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行:清代前期对外贸易的开放态势
2017-04-03谭元亨吴良生
谭元亨,吴良生
(华南理工大学客家文化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1)
十三行:清代前期对外贸易的开放态势
谭元亨,吴良生
(华南理工大学客家文化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1)
雍正年间,在南海开洋之后短短的几年间,杨文乾、祖秉圭的相继倒台,以谭康官为代表的十三行行商的争论与抗争,被外国学者认为“早期发生在行商谭康官和寿官之间的论战更为清楚地表述出来,正是这次论战产生了许多的贸易混乱。”于外商看来似乎是一种“混乱”,而事实上,是为确保开海,确保为开海建立正常的经济秩序;尤其是如何通过规则的制订,为开海举措保驾而发生的一系列相当严峻的、具有原则性及前瞻性的斗争。而取消加一征收则进一步证明朝廷区别“朝贡”与“通市”,为推动国际贸易而做出优惠税利的努力,使朝贡体制向市场贸易转换,以上均呈现了清代前期对外贸易积极的开放态势。
十三行;谭康官;对外贸易;开放
清代前期十三行所进行的中外经济活动十分值得研究,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课题,这甚至可以作为解读整个十三行演变的一把钥匙。从最近新发现的史料中可以看到,十三行行商在清早期的时候,就已经在中西经济文化交往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尤其是作为当时十三行总商之一的谭氏家族更是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行商在这一时期的争论与抗争,推动了后来十三行市场贸易的发展,并展现出了清代前期对外贸易的开放态势。
一、以官制商,以商制夷
广州十三行是继徽商和晋商之后中国有名的商人群体,具有世界影响力并有悠久的历史。明末清初,时人屈大均一首《广州竹枝词》道出了十三行的悠久历史:“洋船争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二洋(东西二洋),五丝八丝广缎好,银钱堆满十三行。”对于此诗,20世纪30年代著名十三行研究专家梁嘉彬先生在其著作《广东十三行考》中写道:“……间接得到十三行当起于公行成立以前之暗示”[1],以此为证驳倒以往 “东西学者每误以公行成立之年为十三行创立之年”的观点。明显可见,明末清初时期,十三行就已活跃于中西经济贸易活动中,而康雍乾三帝时期,十三行在中外经贸活动中尤为突出。
近来,随着国外资料的新发现,学术界对十三行行商的认识有了全新的突破,如敖叶湘琼在《谭康官与顺德籍行商》一文中,就已指出行商非常熟悉国际海贸的原则,并因坚持原则而引起纠纷[2]。不久前,研究十三行的美国教授范岱克更是提出:“我们现在能够将1730年代早期发生在谭康官和寿官之间的论战更为清楚地表述出来,正是这次论战产生了许多的贸易混乱。”关于这一段“谭康官和寿官之间论战”的具体内容,范岱克教授的文章中没有涉及,我们唯有从不同外文资料的梳理中寻究,或者说,可从“许多的贸易混乱”中揭示出来。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所谓的“混乱”,正是不同贸易方式、开放形式乃至思想观念、价值规则相冲突的体现。而“混乱”一词,其背后意味的是各种尝试、各种思想的角逐。
自康熙、雍正至乾隆初期,正值康乾盛世高峰期,这一时期的清朝在对外贸易上开始呈现一定的开放态势。从康熙年间解除海禁到“四口通商”的形成,都表现出清廷统治者的开明气质。康熙帝顺应社会时代发展需求,及时调整政策,解除禁令。开海贸易,是值得肯定的。然而,需引起注意的是,这一政策虽然具有“恤商裕课”的思想,但其根本目的却不在于经济发展而是出于政治统治的需要,是出于国计民生的考虑,“向令开海贸易谓于闽粤边海民生有益,若此二省民用充阜,财货流通,各省俱有裨益。且出海贸易,非贫民所能,富商大贾,懋迁有无,薄征其税,不致累民,可充闽粤兵饷,以免腹里省分转输协济之劳。腹里省分钱粮有余,小民又获安养。故令开海贸易”[3](P598)。不难看出,康熙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安民”以保住江山,这种“开放”是一种狭隘的、保守性的“开放”,而并非当今经济全球化时代以经济发展为目标的“开放”。
尽管如此,清廷统治者的确放宽了贸易限制,这便吸引了西欧各国洋商来华经商。然而清廷统治者不愿与这些非朝贡国的西欧国家进行正式的官方交往,因为“在清朝人的‘世界模型’里,清朝皇帝是天子,清帝国是天朝上国,朝鲜等周边国家是藩属国或朝贡国,藩属国以外的国家,包括英国等西方国家,是‘化外远夷各邦’。”[4]只不过由于深受儒家传统思想“虽之夷狄,不可弃也”的影响,同时为了保持“天朝上国”的形象,清廷统治者视这些外国来者为“仰慕天朝,倾心向化”,便礼遇之,准许他们来华通商贸易。但是这仅仅是为了表达对“夷狄”的恩惠,是出于“怀柔远人”,“我国家经费有常,不资商榷,不贪为宝,无取珍奇,惟推柔远之怀,为便民之举,衡之前代,原不可同年而语。 ”[5]
因此,清统治者在开放海外贸易的同时也积极想方设法对外商进行管制。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清政府在广州商行中设立洋货行。“其外洋贩来货物及出海贸易货物,分为行税,报单皆投洋货行,候出海时,洋商自赴纳税。”但这次尝试,很快便无疾而终。直到乾隆十年(1745年),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商的管理,清政府在原有的行商制度上建立类似保甲制的保商制,把垄断对外贸易的行商形成一个相互制约、利害与共的整体,行商代表官府负责收缴税捐,从而达到清政府“以官制商,以商制夷”的目的。清廷的这一政策对于十三行行商们来说,给他们创造了更多与洋商进行经济贸易的机会,但同时也让他们承担更多责任。
可见,当时清廷对与洋商贸易是遵从自身的原则,就算与外商进行贸易往来也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而并非遵从国际贸易原则,并对行商与外商之间的贸易多加干涉,导致行商与官员形成矛盾冲突,谭康官便与海关监督之间发生多次纠纷。而另一方面,行商很早就与外商有业务往来,而且他们早已熟悉贸易原则;再加上清廷曾明确地划分过“朝贡”与“通市”两大类国家,将英、法、荷等西欧国家视为“市舶”。因此,行商一直坚持国际上公平贸易的原则与外商来往,这便是谭康官敢于揭露陈寿官与法扎克利舞弊行为,敢于争取减免10%缴送的依据。
正是有了这么多与洋商大班接触的机会,使得十三行接触到大量西方近代思想,从而促使他们较早形成近代先进的贸易思想,融入世界大市场中。然而又因处于一种复杂矛盾状态下,处于农耕文化与海洋文化的二者冲击中,在封建传统与近代开放的博弈中,使得具有先进经济贸易思想的早期十三行行商在进行中外经贸活动中必然会与不法外洋大班和海关监督之间产生矛盾冲突,而这些矛盾冲突又十分形象地论证了当时清廷表现出的一种处于社会转折期的“混乱”状况。也正是在这么一个复杂的大背景下,保守思想与开放意识、封建专制意志与近代国际贸易原则的相互角逐、博弈,为雍乾初期行商与外商之间的“贸易混乱”的发生创造了环境。
二、“缴送”抗争
十三行行商在清代前期的对外贸易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谭康官是这一时期十三行行商的代表人物。谭家宋末入粤后就开始经营生意,主要以瓷器为主。乾隆初期由于经营珐琅彩贸易,谭家跟法国洋商有了生意往来,并且相互往来融洽,所以后来当法国主管遇上问题时,谭康官慷慨解囊。据史料考证,在早期十三行行商中,谭家是比较有影响力的一家。马士的《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一卷中有30多次提到谭康官(Ton Hungqua),据此推断谭康官应活动于雍正、乾隆年间。马士的书中有这么一段记录:“大班与葵官(Quiqua)订购茶叶约1000担,另外又和谭官[Tonqua(首官的合伙人)]订约500担茶叶及他们其余的全部投资。”民间流传及有关文献记载的“潘卢伍叶,谭左徐杨”八大行商之说,谭氏商人是十三行行商之一。马士在《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中就已披露,其时的首富黎启官就已投资荷兰的商船成为大股东。
雍乾初期清廷虽表现出一定的开放态势,但是在与外商进行经济贸易时是按照自身规则办事,并对行商的行为多加干涉。其中一个显著的现象便是来华贸易的洋商都要给海关监督大人及其家属红包,而这红包被视为商业贸易的“润滑剂”,有了它才会使中外经济贸易顺利进行,“任何一桩事情,没有红包,根本办不成。”[6]雍正四年,广东巡抚兼署粤海关监督杨文乾试图垄断税收,把各种名目繁多的红包,统一归并成一项“规礼”(共1950两)统一上缴海关监督衙门。此外,杨文乾还把以前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制定的对外洋船带来的货物加收6%的附加税增加到10%,称其为“缴送”。对此,洋商们极力反对,因为10%“缴送”实际上是官府对外洋船的巧取豪夺,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洋商们想尽一切办法抵抗。可是洋商抵抗的后果是把这一负担转嫁到了行商头上,由行商代交“缴送”。在强大的封建专制压迫下,大多数行商乖乖地上交“缴送”,但是谭康官却声称由于未与外商完成交易,无法提取10%的税,拒绝上交,而这后果便是接踵而来的牢狱之灾。谭康官为了抵抗“缴送”而入狱,与其说他的立场与外商基本上是一致的,还不如说是为了维护平等的国际经济贸易原则,表现出极强的市场意识。可是清朝封建主义专制统治是不可能为国际性经贸创造环境的。之后由于各种复杂原因,10%“缴送”直到乾隆登基后才取消。1736年乾隆登基,不久便下旨:“至于加添缴送银两。尤非朕嘉惠远人之意。著该督查照旧例。按数裁减。并将朕旨宣谕各夷人知之。”[3](P693)至此,“缴送”抗争成功。
此时,熟谙清朝封建专制统治的谭康官便向洋商们提议对为此事出力的官吏给予一笔钱表示答谢,这是为了今后可以更好的进行贸易往来,可是除了法国洋商较为支持外,其他国家的洋商都持反对态度。产生这样迥异的结果是有其原因的。法国洋商之所以支持谭康官可从两方面来看:于私,法国商人与谭家早已有瓷器贸易合作关系,并且谭康官曾十分仗义地帮助法国某主管,这自然在法国商人心中留下很好的印象;于公,法国曾与中国有着类似的封建专制国情,法国洋商大班对于中国的内情会有较真的了解;再者,早在康熙时期中法两国就有密切的交往,法国的科学传教团时常来华,为中国带来很多法国艺技文化,两国之间交往更注重精神文化上的交流。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法国商人自然会积极响应谭康官的提议。与法国不同,英国等其他西欧国家正进入资产阶级革命、工业革命时代,物质利益成为他们所关注的焦点,他们与中国往来完全是从自身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对于清廷封建专制统治下的办事风格难以理解。正因为这样,两种不同文化及思维方式的碰撞,自然容易产生“混乱”。
三、谭康官与寿官的“论战”
为了遵循公平自由的国际贸易原则,从而让自己的生意顺利进行,谭康官与海关之间的冲突继续延续着,并且还导致与洋商之间发生“混乱”。从早期十三行与洋商大班之间的经济活动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自由贸易是维系双方经贸活动发展的准绳。但是,在这一时期的中外经贸活动中依然存在很多有悖这种贸易原则的行为,如官商勾结、外商追逐更高私人回扣等,给中外经济贸易活动带来不良的影响。谭康官等早期行商在抵制这些行为上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雍正八年(1730年),谭康官和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外洋船签下了很大一单茶叶合同,当他将茶叶备齐找大班接收时,却遭到拒绝。谭康官后来经过调查发现和他签合同的大班法扎克利私下又与寿官签订了茶叶合同,原因是寿官给予了更多的回扣。对于法扎克利为追逐更高私人回扣而背信弃义,谭康官心中十分不满,可是当时谭康官不能向海关监督告状,因为寿官与监督早已官商勾结多年,且谭康官由于没有孝敬海关监督而被撤去总商头衔。于是,谭康官不顾总督要砍他头的威胁,将此事控告到英国东印度公司,由于谭康官是出于维护国际贸易原则,这自然得到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认可与支持,后来英国东印度公司为了感谢谭康官的举报行为还特意给他送来礼物。雍正九年(1731年),谭康官也由于“通夷”告状一事而被拘留。为了避免再起是非,谭康官让英国东印度公司将礼物以秘密的方式送来。为了保住自身安全,谭康官的合伙人陈芳观曾逃难到惠州,遇上被海关监督衙门革退的书办,通过书办获得了海关监督贪污的账册,这成为海关监督后来被皇帝查办的有利证据。期间,陈芳观终因这番折腾病重而亡。
谭康官控告洋商与行商舞弊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行商自身利益,但却同时捍卫了自由贸易原则,这对于促进中外正常的经济贸易往来起到很大的作用。自由贸易并不代表可以为所欲为,这种自由是建立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上的。西方近代启蒙思想对谭康官已经有深入影响。在此次事件中,寿官对谭康官百般为难,无非是想获得谭康官与洋商所签合同中的一份而已,官商勾结表现的是私利的勾结,行商虽然名义上是官商,但是他们并非是百分之百纯粹的官方代言人,在本质上他们就是一般的商人,因此对于商人来说,获取最大的利益是其终极目的,而限于当时环境,自然要与官员处理好关系;而官员也希望能和行商有交往,这样方便其搜刮各种好处。行商和海关监督心中“各怀鬼胎”,互相之间需要对方,便自然地勾结在一起。但是他们这种没有宏观概念的勾当只会阻碍中外经济贸易正常发展,破坏自由贸易原则。官商勾结、行商与洋商之间的舞弊行为是全然不可能产生自由贸易市场的。
可是当海关监督知道谭康官与英国通信后,便以“通夷”为由将其拘留。此事在洋商的日记中有相关记载:“1731年7月29日谭康官已经被海关拘留两天,并且还在南海县拘留了三天,关于他被拘留的原因众说纷纭。我们已经知道海关监督告诉谭康官,说他绝对不是与欧洲大班进行贸易的适合人选,尽管他已经与我们签订了合同。其他人说由谭康官所负责的清廷官员妻子家那边所欠的一笔债款是导致他被南海县拘留的原因,他与英格兰和荷兰通信是一件非常大的罪名,广东督抚和总督为此进行商讨,关于这个的最后结果并没有公布于众。纳什先生后来听闻谭康官从南海县里释放出来,并且现在正在他的商行中,于是便派人前去找他。当谭康官来了之后,说海关的确曾经努力阻止他与我们进行今年的贸易往来,但这是因为他不愿认同某些官员的任意诉讼行为。 ”[7]
如前所述,正是这段时期,谭康官的合伙人陈芳观为了保住自身安全,曾逃难到惠州,遇上被海关监督衙门革退的书办,通过书办获得了海关监督贪污的账册,这成为谭康官日后逃离苦难的救护伞,也是海关监督的丧钟,后来严苛的雍正对此事进行严查,惩处了海关监督。对于此事洋商的日记中同样有载:“1732年9月26日早,一个行商前来通知我们,昨天朝廷派来一位官员直接去找广东总督和督抚,他所带来的指令是替换海关监督并且指派了另一名官员接管这一职务。据说这一指令昨天晚上就已经对海关监督执行,抓住一切他们所能及的事情。寿官以及张族官等人被招来,由于一些与海关监督相关的事件被抓入狱,而对于这些事情的真相我们目前并不了解。我们被告知,海关骗取了大量朝廷的关税,为了填满上报的发现的关税,在他任职海关监督期间利用行商为他缴付了几乎全部的海关关税,而且持续很长一段时期,而在那一时期这些行商都是海关监督当时所器重的。海关发生的事却让他们十分惊愕。海关完全没有想到,本来他有十分把握的官司竟然会出现变故。四天之前他还从朝廷派来的官员那得到命令,以一种十分卑劣的方式,将其驱逐。但是现在命令却与之前相反,而海关却被发现犯法,并有指控他的证据事实,而他的敌人却成为了他的审判官,海关已没什么期盼。广东总督和巡抚于是指派郑伍赛担任新一届海关,据说他是一个很好的人。”[8]当然,郑伍赛最后还是逃不出海关“无官不贪”的规律。
在谭康官等人的努力下,洋商法扎克利、海关监督祖秉奎、寿官等人都得到应有的惩罚。至于雍正严厉惩处祖秉奎与寿官,当然不是为捍卫国际公平自由贸易原则,而是因为他们违反了清廷自身的原则。雍正怀疑他们以户部的名义进行贸易,而户部是不得自己参与贸易的,它只有监督与指导的职责。进一步而言,对海贸的严重关注,雍正更是高度警惕并不允许有人操控外贸从而影响朝廷收入,事实上,一个口岸发生垄断或操控,势必影响日后的竞争,从而令外贸迅速萎缩。
从揭露法扎克利与寿官的舞弊到揭发寿官与祖秉奎的官商勾结,意味着谭康官与寿官之间的 “论战”内容正是在于如何与当时国际贸易相接轨,是接受西方资本主义经商理念与原则,还是顽固坚持封建体制意志上。对此,谭康官是倾向于与国际贸易接轨,倾向于吸收西方开放的经济贸易思想,这也可从他后来不让外商在海关监督面前跪拜这件小事上反映出他对朝廷专制的反感。洋商大班不跪拜,使得监督颜面无存,政治地位受到侵犯。但从这件小事更可以隐约看到两种不同文化体制的冲撞,比后来的英国使者马戛尔尼用单膝跪拜取代磕头拜见乾隆皇帝时所引起的“礼仪风波”表现得更加明显。同时亦可看出谭康官所坚持的,正是“开海”所必需的。而雍正严办此事的行为无论是从朝廷收入考虑,还是对官员的严格要求,这对当时的外贸均是有利的,“河晏海清”也就推动了进一步的开放,这也才会有乾隆登基后宣布取消10%“缴送”的举动。
四、取消加一征收
对于谭康官与寿官事件,当时相关地区的总督、巡抚均有奏折,但副将毛克明的奏折当更切中要害:
洋行共有壹拾柒家,惟闽人陈汀官、陈寿官、黎关官叁行,任其垄断,霸占生理。内有陆行系陈汀官等亲族。所闻现在共有玖行,其余卖货行尚有数拾余家,倘非钻营汀官等门下,丝毫不能销售。凡卖货物与洋商,必先尽玖行卖完,方准别家交易。若非监督纵容,伊等焉敢强霸?是官渔商利,把持行市,致令商怨沸腾,众口交谪。事关欺昧罔利,理合据情密奏。
雍正十年七月十四日奉[9](P934)也许是毛克明的奏折指出了要害,陈寿官一伙纵商霸市、欺昧罔利,而祖秉奎更是官渔商利,把持行市,引起了雍正皇帝的高度警惕。所以,他先批祖秉奎恶人先告状的折子,将谭康官的合伙人陈芳观驱逐;而后,便立即省悟过来,说差点上了祖秉奎的当,严令将祖秉奎、陈寿官等人抓起来。于是,本来事态发展对谭康官这一方很是不利,却一下子发生了逆转:
前日祖秉圭具摺奏,有洋行商人陈芳观把持,包揽生事,不法署督臣暗中袒护等语,朕料鄂弥达必无袒护商棍之事,只降谕旨令该署督将陈芳观解回原籍收管。今览鄂弥达杨永斌恭奏祖秉圭欺隐婪赃九款,是祖秉圭前日之折奏乃已身劣绩败露,探知督抚纠恭而为先发制人之计,甚属巧诈可恶,祖秉圭深负朕恩,著革职交与该督抚,将所恭各款严审追。具奏陈芳观暂停遣解,俟审明再定。其关税事务,著该督抚委员暂行署理,该部知道。[9](P924)
我们不难理解,雍正五年取消南海禁航令,并已认为康熙当年南海禁航所批准的奏折是官员欺上罔下引起。雍正采取迅雷不及掩耳的措施,思虑的问题当更远一些。要维护开海以来的良好局面,就应当在官与商之中有个法度,官府可以通过“缴送”、纳税取得利益,维持国计,但绝不可以直接插手到商人的贸易之中。更何况要吸引外商,让海上贸易兴盛起来,就得充分调动各大行商的积极性,鼓励平等竞争,这才可能做到公平交易。
因此雍正年间,在南海开洋之后短短的几年间,杨文乾、祖秉圭的相继倒台,行商尤其是谭康官的几次入狱,于外商看来似乎是一种“混乱”,而事实上,则是如何确保开海,确保为开海建立正常的经济秩序,尤其是如何通过规则的制订,为开海举措保驾而发生的一系列相当严峻的、具有原则性以及前瞻性的斗争。这场斗争的胜利奠定了其后几十甚至上百年间十三行在对外贸易的基本格局。所以,从雍正五年(1727年),到十年后的乾隆元年(1736年),从南海开航,到取消加一征收(即10%“邀送”),清前期的开放态势显然是良好与积极的。雍正对祖秉圭、陈寿官的严办,客观上也起到维护国际公平自由贸易原则的作用。而取消加一征收则进一步证明朝廷区别“朝贡”与“通市”,为推动国际贸易的优惠税利,使原来的朝贡体制向市场贸易转换。
在乾隆登基后,之所以让谭康官代表官方与十三行,通过一直与谭家做贸易的法国主任去宣布乾隆关于取消加一征收的上谕,并希望各国大班为此上谕的获得有所报答,当是不无深意的。而马士书中在括号里写上“他此时又出现”,内中含有怎样辛酸的意味,恐一言难尽了。同样,各国对乾隆取消加一征收的反应,也就埋下了二十年后洪仁辉闯天津,导致“一口通商”的伏笔。及至乾隆二年(1737年),祖秉奎贪墨被查明,乾隆亦作出了朱批:
高宗卷四七,乾隆二年七月下 (七月丁亥朔,丙午即二十日),刑部等部奏:原任粤海关监督祖秉奎侵欺各项银共一十四万余两,奉雍正十一年十月谕旨: “祖秉奎依拟应斩监候,将应追银两限二年交完。倘逾限不完,著请旨即在广东正法。”今届二年限满,仅追银二万余两,尚未完银一十二万两有零。祖秉奎应即在广东正法。其未完银果否家产尽绝,仍令该督该旗确查,送部核办。得旨:“祖秉奎,改为应斩,著监候秋后处决,余依议。 ”[3](P812)
五、结 语
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朝正式解除海禁,开海贸易,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谕令“一口通商”,其间历约70年,这正是清代十三行初期兴盛的日子,中国外贸的格局也是这个时期确立下来的。人们发现,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开海,却在五十六年(1717年)又颁发了南洋禁航令,不到十年,雍正五年又正式废除了这一禁航令,再度开洋但杨文乾旋即来了个“番银加一征收”、每船收1950银两“规送”等,对开洋加以诸多限制,直到乾隆元年采纳杨永斌等意见,对此加以取消,“上命除落地税,历请并免渔保、埠税、革粤海关赢余陋例未尽汰者,上悉从之”,至此,开海或开洋方最后完全确定下来。因此当时的外商尤其是法国商人,在推崇中国的“开明君主制”观念下,竟“仰沐恩波,无不欢欣,踊跃叩首焚香,实出中心之感戴”。可以说,在这70年间,尤其是自雍正五年(1727年)“开洋”,乾隆元年(1736年)取消“加一征收”的恶税,中国当年是呈现了一种积极、可喜的开放态势。其中,有不少可圈可点的精彩内容。
要把握住十三行,要真切了解清朝禁海到开洋,又从开洋至限关的政策演变的大起大落,无疑须抓住这个历史时期,可以说,这才是整个十三行研究的枢纽,是禁—开—限演变历史的枢纽之枢纽,解开了它,方可能解开整个清代外贸之谜,掂量出整个清代十三行的存在价值与历史含量。而十三行研究要有一个根本的转变,获得突破性的成果,这是个很好的切入点。
[1]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42.
[2]敖叶湘琼译编.谭康官与顺德籍行商[A].谭元亨.十三行新论[C].广州:广州出版社,2009.131-199.
[3]清实录·高宗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影印),1985.
[4]吴伯娅.康雍乾三帝与西学东渐[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2.70.
[5]梁延榍.粤海关志(卷二)[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13.
[6]阿海.雍正十年:那条瑞典船的故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47.
[7]Diary and consultations of the Council in China for 1731;7 Dec 1730-11 Jul 1732;at Canton Jul 1731-Jan 1732;IOR/C/ 1 2/31.1732.46.
[8]Diary and consultations of the Council in China for 1732; 20 Dec 1731-6 Jan 1733;at Canton Jul 1732-Jan 1733;IOR/G/1 2/33.1731-1733.16.
[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二十二册)[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
【责任编辑:周琍】
Thirteen Factories of Canton:the Open Trend of Foreign Trade in Early Qing Dynasty
TAN Yuan-heng,WU Liang-sheng
(School of Hakka Studies,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Guangzhou,Guangdong,510641)
During the reign of Yongzheng,only a few years after the South China Sea being opened for foreign trade,YANG Guang-qian and ZU Bing-gui went bankrupt one after the other.The debates and resistance of the merchants of the thirteen factories of Canton were represented by Tan Kangguan.Foreign academics believe“the earlier debate between TAN Kang-guan and SHOU Guan was more clearly expressed and it was this debate that triggered many chaos in trade.”The “chaos”in the eyes of foreigners,was actually intended to guarantee the opening of the sea for foreign trade and a normal economic order for it.Especially a series of very serious struggles of principles and visions happened to protect the strategies of opening the sea for trade through the formulation of rules.The elimination of additive tax further proved the court of Ming Dynasty differentiated“paying tributes”from“opening for trade,and the efforts of tax cuts to promote international trade made the tributary system shift to trade in market.All these reflect China was active and open to foreign trade in early Qing Dynasty.
the thirteen factories of Canton;TAN Kang-guan;foreign trade;open
K 249.2
A
1000-260X(2017)02-0152-06
2016-10-15
谭元亨,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十三行”、客家文化研究;吴良生,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