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药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开展不合格祛痘类化妆品检查工作
2017-04-03闫欢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7年7期
本刊讯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9批次祛痘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9号)文件精神,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北京市食药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第一时间将该文件发放至京东、惠买在线等网上销售单位,要求其认真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开发区分局;同时对区内客流、人流相对集中的大型商场、超市及小型专卖店等10家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30余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文件中涉及的29批次不合格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