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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究

2017-04-01鑫颖钟敏

物流科技 2016年12期
关键词:农合渠道成员

鑫颖++钟敏

摘 要:印度是我国“一带一路”战略辐射范围内的重要成员,充分了解印度,对促进中印经贸合作具有一定的作用。当前,印度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了现代化农业产业链的发展,形成了基于农户、农合组织、消费者的纵向组织关系,其合作社营销渠道力较强,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产品流通效率。文章在分析印度农合组织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根据营销渠道“六力模型”,从报酬力、强制力、合约力、参照力、知识力与信息力的角度分析了印度的农合组织发展情况。

关键词:一带一路;印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营销渠道力;农产品流通

中图分类号:F304.3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India is an important member in the country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strategy radiation range, a full understanding of India, to promote the Sino-Indian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has a certain role. Currently, farmers specialized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in India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al industrial chain, formed based on farmers, rural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s, the longitudinal relationship between consumer organizations, the cooperatives in better marketing channels, to a certain extent, improve the circula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effectivenes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rural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 development India basis, according to marketing channels“six force model”from the remuneration power, force, contract force, referring to power, knowledge power and information power point of view of India's rural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s marketing developments channel power.

Key words: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Indian farmers specialized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power of the marketing channel; agricultural products circulation

印度是我國海上丝绸之路的沿线国,了解其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发展情况,特别是农业经济的发展,对我国“一带一路”战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印度社会对我国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存在较大的分歧①,为此,我国需要继续推进中印经贸合作,通过加强双方的电力、金融、经济贸易等方面的互联互通,加强双方的了解、互信,促进共同发展,最终实现“一带一路”战略。

首先,同我国一样,印度也是农业大国,农业是全国超过58%以上人民生活的主要来源,并且提供了大部分非农农业部门和工业部门需要的原材料。为此,研究印度农业发展情况,推进双方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流通领域等方面的合作对于促进中印经贸合作起到积极作用。我国同印度在农产品流通领域中可以通过建立国际农产品交易市场、农产品交易信息平台,以及农产品企业之间的合作等方法促进中印经贸合作。

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简称农合组织,下同)是实现农业、工业、第三产业相互连接、相互影响的特殊组织,是农产品营销渠道的重要渠道成员。与我国农合组织平均发展水平较为滞后相比,印度的农合组织在农产品流通、甚至印度农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印度合作经济的重要推动力量,通过农户、农产品加工与商业进行了紧密的结合,形成了高度市场化条件下的产、加、销有机结合的一体化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因此,研究印度农合组织发展情况有利于其与我国相关企业的合作发展,也能够促进我国农合组织,对于“一带一路”战略的实现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农合组织营销渠道力是指农合组织对其组建的营销渠道中的其他成员,包括农户、加工企业、中间商直至消费者行为的影响和控制能力。弗兰茨(French)和兰文(Raven)教授将其划分为报酬力、强制力、合约力、参照力、知识力,后来,兰文教授和克鲁格兰斯基教授又补充了信息力,合称“六力模型”。综上,本文依据营销渠道力“六力模型”对印度农合组织营销渠道力进行分析,以了解印度农产品流通的发展情况,进而增进中印在农业领域中的合作。

1 印度农合组织发展现状

在印度,农产品的市场流通是一个大问题。因基础设施建设非常薄弱,其营销环境非常复杂。主要表现在人口众多,种族各异;地域复杂,印度拥有平原地区、森林和丘陵地区,以及沿海地区等多种地址风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产品渠道的建设。合作经济在印度应运而生。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印度农合组织成为其合作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印度的农合组织主要以农业合作社为主,至2010年,印度全国共有54.5万个农业合作社,2.49亿户社员,农业合作社覆盖了印度几乎100%的乡村,涉及几乎所有的经济领域,并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如表1所示)。目前,合作社已经成为印度国民经济的重要成员,极大地促进了印度农业、农村的发展。

1.1 印度农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印度合作社形成了以村级——区级——邦级——国家级四层合作社组织体系。全国合作社的最高管理机构是印度全国合作社联盟。联盟属于协会组织,负责指导全国合作社的发展,组织合作社的教育培训,并加入国际合作社联盟,开展国际合作。同时,印度政府成立农业合作部(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Cooperation,DAC),负责制定合作社相关法律政策,以促进全国合作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印度已经形成了包括农业生产、农业信用、农业销售和农业服务合作社等多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社,并且,随着合作经济的发展,合作社开展自身一体化经营,将产业链条延伸到提供信贷、生产资料等供应领域,或者延伸到仓储、加工、运输等产后领域。同时,一些综合性农业合作社例如印度合作糖厂、牛奶合作社等也逐渐发展起来,使相关产业迅速发展。

(1)地方农业合作社。印度合作社也可以按照区域划分,包括全国合作社联盟和地方农业合作社两个部分。其中,地方合作社可以分为村级——区级——邦级三级合作社。

第一,村级合作社实行自愿入社,民主管理的模式。农户平等入股,选举产生合作社管理委员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村级合作社负责农产品生产和收购,例如印度的村级奶业合作社,负责牛奶的生存和收购,每个合作社配有测量牛奶质量的电子设备保证收购产品的质量。

合作社发展之初,往往由村級合作社把农产品直接出售给消费者,根据合作机制和利益分配原则,合作社将一定比例收益返还给农户。为了提高生产、销售效率,合作社以村为单位,建立村级合作社。村级合作社主要负责农产品收购、原材料供应、提供医疗、教育服务帮助农户提高产量,以及保障农户报酬支付。

第二,区级合作社。区级合作社是印度农产品加工和进入市场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通常,区级合作社负责组织村级合作社收购、加工、销售农产品,向村级合作社分配原材料、提供技术和培训服务。区级合作社在各地设立自己的销售办公室,负责与当地的批发商和零售商进行联络,并经他们将农产品推向市场。同时,区级合作社也将一部分农产品交往邦级合作社。

第三,邦级合作社。邦级合作社主要负责各种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并负责品牌建立和营销宣传工作。

目前,印度农业合作社体系是世界最大的合作经济体系之一,合作社包括农业信用、农业销售、农业生产和农业服务合作社等多种类型。信贷合作社是其中较为重要的合作组织。信贷合作社分为中央银行、邦立合作社和农村初级合作社三种类型,为地区农业生产提供各种短期和长期资金支持。农业销售合作社则主要是为农民农业生产提供所需的生产资料,以及农业初级产品、农产品深加工等业务。农业生产合作社通过统一规划,联合生产,并按照一定要求进行盈余返还。农业服务合作社则提供产业链条上产前、产中、产后等各方面的服务,并定期培训农业新技术。此外,还有很多从事单一农业产品服务的专业型农业合作社,包括在世界范围内影响较大的奶业合作社、制糖合作社以及耕种和灌溉合作社等。

(2)全国合作社联盟。在印度农业合作社中处于最高层次的是全国合作社联盟。主要负责对成员进行生产、生活指导以及其他经济事业的联盟组织。

印度国家合作社联盟(NCUI),是国家合作社最高领导机构,为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和发展印度的合作化运动,提高人们的合作意识、扩大合作领域。其成员包括国家、省级合作组织以及跨区域型合作社及非官方的合作组织。至2009年,NCUI拥有196个成员,包括国家级、邦级以及县级三层农业合作社组织,国家级、邦属农业农村发展合作银行联合会、国家渔民合作社联合会、国家合作社培训委员会(NCCT)等(如图1所示)。

(3)农业与合作部。印度农业与合作部负责制定合作社相关法律政策,例如政府补贴、教育培训、最低采购价格等,促进全国合作经济的快速发展。民办官助,多项支持。印度政府通过农业与合作部对国家级合作社、邦级联盟等合作组织提供质量保障、信息供给、机制建设、保险和教育支持等多项优惠政策。

根据图2可以看出,2004年至2010年,政府对于农业与合作部投资呈稳步增加趋势。此外,政府还提供利率补贴、农业保险等多项优惠政策支持农业合作社、农业的发展。

2 “一带一路”下的印度农合组织营销渠道力分析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印度十分重视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协同发展,其农合组织通过国内、国际间的合作,共享利益,共同发展。这和我国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是一致的。从营销渠道力的角度来看,即合作经济下,印度通过建立高效的农合组织,提高其报酬力、强制力、合约力、参照力、知识力与信息力,实现了现代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的转变,提高农产品流通渠道效率。

2.1 报酬力。在印度,村级、区级、邦级合作社以及各级合作社联盟共同组成了合作社组织,包括16个农产品生产、流通领域,覆盖了几乎100%的乡村,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参与了合作社。通过国家级的合作社联盟,成立大型企业,农产品远销国外地区。例如成立于1958年的印度农业合作有限公司联盟,旨在帮助成员销售农产品。至2014年,联盟共有成员848个,其中93.5%为营销、加工协会,政府也是联盟成员,但是政府不能获取利润。该联盟2013~2014年营业额达1 518.86亿卢比,毛利率58.38亿卢比,联盟不仅帮助成员在国内销售产品,还是印度农产品出口的主要成员。各级各类合作社将获得了利润通过股权、利润分配的形式返还给农户,有效缓解了印度的贫困问题。

印度农合组织的建立、发展与其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一方面,农合组织可以增强议价能力,降低生产成本,保证农民的收入。另一方面,农产品新型的市场外销售模式不仅可以促进农产品销量,提高农户收入,而且能够大幅度降低消费者的购买成本。农合组织通过增强成员收益水平,提高组织报酬力,与渠道各成员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成员协作能力。多种类型合作社联盟,能够发挥其规模效应,帮助成员获取利润,同时促进了印度农业的快速专业化发展。

2.2 强制力。在印度,几乎所有农户都参与了农合组织,使农户以合作社为载体,有效地进入了农业产业链的上下游。另一方面,因为合作社规模较大,在农产品营销渠道中存在较强的讨价还价能力。此外,合作社直销店能够有效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提高农产品营销渠道效率。印度合作社的平价商店就是采用直销模式,缩短销售渠道。印度通過建立国家级合作组织联盟整合国内外农产品营销渠道,提高自身话语权,推动印度农业产业化发展。

2.3 合约力。印度政府在农业发展方面给予了保障性的政策支持,保证了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农产品纵向组织关系的协调运作,提高了农产品营销渠道成员合作关系水平。印度合作社除了运用其自身政治权力,还需要通过标准化生产、及时注册商标、产品质量认证等方法不断提高其自身合法权力,带动农产品营销渠道有序发展。而在我国,存在政府职能定位不准,政策干预不适当等情况,影响了合作社的有序发展。

2.4 知识力。印度农合组织经历了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也致力于提高农合组织质量。印度国家合作社联盟作为最高领导机构,致力于为其成员提供技术支持、教育培训等工作。例如,为合作社及其成员提供农业科技知识普及、生产技术培训、报告市场行情信息、提供信贷咨询、保险服务、提高成员管理能力和市场意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等功能。合作社联盟通过对其成员的指导、帮助,提高了合作社及其成员的现代农业知识,促进了国家合作社的快速发展。

2.5 参照力。龙头企业是引导国家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带动力量,是带动产业链相关环节共同发展的核心,在合作互利的前提下,使农民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印度通过不断加大关系投入、建立示范社,不断增加组织规模,提高组织参照力,增强组织实力,提高收益水平。通过参照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控制农产品流通渠道、带动其它渠道成员进行农业生产。

2.6 信息力。印度农合组织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经济效益。由于科学技术的支持,合作社信息力增强,才能保障生产高品质的农产品。只有依靠科技进步才能推动农业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同时实现跨越式发展。第一,印度政府认为,农业信息化是农产品市场化的出发点,也是印度农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印度各级各类农合组织依托政府的农业信息化政策,通过国家的各级网络建设,获得例如农产品分级、市场价格、库存、销售等农业市场信息,以提高合作社竞争能力。其次,印度的农业创新计划帮助合作社发现、运用多个农业技术新产品,设计精准农业、供应链技术、机械化等领域,使得合作社提高盈利能力,并得到可持续发展。在2010~2015年间,印度开发出大约100个农业技术新产品,并带来了1亿卢比的收入③。

综上,在合作经济关系中,农合组织的建立、发展应同农业产业化相一致,向一体化经营模式发展,并在产前、产中、产后环节为社员提供着全方面的服务,同时,加快农合组织之间的合并提高规模化程度,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农合组织拥有完整的章程、规约、规程,农合组织的报酬力、强制力、合约力、参照力、知识力与信息力较高。特别是政府通过法律支持、政策补贴、教育培训等政策措施,在支持合作社发展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于我国农合组织来说,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自身组织化程度,利用农业科技发展提高自身报酬力、强制力、信息力,通过组织营销渠道力的提升促进合作社竞争力的提高,进而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我国的农合组织应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积极寻找同印度农合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共建国际农产品流通渠道,实现双方合作共赢,不断向前发展。

注:①林民旺,印度 “一带一路”的认知及中国的政策选择,世界政治,2015(5).

②数据来源:印度农业合作有限公司联盟网站:http://www.nafed-india.com/origin.asp.

③http://news.wugu.com.cn/article/20150526/554794.html.

参考文献:

[1] 林民旺. 印度“一带一路”的认知及中国的政策选择[J]. 世界政治,2015(5):42-45.

[2] 安玉发. 发展新型产销对接模式 稳定鲜活农产品价格——“农超对接”及流通渠道多元化的思考[J]. 中国农民合作社,2011(8):24-25.

[3] 曹艳爱,欧晓明. 交易成本视角下“农户+公司”的农产品渠道关系稳定性分析[J]. 商业时代,2014(5):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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