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保险对促进桓仁县畜牧业发展的探讨
2017-04-04赵洪君辽宁省桓仁县桓仁镇动物卫生监督所117200
赵洪君(辽宁省桓仁县桓仁镇动物卫生监督所 117200)
养殖业保险对促进桓仁县畜牧业发展的探讨
赵洪君(辽宁省桓仁县桓仁镇动物卫生监督所 117200)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惠民政策,提高养殖户抵御重大动物疫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随意抛弃病死猪的现象,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和传播。建立健全政府对畜牧生产能力的保护,保证畜产品的市场供应。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桓仁县动监局联合人保财险公司于2015年初开展养殖业保险工作,通过近3年的推行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养殖业保险工作对畜牧业发展起到了持续推动作用,真正起到了服务百姓,强农惠农,保护养殖业健康发展。
1 养殖业保险对畜牧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1.1 养殖户真正受益 养殖业保险是一项政策性保险,育肥猪保险费每头30元(保险期限5个月),按照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市县财政补贴15%的比例,养殖户只需负担6元,能繁母猪保险费每头60元(保险期限12个月)。养殖户只需交12元。如果发生死亡,每头育肥猪保险金额500元,能繁母猪1000元/头,显而易见,老百姓受益。例如黑沟乡养殖户王某,2017年投保育肥猪230头,能繁母猪25头,交保费1680元,保险期内王某饲养的育肥猪死亡5头,能繁母猪2头,共获得保险理赔4500元,减少了王某2820元的损失。增强了养殖户抵御风险的能力。仅2017年保险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桓仁县累计投保育肥猪13155头,能繁母猪2091头。保费总额达到520110元。受益养殖场户达到146户。
1.2 保险和防疫互相促进 县动监局会同人保财险公司在养殖户投保过程中,建立“防疫+保险+无害化处理”工作模式,即养殖户投保养殖保险的育肥猪和能繁母猪要具备完善的防疫记录和免疫档案,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三种重大动物疫病要在免疫保护期内。保险工作的开展有效促进了防疫工作。对死亡的生猪,要经过严格的无害化处理之后,凭属地动物卫生监督所官方兽医出具的投保动物无害化处理证明办理理赔。提高了免疫效果,使随意抛弃病死猪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从源头上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
1.3 提高了养殖户的饲养管理水平,降低死亡率 组织兽医技术员定期到投保养殖场户指导其做好日常饲养管理,认真做好场区和猪舍消毒工作。县动物疫控中心,定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通过采取综合措施,提高养殖效益,有效降低养殖环节死亡率。增加养殖户收入,提高了育肥猪出栏率。
1.4 有效促进了猪肉产品的市场供应 猪肉产量从2014年的14317t,2015年的14324提高到2016年的15099t。
2 对策及建议
通过近三年的保险实践,发现存在如何扩大养殖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养殖业保险工作质量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几点建议。(1)对农村零散养猪户,可以探索以村民小组或者自然村集体投保的形式,集体参保。(2)针对规模养殖场养殖量大,育肥猪饲养周期短,频率快的特点,可以采取每月投保一次的形式,即保险公司组织业务员每月固定时间到场投保的方式,对符合参保条件的育肥猪全部承保。(3)继续做好养殖业保险宣传工作。在每个投保周期开始前,通过在集市上散发宣传单,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宣传画、布置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养殖业保险政策。
3 小结
通过3年养殖业保险工作,在养殖户心中逐渐形成养猪就得上保险的意识,养殖业保险也给养殖户带来了实惠,减少了养殖环节的损失,保护了农民养猪的积极性,基本杜绝随意丢弃病死猪的现象,保护了生态环境。促进了桓仁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7–07–17)
S8-05
B
1007-1733(2017)11-0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