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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中校企对接模式探讨

2017-03-30张婷肖峰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人才培养

张婷 肖峰

摘 要:知识产权的精髓在于应用,然而,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在专业结构、课程教材以及教学内容上普遍存在着与企业实践需求严重脱钩的情形。校企对接是高校与企业建立的一种人才联合培养的新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将在校学生的学习与企业的需求完全对接,实现学校的教学资源与企业的社会资源整合与共享,有力提升應用型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质量。优化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中校企对接模式的路径,需要校方和企业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材开发、教学师资以及实践基地等五个方面来共同参与和完成。

关键词: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校企对接;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836(2017)02014803

一、问题的提出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指出:“应大规模培养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提出要“完善产学研联合培养模式”。那么,在国家实施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业热潮中,高校如何为社会培养适用的知识产权人才?高校如何助推创新、创业?笔者认为,培养社会所急需的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需要高校在人才培养的路径选择上摆脱“象牙塔内圈养”的桎梏,建立校企对接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二、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及校企对接模式的选择 (一)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新常态下,知识产权事业的蓬勃发展对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现阶段高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仍难以满足社会实际需求,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全国的知识产权专业性人才培养规模较小,地区分布不均,无法满足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巨大需求缺口。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显示,“十二五”时期,全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15万余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超过50万人。而“十三五”时期争取完成的目标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数量达到50万余人,包括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3万余人;企业知识产权人才30万余人;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15万余人,其中执业专利代理人2.5万余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知识产权人才3万余人。全国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由此可见,我国知识产权专业人员面临巨大的人才缺口。

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目前企业知识产权人员主要来源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专业技术人员转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另一部分是近年来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其中接受过法律及知识产权专业教育的人员并不多,大多数具有理工科背景。这主要是因为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学科设置时间较晚,课程设置体系不够完善。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包括本科、双学士、研究生等各类学历的专业人才教育模式,但培养规模不大,每年招生不足千人,而且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武汉、广州和重庆等地。

2.人才知识结构单一,不具备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素养的要求。知识产权人才不仅应具备专业能力,而且应具备职业素质。譬如,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应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素质。但我国大多数高校偏重于对法律知识的传播,忽视对科技、外语能力以及经营管理素质的培养,导致知识产权人才的知识结构不尽合理,业务素质和管理素质亟待提高。

知识产权人才一般需要具备复合型的知识结构,这要求其培养模式必然是文理交叉、科技与法律融合,多种培养模式并举,培养复合型人才。目前,我国高校作为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主阵地,承担知识产权相关的本科和研究生培养,但大多挂靠法学院,依托法学专业及其硕士研究生学位点,培养模式主要集中于法学专业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以及开设《知识产权法》公共选修课来普及知识产权教育。知识产权教育重法律知识教育、轻管理和自然科学知识培养,导致的直接后果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使用严重脱节,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生到工作岗位上不好用、用不上。究其原因,是知识结构不合理,在实际工作中深入不下去,法律与专业结合得不好。

3.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师资力量薄弱,缺乏实务型教师。高校教师一般具有丰富的理论教学知识,但是其实务教学经验不足;一般在一所高校中专职从事知识产权教学的人员多则十几人,少则几个人,其中既精通自然科学知识,又精通法律,同时还应掌握外语、管理知识的教师数量普遍较少[1]。同时,目前知识产权课程教师绝大多数系纯法律专业出身,缺乏多学科,特别是理学、工学学科背景,而知识产权多数科技创新成果以理学、工学学科为背景,在知识产权教师的知识素养相对薄弱的情况下,他们是很难在科技成果和法律保护中找到一个契合点的。也正因此,在知识产权教学中,教学方法显得单一,即教师多数注重知识层面的讲授而很少有实践,加之教师本身缺少实践,所讲案例就缺乏吸引力。相应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知识产权的理解不深、不透,缺乏兴趣,在科技创新成果出来后,也不会运用知识产权加以保护和利用[2]。

4.在培养理念上,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缺乏对学生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知识产权法专业研究生跨学科培养模式创新研究”的问卷调查显示,69.48%的调查对象认为学校在培养过程中存在轻实务的现象[3]。具体而言,高校在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养理念上主要存在着“五重五轻”的观念,即重课堂,轻实践;重理论,轻实务;重讲授,轻操作;重成绩,轻能力;重书本,轻实训[4]。这种培养理念直接导致了学生实践操作能力严重欠缺,职业能力素养严重不足。知识产权的精髓在应用,然而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普遍存在与实务需求严重脱钩的情形,导致培养出的知识产权人才缺乏知识产权实务操作的正确理念、分析的逻辑和方法。

5.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不符合实务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要求。从内容上看,我国高校知识产权学历教育课程主要包括:(1)基础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2)专业课程: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3)实践性课程:主要包括:专利文献检索与分析、知识产权代理等。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还没有一整套较为合理、全面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所需的教材,且现有的教材主要都是以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基础[5]。

因此,面对上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现实困境,高校应该思考如何摆脱“象牙塔内圈养”的桎梏,创新应用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方法,通过校企对接、联合培养的模式,加强同企业的深度合作,有效整合创新资源,构建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与新机制。

(二)校企对接模式选择的必然性

校企对接是高校与企业建立的一种人才联合培养的新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将在校学生的学习与企业的需求充分对接,将人才培养与市场充分接轨,将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实现学校的教学资源与企业的社会资源整合与共享,有力提升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质量。校企对接是探索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培养新模式的破题之作,开拓了高校知识产权人才成才的新途径,实现了高校和企业的“双赢”。

就高校而言,自大学扩招以来,每年的毕业生人数大幅度增长。这虽然实现了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但大学生就业难的形势也日趋严峻,就业门槛越来越高。那么,在激烈的人才市场竞争环境中,具有复合型知识和技能、实践操作能力强的人才是最具竞争力的。虽然我国高校现行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也强调素质培养,但因知识结构单一、综合技能水平不高而导致职业能力不足。因此,校企对接的人才培养模式,使学生在毕业前就能与企业的人才需求标准实现对接,提前适应工作环境,增强就业与择业的信心和实力,对于拓宽就业渠道、大大提高学生的就业几率具有积極的促进作用。

就企业而言,近年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复杂的国内经济形势,众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生存和发展危机,管理水平低下、创新能力薄弱、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时有发生,成为大多数中小企业所面临的共性问题。如何提升企业的科技核心竞争力和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使之能抵御市场风险,其关键因素就是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培养和能力提升。但长期以来,在企业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数量少,而且大部分缺乏专业培训,素质和能力远远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同时,由于政策制度方面的原因,很难吸引优秀人才从事这项工作。而校企对接工程正好可以填补这项的空白,可为企业知识产权相关岗位输送所需人才,使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实现专业化和规范化。

三、校企对接模式样本的选取:以重庆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为例 作为西南地区成立的首家知识产权学院,重庆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近年来以“产学研相结合,培养知识产权高水平专门人才”和“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为办学思路,充分发挥了校企对接模式在贯彻“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实践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教育培训理念中的重要作用。

(一)启动知识产权“校企对接工程”

知识产权“校企对接工程”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批准和资助下开展的公益性免费培训项目,采取政府+高校+企业的运作模式,选拔在校优秀大学生接受为期数个月体系化的知识产权培训,以培养企业急需的高素质知识产权专业性实务人才。作为项目的首批试点城市,2014年首次举办的“校企对接工程——企业助理专利工程师培训项目”在重庆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举行。参与本工程的企业包括了腾讯、奇虎360、海尔、三一重工、小米、北大方正等知名企业。在教学安排上,整个工程由远程教育、面授辅导和企业实习三个阶段组成。学员们在经历了为期3个月的远程教育培训课程的学习之后,进入面授辅导阶段。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列文献检索和分析、企业专利管理几个主题展开。面授的导师均是来自于实务界的专家,通过采取大量的情景模拟课的教学形式,重点培养学员的实践操作素养和技能。经过24天面授培训并通过考试,重庆市共41名大学生获得了由人社部认可的《企业知识产权人才水平认证二级证书》,并得到前往腾讯、华为等名企实习的机会。“校企对接工程”对促进学生就业发挥了积极重大的作用。

(二)组建知识产权政产学研联盟

在办学过程中,学院与企业、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实务部门紧密合作,组建了知识产权政产学研联盟,共同建立了多个教学实践基地、学生就业实习基地以及科学研究基地和平台,形成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共同体。

(三)聘请实务界知识产权专家做兼职教授

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学院除打造一流的师资队伍外,还聘请了阿里巴巴、腾讯、华为、中兴通讯等全国近30家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高级经理作为兼职专业实务教授,为学生讲授知识产权实务课程或举办专业讲座和交流,使课堂教学内容更贴近现实岗位需求。这种在人才培养上较强的针对性,有效地满足了就业市场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多层次需求。

四、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中校企对接模式的优化路径 (一)校企共同制定培养目标

高校作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输送方”,能否为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方”)提供实际需要并熟练掌握实践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标准和人才自身的职业能力素养。因此,在人才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的制定上,“输送方”需要充分征求“需求方”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将企业对人才需求的基本能力要求融入在人才培养方案当中,才能有效满足企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多样化职业需求。针对高校和企业自身特点,双方也可以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培养专业性知识产权应用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校企共同设计课程体系

校企共同设计开发和创新知识产权课程体系的意义在于,高校课程模块的选择应该充分考虑知识产权职业需求的多样化,尽可能实现课程安排和实施的优化配置。这种创新的着重点应当放在重新调整和配置知识产权课程体系中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实践教学课以及创新实践课程五大模块。高校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将实践教学和创新实践课程的比例适当加强,不断提高学生对知识产权的实际运用能力。

(三)校企共同开发优质教材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专业的教材多以理论教程为主,缺乏企业实务操作方面的教程。校企合作开发教材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目前新的形势,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从生产实际出发,以专业技能为主线,有针对性地将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应掌握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融入到教材内容之中。在教材具体内容的处理上,以“必需”和“够用”为原则,以理论为引导,围绕实践来展开,删繁就简。在教材的编写人员上,除了教师可根据实践需求自编教材,也可以联合实务界的专家共同编写教材,解决理论教材与实际生产实践脱节的问题。

(四)校企共同组建教学团队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教师,应该选用省、市知识产权局行政主管人员,知识产权法律理论专家学者,知识产权司法工作人员,知识产权法律师分别进行授课。使学员能够充分学习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行政管理知识,法律的具体适用和实践知识。在校企对接模式下培养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高校应当充分调动企业中的优势专家资源,利用高校与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将理论专家与实践专家高度整合,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实现优势互补。建设具备把专业知识、企业管理经验及实践技能融合于教学过程能力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已成為提高教学质量的必然举措[6]。应建立知识产权实务界专家和高校教师的互派、互聘及交流机制。针对高校教师知识产权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应当加强知识产权实践和经验交流。譬如,专利的申请、审查、复审与无效宣告的法律程序的实践,商标注册、续展与变更、注销与无效的法律规定程序及手续的实践经历;掌握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利用等实务技能。

(五)校企共同建设教学实践基地

知识产权教学实践基地是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载体,是强化学生知识产权实务技能,促进知识产权教育与知识产权职业深度衔接的重要举措。高校应将教学活动的空间范围延伸到课堂之外、企业之内,开展深入企业学习实践的活动。一方面,鼓励学生深入到企业,结合实际,培养锻炼其知识产权实务操作能力;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借助高校的教育平台,培养符合企业要求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企业、高校的联合与互补,既可以提供学科前沿知识的实践基础,也可以提供增强实务能力的机会[7]。校企之间可依据内外结合、共同管理、教学互动、订单培养、就业对接的原则,运用顶岗实习、师资培训、技术服务等方式建设实践基地,使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创新就业能力得到真正的锻炼。

参考文献:

[1]谭华苓.构建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教育体系[J].天津大学学报,2008(4):339—342.

[2]吴华英,沈蓉.专利跨越式发展与知识产权教育战略的调整[J].中国冶金教育:2009(5)12—15.

[3]刘运华.培养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迫在眉睫[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41029.

[4]张杨.创新与重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现代教育管理,2013(6):66—70.

[5]张炜达,王思锋.论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难点与对策[J].鄂州大学学报,2011(1):30—32.

[6]崔玉祥,袁云沛.产学研合作师资队伍建设研究[J].黑龙江教育,2011(3):36—37.

[7]何铭,王浩,周磊.职业知识产权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新模式探析[J].科技与法律,2009(6):36—39.

(责任编辑:陈 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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