 吉林省煤炭消耗现状

吉林省煤炭消耗量约为1.1亿t/a,其中:火电和集中供热行业年煤炭消耗总量约占吉林省煤炭总消耗量的60%。吉林省2011-2015年用煤行业情况见表1。

表1 吉林省2011-2015年用煤行业情况一览表 (万t/a)

1.2 吉林省燃煤锅炉使用现状

根据“十二五”规划期间环统数据显示,吉林省现有燃煤锅炉约为2750台,窑炉约为154座。35t/h以上燃煤锅炉主要用于火电和集中供热行业,约占全省燃煤锅炉总台数的24%。吉林省燃煤锅炉以35t/h以下为主,约占全省燃煤锅炉总台数的70%。10t/h以下小型燃煤锅炉约占全省燃煤锅炉总数的58%。2015年吉林省燃煤锅炉使用现状见表2。

1.3 吉林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产排现状

吉林省火电和集中供热行业SO2年排放量约占燃煤锅炉总排放量的60%,火电和集中供热行业NOx年排放量约占燃煤锅炉总排放量的70%,火电和集中供热行业颗粒物年排放量约占燃煤锅炉总排放量的65%。

吉林省火电行业2015年SO2排放量约占产生量的26%,污染物控制水平仍有提升空间;NOx排放量约占产生量的73%,减排潜力极大;颗粒物排放量约占产生量的1%,污染控制水平较高。

吉林省集中供热行业2015年SO2排放量约占产生量的89%,减排潜力极大;由于没有体现烟气脱硝处理效果,导致NOx减排潜力极大;颗粒物排放量约占产生量的7%,颗粒物污染控制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表2 2015年吉林省燃煤锅炉使用现状一览表

吉林省水泥行业2015年由于没有体现烟气脱硫处理效果,导致减排潜力极大;NOx排放量约占产生量的79%,减排潜力极大;颗粒物排放量约占产生量的1%,污染控制水平较高。

吉林省钢铁冶炼行业2015年SO2排放量约占产生量的68%,减排潜力极大;NOx排放量约占产生量的69%,减排潜力极大;颗粒物排放量约占产生量的5%,颗粒物污染控制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吉林省其他行业以10t/h以下小型燃煤锅炉为主,存在大气污染治理水平低,烟粉尘排放普遍不达标现象。其烟粉尘排放量约占35t/h以下燃煤锅炉烟粉尘排放量的50%。吉林省燃煤锅炉2012-2015年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

表3 吉林省燃煤锅炉2012-2015年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1.4 污染处理设施运行现状

吉林省火电行业2015年有脱硫效果的企业占全部企业的78%,污染治理技术和处理设施运行状况仍有提升空间;有脱硝效果的企业占全部企业的32%,污染治理技术和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提升空间极大;有除尘效果的企业为100%,污染治理技术和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水平较高。

美的的捐赠支出有部分是直接对外捐赠,不属于公益性捐赠,不能在税前扣除。为了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税款,美的应该结合自身情况通过公益性团体进行捐赠,将捐赠支出控制在扣除限额之内,并且在捐赠中还包括有实物捐赠,实物捐赠企业不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还要缴纳增值税。因此,美的选择对外捐赠方式时应该尽可能选择现金捐赠,且要合理控制捐赠金额。

吉林省集中供热行业2015年有脱硫效果的企业占全部企业的9%,污染治理技术和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提升空间极大;有脱硝效果的企业为0,污染治理技术和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提升空间极大;有除尘效果的企业为100%,但污染治理技术和处理设施运行状况仍有提升空间。

吉林省水泥行业2015年有脱硫效果的企业为0,污染治理技术和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提升空间极大;有脱硝效果的企业占全部企业的16%,污染治理技术和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提升空间极大;有除尘效果的企业为100%,污染治理技术和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水平较高。

吉林省钢铁冶炼行业2015年有脱硫效果的企业占全部企业的19%,污染治理技术和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提升空间极大;有脱硝效果的企业占全部企业的6%,污染治理技术和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提升空间极大;有除尘效果的企业为100%,但污染治理技术和处理设施运行状况仍有提升空间。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火电行业

截止2015年,吉林省共有火电企业73家(包括自备电站;其中11家生物质发电),被国家认可具有脱硝效果的企业仅有23家。

2.2 集中供热行业

截止2015年,吉林省共有集中供热企业285家,根据调查及环统数据显示:由于吉林省集中供热企业的燃煤锅炉脱硫设备存在运行不稳定因素,因此被国家认可具有脱硫效果的企业仅有26家,其中:长春地区16家,吉林地区2家,辽源地区1家、通化地区2家,白城地区2家、延吉地区3家,其余企业均被国家环保部视为无脱硫效果。

根据调查及环统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由于吉林省集中供热行业的燃煤锅炉脱硝设备存在运行不稳定因素,因此吉林省所有集中供热企业均被国家环保部视为无脱硝效果。

吉林省共有水泥企业45家,其中:长春地区4家、吉林地区6家、四平地区12家、辽源地区1家、通化地区3家、白山地区7家、松原地区5家、白城地区2家、延吉地区5家。根据调查及环统数据显示:由于吉林省水泥企业的燃煤锅炉脱硫设备存在运行不稳定因素,因此吉林省所有水泥生产企业均被国家环保部视为无脱硫效果。

截止2015年,被国家认可具有脱硝效果的水泥企业共有7家。其中:长春地区1家、吉林地区2家、四平地区1家、辽源地区1家、白山地区1家、延吉地区1家。其余企业均被国家环保部视为无脱硝效果。

2.4 钢铁冶炼行业

截止2015年,吉林省共有钢铁冶炼企业16家,其中:吉林地区2家、四平地区3家、辽源地区2家、通化地区4家、白山地区1家、白城地区1家、延吉地区1家。根据调查及环统数据显示:由于吉林省钢铁冶炼企业的燃煤锅炉脱硫设备存在运行不稳定因素,因此被国家认可具有脱硫效果的企业仅有3家,其中:吉林地区2家,通化地区1家,其余企业均被国家环保部视为无脱硫效果。

截止2015年,被国家认可具有脱硝效果的企业仅有吉林地区“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家,吉林省其余的15家钢铁冶炼企业均被国家环保部视为无脱硝效果。

2.5 其他行业

其他行业主要包括生活和小型企业。这些锅炉主要分布在城镇及周边人口密集地区,污染治理水平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高,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这些量大面广的锅炉不仅底数不清,统计的锅炉数和实际使用的情况相差很大,年耗煤量大,大多数除尘装置去除效率不高,导致锅炉烟粉尘排放普遍不达标。

其他行业多数35t/h以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没有监测数据,难以判断其污染物排放情况及除尘设施运行情况,同时多数小企业没有燃煤采购单、煤质检测报告等校验燃煤量、灰分的依据,无法根据相关参数合理估算及校验其烟(粉)尘排放量。

3 建议

3.1 加大对集中供热企业的环境管理力度

吉林省雾霾高发期通常在当年的10月下旬至次年的4月,与吉林省采暖期重叠。冬季采暖是中国北方地区人民的基本生活要求,集中供热企业通常采用季节性生产,夏季基本属于“半停产”状态,如在此期间对生产锅炉和环保设备等方面,因各种因素致使维修、维护不及时,加之管理松懈、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就难免出现生产锅炉和环保设备运行不正常的现象,导致大气污染物控制水平下降。

根据2015年环统数据显示:吉林省集中供热行业年煤炭消耗总量约占吉林省煤炭总消耗量的8%,采暖锅炉约占全省燃煤锅炉总台数的35%(35t/h以下占50%),有脱硫效果的企业仅26家占全部企业的9%,有脱硝效果的企业为0,2015年SO2排放占比22%,2015年NOx排放占比9%,2015年颗粒物排放占比18%。综上,如“放任自流”,那么集中供热企业终将成为吉林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控制“死角”。

鉴于目前环保部门对吉林省集中供热企业的锅炉数量和环保设施实际使用情况较为了解,如加大对集中供热企业的环境管理力度,应该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同时,此举对其他各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也能起到带头和借鉴作用。

建议各地监察、监测部门将全省集中供热企业全部纳入重点调查范围,并开展主要污染物产排放情况及环保设施使用情况的统计工作。对容量较小又存在严重污染问题的锅炉应进行淘汰,对于一些当前使用中的大型燃煤锅炉,要积极进行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

3.2 加大执法力度

建议各地环境监察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定期监察,依据环境监测数据结果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施处罚。

3.3 通过技术合作加大研发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加大相关的科研单位的研发力度,加强合作和交流,通过技术合作开发,提供锅炉及配套环保设施硬件和软件的整体服务。

3.4 利用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或单位应在满足日常生产工作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企业现有的脱硫、脱硝和除尘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这样不但可节省建设费用,还可缩短建设周期。以湿法脱硫改造为例:可以在现有锅炉的除尘后烟道上安装脱硫装置,利用碱性金属盐溶液来对SO2进行吸收,然后再通过石灰等物质对吸收的SO2溶液进行再生操作,最后将再生的SO2吸收液进行循环利用,最终吸收液中所具有的SO2就会以石膏以及亚硫酸钙的形式被析出来。

Research on Coal-fired Boiler Air Pollution Status and Policy in Jilin Province

WANG Yu

(Jilin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Changchun,130012)

In this paper,the existing air pollution control technology in China are analyzed in detail and,at the same time the air pollutants measured data and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than the for analysis,and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production situation of furfural industry in China and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pollution control,based on the practical technology,reasonable economy,management,operational principle,the industrial air pollution control requirements for furfural updates,upgrades the rationalization proposal is put forward.

Jilin province;coal-fired boiler;atmospheric pollution status;policy

王玉,学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从事污染防治技术及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工作

X21

A

1673-288X(2017)02-0193-03

引用文献格式:王 玉.吉林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现状研究及建议[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7,42(2):193-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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