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与处方药怎能同一而论
2017-04-03
● 本刊实习记者/
199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区别管理的办法,即《关于建立区别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的体系的建议》,时至今日,该建议仍旧处于试实施阶段。虽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区别管理在医学界已经得到了落实和贯彻,也得到了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认可,但针对非处方药的管理还存在着诸多空白,全国政协委员、仁和集团董事局主席杨文龙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杨文龙谈到,伴随着中国人口的增长,人口年龄的增长,城镇人口数量的增长以及人均收入水平的增长,老百姓自己用药、自己治疗的意识也在加强。2009年,中国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非处方药市场。据有关统计显示,到2020年,中国的非处方药市场规模将可能超过美国。“我国的非处方药市场需求非常大,但就目前的监管体系来讲,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管理界限还是比较模糊的,基本是一样的管理,没有进行区别管理。”
杨文龙表示,非处方药的注册、转换、标签说明的使用都与处方药一样严格。这就限制了非处方药的发展、创新,不利于非处方药参与国际化竞争。
目前,中国还没有建立符合非处方药特点的管理体系,杨文龙就几点具体表现给出了自己的观点。在杨文龙看来,第一个具体表现就是没有针对非处方药的注册分类,“非处方药的申报流程与处方药的申报流程是一样的,但是非处方药有着更多的临床使用经验,疗效也更确切,是安全性比较高的一类药品。同时,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非处方药还要开发一些新的制剂、新的口感,但是非处方药想要改剂型、改口感也跟处方药一样严格,这恰恰限制了非处方药的发展和创新。”
杨文龙坦言,将非处方药套用处方药的技术要求,造成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比如维生素、矿物质这一类非处方药,基本上没有什么不安全问题和风险,但要按照处方药的质量标准来进行审核就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浪费,也给食药监管部门的监管带来了难度。
在非处方药的品牌建设上,根据一致性标签说明书管理要求,要求非处方药要突出药品通用名,弱化品牌名。专业拗口的通用药名让消费者非常模糊和费解,不利于消费者的自我药疗和用药安全。非处方药与处方药采用一致的包装、标签管理,限制了非处方药的品牌建设,而品牌建设又是促进企业创新,参与国际化竞争的重中之重。基于这样的现状,杨文龙强调,根据我国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建议建立区别于处方药的非处方药注册管理体系。
杨文龙说:“一是要按照非处方药的研究特点,制定非处方药特有的注册类别;二是要制定符合非处方药特点的注册审批要求;三是要建立非处方药转换与技术指导原则;四是要制定符合非处方药特点的,鼓励品牌建设的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全面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利国利民且意义重大。这不仅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减轻药品管理部门对药品审评、质量、使用及医保支付的监管压力,还将促进中国医药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加大创新力度,从而在国际竞争中,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医药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