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不妨也列出“负面清单”
2017-04-05
2008年全球金融大危机以来,各国都遇到了实体经济发展瓶颈问题。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和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相比,实体经济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按理说,一个有很大发展空间的经济领域意味着拥有很多的盈利机会,应该对资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但是在我国看到的却是不少资金正在流出实体经济,或者资金流到国外。在微观层面,普遍出现的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如何解决融资难问题,这是提振实体经济的重要突破口。
我国的实体经济中占绝大多数的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他们吸纳了我国80%的就业人口,为国家贡献的利税占比达50%以上,出口创汇的贡献巨大,中国价廉物美的商品得以行销全球,中国也因此而被誉为“世界工厂”,这其中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功不可没。
但另一方面,作为实体经济中坚力量的民营和中小企业群体,在金融体系内却并没有真正享受到应有的“国民待遇”。
对实体企业而言,资金是生产要素中最重要的要素。而在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中,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忍受着极高的融资成本。我国的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个个利润丰厚,每年的盈利水平都是以两位数的速度在增长,这些利润主要来自实体经济中各种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贡献的息差。
按照风险收益匹配的原则,中小企业的风险更大,融资成本当然要更高,这是利率市场化推进的正常现象。但中国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所忍受的高融资成本,则未必全部都是利率市场化的结果。提振实体经济,降低融资成本是第一要务。
尤其值得重视的是,随着经济下行,金融监管趋严,金融机构风险观转变也是导致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当经济进入“新常态”,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满足监管当局的要求,严格控制贷款风险,认为国有企业和大企业有政府背书,贷款质量有保证。
而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无人背书,风险大,一旦出现坏账,会影响银行资产质量,加大银行资本压力,银行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性不高,收紧了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放款,使这些企业的融资难度增大,给本来就举步维艰的企业发展带来更多的困难。所以,中国的实体经济融资难问题实质上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我国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经营业绩不断下滑的趋势不容乐观。不少行业和企业已经出现了未老先衰的症状,尤其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重重。很多民营企业家呼吁银行应真正转变经营理念,把钱更多地投向急需资金的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更有效地投入到实体经济中。
许多中小企业一直期盼着能为他们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服务。银行作为商业机构,面临市场的批评也有苦难言。实际上,这与我国金融改革滞后有关。
金融改革的路径是个宏大的问题,但不妨选取两个突破口来进行。
一方面,中国应该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加快中小金融机构建设,按照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要求,增加民营银行的数量。因为,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民营银行是落实普惠金融的重要载体,民营银行立足地方,了解地方,对地方的中小企业有最直接的了解,信息成本较低。在这方面,美国的社区银行、德国的中小银行,走的都是这条路。它们规模虽小,但用上百年、几十年的时间成为了当地中小企业的“长期伙伴”。
另一方面,应该按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建设。美国的金融监管效率在世界各国中是比较高的,其原因在于美国不仅实行多元监管,还实行二级监管,即实行联邦监管与地方监管同时并存的监管制度,很多州政府拥有对州内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监管权力。
由于地方监管机构对地方经济比较了解,其监管措施更具有针对性,更有利于发挥地方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支持作用。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差异较大,按统一的监管标准要求各地的金融机构,必然会束缚一些地区的金融业务发展和开展金融创新的积极性,不利于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因此,中央金融监管机构应按负面清单管理要求,明确哪些是不允许做的,哪些是不能违反的规定,具体的业务创新和风险控制考核可以由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来掌握。
唯有如此,才能有助于促进民营金融机构如小額贷款公司、民间借贷服务机构等开展金融创新业务,避免遭遇"玻璃门"限制,更好地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