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高压态势下科研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改进与完善
2017-04-04杨明媚
杨明媚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福建福州350003)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财力增加,中央不断增加对科学研究的投入,科研项目资金量越来越大,科研开发、项目成果转化活动越来越多,科研单位内部资金使用情况、科研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对科研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认为,近年来,科研腐败案件频发,原因之一是经济责任审计不到位[1]。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对下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情况,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等。结合具体实施情况,科研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单位各项重大经济决策以及科研经费管控情况,看领导干部是否存在个人专横独断、违反民主决策程序,因经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以及套用和挪用科研经费等情况。
1 反腐高压态势下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1.1 经济责任审计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
经济责任审计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推行离任向任中转变的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发现和纠正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预防问题严重化,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同时也有利于被审计单位发现财务管理漏洞,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因此,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加强审计监督,才能有效预防贪污腐败案件的发生[1]。
1.2 经济责任审计是查处腐败行为的利剑
经济责任审计除了有效预防腐败,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审计揭露存在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立足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又查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既对事又对人,审计范围涉及领导整个任期,因此能够发现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或者专项审计不易发现的问题,比如重复建设投资、购置仪器设备,长期占用公款,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和产生的效益低下等问题。经济责任审计以考察领导干部是否“遵纪”和“履责”为核心,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工作业绩为目的,因此以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依据,严惩违纪人员,起到遏制腐败蔓延的作用,保障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2,3]。
2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滞后表现
随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尤其在推动科技成果开发、实现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过程中,科研单位与社会、企业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出现了内部控制不规范、浪费和套取科研经费等现象。原有的经济责任审计明显滞后科研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2.1 审计机构独立性差,审计力量薄弱,难以实施有效监督
目前多数科研单位未设置独立的审计处,而是与监察部门合署办公,一套人员,两个牌子,审计人员既要承担审计工作,还要承担监察的日常工作,导致审计人员无法专研审计业务,难以提高业务水平,严重影响审计工作质量,加大了审计风险。
2.2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存在缺陷
现有的经济责任审计缺乏完善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审计人员对审计责任的落实情况难以把握,只能依靠专业经验进行定性评价,甚至采用被审计对象任期工作总结的自我评价作为参考。因此,如何采用科学的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对领导干部任期履行职责全方位进行评价仍需探索。
2.3 审计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
现有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采用“先离后审”的方式,组织部门已出具调任或离任通知书后才委托审计部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做的后果是弱化了审计监督查处作用,无法有效发挥其监督作用。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作用是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履职情况,并进行评价,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依据。而先离后审的现实环境下,经济责任审计成了一种“走过场”,当出具审计报告时,审计对象已离任,直接导致审计结果与干部考核任用脱钩,缺乏管理规范性[4]。
3 科研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改进与完善举措
针对科研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中国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加快经济责任审计改革创新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3.1 加快实现内审机构独立化步伐,建设高素质审计人才队伍
3.1.1 设立独立的审计机构,保持审计相对的独立性 从农业科研单位实际来看,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审计人员要与被审计对象无经济利益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审计部门能更好地行使审计监督权,保证审计结果真实、客观、公正,才能有效发挥审计的作用。
3.1.2 建设高素质内部审计人才队伍 首先要完善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构成,目前内审人员大多为财务型人员,缺乏经营性、管理型和技术性人才;其次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不仅是财务方面的培训,也要加强招投标、建设施工与成本核算、工程造价、工程签证变更等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培训,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3.2 建立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目前仅以财务收支审计情况作为评价客体是不完整的,应当以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目标责任制完成及推动本单位事业发展情况,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的情况,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对之前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分类别构建经济责任评价指标,对各类别设置比重、系数,从而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评价进行定量,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方式进行评价,以此出具审计结果[5,6]。
3.3 加强任中审计,提高审计结果运用的时效性,完善审计结果运用的形式
在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调离岗位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让上级领导摸清被审计单位的家底,认定原任领导的工作业绩和责任,并为组织部门考核、评价、任用领导干部提供依据。同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有利于被审计单位发现问题,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也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1] 姬军红.新形势下农业科研单位廉政建设工作的现状与对策研究[J].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14(1):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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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霞.浅议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和内容[J].会计之友,2007(2):42-43.
[4] 徐汇超,邓金卫.我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与完善建议[J].风险与内控,2016(19):9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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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谭雅妃,齐荻.浅议反腐倡廉形势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改进[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5):20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