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农村土地流转现状与对策建议
2017-04-02杨淼
杨淼
(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农牧渔业局,宁夏 贺兰 750200)
贺兰县农村土地流转现状与对策建议
杨淼
(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农牧渔业局,宁夏 贺兰 750200)
按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要求,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全面推进贺兰县现代农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当前农村改革和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重要任务。笔者结合贺兰县土地流转现状深入调研,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对策建议
1 贺兰县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1)土地流转比重大。贺兰县土地生产条件优越,90%以上为黄河自流灌溉。至2016年底,贺兰县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农户31220户,家庭承包经营耕地 2.37hm2;全县7个乡镇(场)和62个村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设立了信息员,全县土地流转1.61万hm2,占家庭承包耕地68%,百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1.5万hm2,其中千亩以上 1.11万hm2,占流转面积69.2%。同期全国土地流转比例为30%,宁夏土地流转比例为24%。贺兰县土地流转比重明显高于全国和全区水平,在西部地区处于较高水平。
(2)规模经营程度高。贺兰县土地流转的突出特点是集中成片,规模和比重较大。如立岗镇通义村约800hm2耕地中,有92%已经实现流转,交给10个种植经营大户从事水稻、玉米、小麦和葵花等农作物种植,每户经营面积都在千亩以上。中地生态牧场发展万头奶牛养殖,建立饲草基地,仅该企业在贺兰县流转土地种植青贮玉米、苜蓿就达2700hm2。
(3)流转模式多样化。通过因地制宜不断摸索,贺兰县已经形成了多样化的土地流转模式。按流转方向划分有以下3种:①集中流转,企业经营。农户先与村集委会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企业再与村委会签订出租合同,企业自主经营,这是主导性的模式,典型如中地牧中地生态牧场。②集中流转,集体经营。村委会将本村农民的土地统一流转,由集体统一经营,典型如立岗镇兰光村。③集中流转,大户经营。由村委会先将本村农民的耕地统一流转后,交给专业大户经营,典型如立岗镇通义村。
2 存在的矛盾与不足
(1)土地流转租金相对较高。目前,全县土地流转价格平均在700~850元/亩之间,主流的价格水平是800元/亩,这一水平已经与南方等发达地区接近。而且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中,往往有每3年按比例上浮租金的规定,呈现出只能增不能减的刚性增长态势。高租金给大户、企业等带来了沉重压力,导致一些企业在遭遇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低迷时出现“毁约、赖账、跑路”等现象,影响农民的切身利益。
(2)农民参与程度明显不足。由于不愿承担风险、嫌麻烦等原由,贺兰县农民参与土地流转时更愿意拿“现钱”,以出租、转包偏多,流转形式单一,农民参与程度有限,通过土地入股等形式参与农业经营的意识薄弱。而且,由于劳动技能不适应需求等原因,目前在贺兰县引进的供港蔬菜基地等农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中的就业人员本地较少,主要来自云贵等偏远地区。总体看,贺兰县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程度不高,出现“有地无人种,有人无地种”的现象,被“挤出”的现象比较明显,难以充分分享农业经营收益增加的好处。
(3)管理服务体系亟待健全。与引导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的需求相比,政府管理和服务体系明显滞后,土地流转管理不规范。贺兰县农经机构人员在改革中一减再减,目前县级农经部门只有6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仅有2名农经工作人员,同时还要承担乡镇其他工作任务。并且贺兰县农经站只是隶属农牧渔业局的事业单位,没有行政执法权,与所承担的承包土地确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三资”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和农村经济运行监测等任务相比,如此薄弱的管理和服务体系难以胜任,出现一人多岗,顾头不顾尾的情况。与之相比,与贺兰县比邻的平罗县和永宁县,农经站都是隶属农牧部门的正科级二级局,财政独立核算,人员编制都是12人。农经管理和服务体系不健全,已经成为开展土地流转服务、解决土地流转纠纷、释放土地融资功能等重大制约。
3 引导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1)正确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价格。土地流转价格是调节土地承包者、经营者和所有者利益分配关系最为重要的变量,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土地流转顺利推进。针对目前贺兰县土地流转价格偏高的局面,建议上级管理部门和基层乡镇及经管部门要加强对土地流转价格的正确引导,积极与村级组织和土地流转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对接,及时为土地流转供需双方提供信息服务,突破土地流转仅在有限区域内进行的制约,以此导致价格不平衡。并加强组织协调,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年限、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通过对集体和农民的宣传教育等方式,强化经营者与集体和农民之间是利益共同体的意识,解决土地流转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以此助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形式。针对目前土地流转中“有地无人种,有人无地种”的现象,建议从两个方面来丰富土地流转形式,构建承包者与经营者之间更加合理的利益分配关系。从近期看,可采取“保底+分红”的土地入股形式,让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或合作社,在保底收益的基础上,通过股份量化,参与经营主体年度剩余盈余分红,以此获得更多收益;从长远看,要引导农民深度参与产业化经营,采取以“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为核心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方式,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农民变股民、分散变合作,解决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干 ”不了的难题。
(3)稳步推进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建议农牧部门要积极借鉴试点地区的成功做法,稳步推进对通过合法流转取得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进行登记,向流入方(各类经营主体)颁发流转土地经营权证,在充分尊重土地原承包人意愿的前提下,支持流入方以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拓宽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范围,有效盘活农村土地资源,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4)健全政府管理服务体系。要引导好农村土地流转、助推农业产业增速,加强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是基础保障。建议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严格土地流转管理。加强登记监管,建立土地流转定期逐级上报制度;严格资格审查,对土地流入主体的合法性、诚信度、经营能力、资金实力、技术装备、产业布局和规划等按管理权限审查;加大风险防范力度,建立健全租赁农地风险保证金制度;规范合同管理和土地流转程序,加强鉴证备案,严格按照“提出申请、审核登记、协商洽谈、合同签订”的基本程序进行。二是将县农经站调整为隶属农牧部门的副科级参公管理单位,乡镇农经站与民生服务中心分离,增加县乡农经人员编制,乡镇农经人员、业务工作直属县农经站管理和指导。拓展贺兰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业务范围,依托乡镇民生服务大厅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窗口,建立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抵押融资、有偿退出收储、信息查询、预警审批、监管分析、村集体工程招投标、村集体采购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1]谌柯.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对策研究[J].喀什师范学院学报,2003,(5).
Pres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Rural Land Circulation in Helan County
YANG M iao
(Helan County Agriculture,Animal Husbandry and Fishery Bureau,Yinchuan City,Helan,Ningxia 750200,China)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Separation of Three Powers”in rural land,it is an urgent need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modern agriculture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in Helan County in an all-round way,which is also an important task of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in the current rural reform and agricultural management.The author makes a special study on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combining the status quo of land transfer in Helan County.
rural;land transfer;current situation;countermeasures
F321.1
A
2095-980X(2017)06-0146-02
2016-05-20
杨淼(1981-),女,宁夏大武口人,硕士研究生,农业经济师,畜牧师,主要研究方向:农村土地承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