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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武汉在行动

2017-04-05罗一萌雷剑锋

民族大家庭 2017年1期
关键词:民族宗教流动人口网格化

文/罗一萌 雷剑锋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武汉在行动

文/罗一萌 雷剑锋

2016年7月,国家民委先后确定了两批共12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武汉市作为中部地区唯一入选城市,位列第一批5个国家示范城市之首。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新课题。面对这个新课题,武汉在行动。

武汉市现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20多万人,其中55个少数民族俱全,以回族、维吾尔族和土家族为主。由于语言风俗、饮食习惯等方面的差异,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管理规章不了解、不理解。为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多年来,在武汉市委、市政府历任领导一贯高度重视下,武汉市民族工作部门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服务方法。

维护稳定,妥善化解涉及来汉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

武汉市民宗委把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主动担责、依法履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依托民族宗教网格化信息系统,建立来汉少数民族经营网点信息和来汉少数民族人员信息库。加强与来汉少数民族群众的走访联系,与他们建立长期固定的常态性联络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多年来,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因化解不力、处置不当和保障少数民族人员合法权益不到位而引发的重大不稳定事件。

建立机制,为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提供机制保障。武汉市建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民宗、城管、工商、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

推行“四共两联合”的部门协作机制。即民宗部门与各成员单位实行信息共享、秩序共管、教育共抓、责任共担,联合执法、联合调研的工作机制,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武汉市为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政策性文件相继出台。尤其是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汉新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两份含金量高的文件,有效提升了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综合水平。

区域联动,加强少数民族流入地与流出地对接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入地与流出地对接的工作要求,2016年11月,武汉市民宗委党组书记李林平率队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固原市两个来汉少数民族流出市调研,并对已经建立了合作关系的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进行回访,签订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作共管协议书》。吴忠市、固原市、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一致认为武汉市是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非常包容的城市,提出“进得来、留得住、能受益”的服务管理理念站位高,体现了对西部少数民族高看一眼、厚爱一层的博大情怀。

2016年10月,武汉市民宗委主任王献良与兰州市民宗委主任黄凯分别代表两地民宗委,共同签署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出地输入地工作协作机制协议书》,两地民宗部门正式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作共管机制。该协议以“区域联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互利共赢”为原则,以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法治化、规范化服务管理为目标,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保障为重点加强合作。

截至目前,武汉市已经与来汉少数民族主要流出地新疆喀什、和田、阿克苏,青海西宁、海东,甘肃兰州、天水,四川甘孜、阿坝,宁夏吴忠、固原等11地党委政府部门建立合作共管协议,健全了信息互通、定期互访、干部互派,共同开展宣传教育、共同推动经贸合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三互三共同”工作机制。

宣传教育,努力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营造和谐团结良好氛围

武汉市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消除心理隔阂,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能够感受到温暖。目前,武汉市民宗委已发放5万册汉文和维吾尔文两种文字的《武汉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手册》。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开展“融入武汉民族大家庭,适应城市法治化管理”等主题教育活动,连续举办了4届“六好”模范经营户评比表彰活动,发挥来汉少数民族模范经营户的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对民族工作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帮助公安、城管等部门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建立联系,增强他们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16年11月16日,武汉市民宗委指导市伊斯兰教协会举办了“武汉市流动少数民族、流动穆斯林骨干学习班”。重点针对在来汉少数民族人员中存在的占道经营、拆迁租赁补偿、用工劳务纠纷等问题从政策法规角度进行剖析解读,同时介绍了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前景,引导来汉经商务工人员转变观念、提升素质,不断适应城市发展和法治化管理的新需要。

学员们纷纷表示要把武汉市作为自己的第二家乡去爱护、去建设,为武汉的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真情服务,保障来汉少数民族群众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武汉市以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实际困难为重点,搭建实用的服务平台,在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集较多的社区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点”,在16个区的政务活动中心设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方便来汉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前来咨询政策、办理业务和困难求助。在48个少数民族经营门店或公司设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联系点”,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互联系、相互关照提供便利。成立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常年聘请维吾尔语翻译,重点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近年来,武汉市民宗委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为来汉常住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免费办理居住证,为随迁子女免费办理入学、转学手续,解决“入学”问题,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与武汉籍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已为500多名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办理了随迁子女就学手续。

全市民族宗教网格化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强化

为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化建设,武汉市民宗委加大投入力度,调整充实内容,加强督办检查,加快全市民族宗教网格化系统建设,推进全市民族宗教网格化系统数据收集、整合、共享力度,不断强化网格化数据服务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效能。

目前,全市各区均已建立市、区、街道、社区(村)四级民族宗教信息采集体系。筹建市级“武汉市民族宗教网格化信息中心”,对全市民族宗教网格化信息建设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各区民宗部门做好相关数据录入及更新,协助综治部门指导街道社区网格员做好民族宗教信息采集。2016年以来,推动各区新增录入2.5万名少数民族人员基本数据信息,提高了全市民族宗教信息系统录入全面性、准确性。

沟通的力量,新疆工作站真情服务民族团结一家亲

为加强涉疆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流出地、流入地对接机制,2014年5月,成立了“新疆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湖北(武汉)工作站”。工作站受新疆、湖北双重领导,日常工作接受湖北省、武汉市民宗委指导,在武汉市民宗委挂牌办公,由市民宗委负责日常联系、服务和管理。

工作站成立以来,驻站干部运用掌握双语、具备亲情乡情、了解汉疆两地政策法规的优势,当好翻译员、调解员、宣教员,深入街头巷尾,走访调研。驻站干部与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交朋友、打交道,发放便民联系电话卡,建立了常态性联系,引导他们适应城市法治化管理,融入武汉民族大家庭。还配合城管、公安等部门,妥善处置矛盾纠纷近百起,有效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作者单位:中国民族报武汉市民宗委)

责任编辑:范杨文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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