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杏花村景区旅游发展探讨
——基于资本入驻文化产业的视角
2017-03-29杨春艳程晓丽
杨春艳,程晓丽
(池州学院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安徽 池州247000)
1 引言
从一个产业发展的角度上来看,资本是一种非常强大的力量,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资本的投入,尤其是文化产业的发展,对经济资本的依赖更大。文化资本是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前提和基础,是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1]。现代经济资本的强势入驻,将带来资源的重新组合与分配,在文化产业的开发中,会极大的改变原有的文化生存空间,尤其是那些文化资源整合不力,整合速度太慢,经济资本不强的区域特色文化,在开发中会由于资本不到位而影响开发的效果,从而逐步丧失原有的文化地位,被其他文化取代或是淡出大众的视野。
杏花村是池州重要的一张文化名片,随着杜牧《清明》诗的流传而家喻户晓,现实情况是除安徽人以外,极少有人能将杏花村与安徽池州联想到一起,更不会知道《清明》诗里的杏花村就在池州。更让人有危机感的是随着目前文化产业的发展,各地兴起了文化产业园区打造的热潮,在资本的强势入驻之下,很多经济发达的一二线城市凭借着自身强大的经济资本优势和文化资源整合利用能力,把其他区域的特色文化继承与创新,加以整合创造出一个个新的文化产业项目。这些文化产业的重新组合,甚至比原有的原生态文化更能贴近市场,为人们所熟悉,在大众的消费认可中,逐渐挤占了原有文化的生存空间,如横店影视集团打造的横店影视城,以及项目的开发者深刻的把握所借用的其他特色文化精髓,深谙市场之道,以丰富多样的表现形式“再造”的文化产品,将大众消费需求结合特色文化的某些因素,进行文化资源开发与再创造,国外拍摄的《花木兰》动画片就是这种代表。
杏花村是池州特有的文化资源,在现代资本强势入驻文化产业的背景下,如何借助资本强大的带动作用,形成开发优势,以资本为动力,加速资源的整合与利用,融合创意将杏花村这一品牌成功的推向市场,让大众熟悉并且形成良好的口碑与品牌,是池州各界继承和发扬这一历史文化资源的途径。
池州市政府很重视对杏花村这一历史名片的保护与开发,相继开发了杏花村文化园和杏花村文化旅游度假区两处景观,各自开发方式和开发程度不一样,运营模式也不一样,游客还不多,知名度也还不理想,难以支撑周边商业的发展[2]。两个杏花村景区没有在相互之间,没有在池州其他景区之间,如与九华山之间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联动,形成知名度和美誉度更高的文化品牌。
2 资本强势入驻对杏花村景区产生的影响
资本入驻一个产业,将给一个产业带来巨大的变化,资本具有的强大力量,它可以改变和引导很多事物的发展方向。当其投身于文化产业,可以对原有文化资源进行强势的整合与利用,也可以在没有原生资源的情况下,打造一个带有某种文化资源风格和精髓的产品,甚至到达一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效果,动画片《花木兰》和横店影视城就是这种力量的代表。
从资本的投资热度,可以发现投资和产业布局的方向,面对资本的力量、资本的热度和资本的方向,杏花村的开发者和管理者,应正视资本的力量,考虑怎么利用资本投资的热度来引导资本到达正确的投资领域,引导产业的发展方向。假设强势资本入驻杏花村这个品牌,在南京或者池州以外的地区打造另一个杏花村,将会给杏花村这个品牌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2.1 有利影响
2.1.1 进一步满足休闲时代游客对文化产品的新需求 从全国旅游业的大层面上来看,无疑是增加了一个旅游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从开发和发展程度看,全国或是周边地区的民众在闲暇之余,多了一个文化旅游消费的空间,丰富了大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从长远来看,打造更多的文化产品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必然之路,杏花村文化的打造与开发符合这个发展趋势。
2.1.2 促进目的地经济发展 对于杏花村文化品牌开发打造目的地来说,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的开发打造是重要的文化产业项目,它的成功开发打造,能直接或间接的带动周边消费,提升人气,增加当地GDP总量;杏花村品牌的开发打造过程中,能带动当地人民就业,无论是直接从事开发,还是景区周围的商业及服务业,都给当地创造了就业机会和商业机会,该文化景区开发打造的美好环境,很大程度上能提升周边商业地产的附加值,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2.1.3 扩大景区品牌的影响力 目前国内各地区都在提倡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开发商和当地政府都非常重视杏花村这一类文化产业项目的发展,尤其是开发商,运营过程中更是会不遗余力地对这一产品进行宣传和推广,以期有一个理想的开发效果。随着开发的深入,杏花村这一文化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都会持续扩大,吸引各地游客前来体验和观光。大众消费者的到来和美好的消费体验,将支撑杏花村这一品牌的良性发展,必然会和当地景区、民众和当地文化形成长期的互动与碰撞,逐步形成一些特有的文化现象和文化行为,能够丰富和扩大杏花村文化的内涵和外延,进一步扩大景区品牌影响力。
2.2 不利影响
从安徽省和池州市角度看,其他地区以资本为动力,开发杏花村这一状况,无论成功与否,对池州杏花村的开发都将形成巨大的威胁和挑战。
2.2.1 对景区品牌带来巨大的挑战和威胁 若其他地区以资本为动力,强势投入打造杏花村这一品牌,若是不成功,会降低池州杏花村这一品牌价值。后续再进行开发,在宣传和营销上,将花费大量的投入和精力去消弭在人们心目中形成的某个不好的印象,去替别人善后,延缓池州杏花村的发展速度。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人们的消费热点和关注点、时尚潮流快速发展变化的今天,其中的机会成本不可估量。
若其他地区在资本带动下,开发成功,运营到位,对池州杏花村来说更是巨大的挑战。从人们的消费心理来看,社会大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更倾向于消费那些开发的更好更成功的旅游景区,并以此为骄傲。若是条件不够好,将会放弃消费同类型的池州杏花村,池州杏花村在宣传和营销上,投入要更多,才具有和其他地区抗衡的能力。
2.2.2 会挤占池州杏花村的生存空间 注意力资源是现代的稀缺性资源,杏花村是池州重要的一张历史文化名片,如何让它发挥其价值,如何让其在现代社会里找到自己的文化生存空间,一代代传承下去,是每一个池州人都该思考的问题。面对目前开发的现状,应该引起重视,不能因为安徽池州成功注册“杏花村”旅游服务类商标而高枕无忧。更应该具有忧患意识,考虑这一历史文化品牌的文化出路问题,走出去再返回来,让池州杏花村成为全国的杏花村。
大众消费市场不会去辨认杏花村真正的归属问题,大众文化时代的到来,流行热点变化之快,带来新的视角和观点,也使文化消费更加具有不确定性,今天的文化旅游品牌胜地,也许随着某个影视,某个热点,某个网红的出现,很快就被取代甚至湮灭。大众的消费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在快速发展变化的环境里,大众消费市场更多的是谋求某种旅游意义的人群,大众毕竟不是专家,也不是学者,很少有人会去辨认杏花村到底在哪里,辨认的结果对他们也不重要,大众消费者在意的是他们获得某种旅行的感受和意义。无论杏花村在湖北、山西还是安徽,市场就这么大,开发的地区越多,池州杏花村的生存空间就越小,影响力就越被弱化。
2.2.3 资本入驻对杏花村景区开发将带来方向性的隐忧 大众消费市场的盲目消费特性,需要重点考虑。在资本的强势入驻下,人们对于杏花村这一历史文化品牌的理解和关注点不一样,会形成许多不同的开发方案、侧重点和介入点,旅游景点也就会有不同的诠释。到底是保护性的开发,还是开发性的保护,重开发还是重保护,一直以来都是人们争论的一个焦点。以资本为动力开发的景区,资本的逐利性会影响景区开发的方向性问题,如何引导景区资源的合理整合与开发,将资本纳入正确的投资领域,尤为重要,不仅影响到开发还是保护的问题,更影响到这一历史文化资源的传承丰富与更新问题。资本在产业发展过程中是强大的助推力,又具有逐利的特性,如何在这种资本的力量和特性中谋求平衡,避免或减少资本逐利性带来的负面的方向性影响,值得深思。
3 对池州杏花村开发保护的建议
3.1 以加大资本投入为动力,尽早抢占先机,依托政府政策,形成先发优势
鉴于其他地区开发杏花村对池州会形成巨大的挑战和威胁,池州杏花村开发需尽早抢占先机。这个先机不仅是时间上的概念,也是较好的把握市场机会和有效的开发。对市场机会的把握和高质有效的开发,离不开资本的支撑,需要政府加大资本投入和做好招商引资的工作,促进杏花村项目的开发和打造。虽然池州市贵池区已经开发杏花村好多年,做了很多努力打造了杏花村文化园和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就目前的开发成果来看,还不足以支撑这一历史文化品牌的高效发展。
杏花村文化园的规模和格局都比较小,如果没有有效的改进与突破,难以支撑其周围的商业地产发展,总体上也很难再做大做强。杏花村文化旅游度假区和杏花村文化园的运营管理模式截然不同,目前看来,确实成为了周边市民休闲旅游的好去处,然而其文化旅游辐射力度还很小,吸引外地游客主动前来消费的能力有待提升。
池州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应以资本投入为动力,充分发挥资本在产业运作过程中的强大力量,依托政府政策,完善整个池州市旅游资源配套的关系,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更要善于抓住机会。安徽省政府2016年7月,出台了“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五个一’行动计划”,指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推动皖南示范区全域化旅游发展,充分发挥皖南示范区在全省旅游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打造幸福旅游、美丽旅游、智慧旅游、信用旅游,建设旅游强省。池州市也出台了一些文化旅游景区开发的政策措施,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的开发建设应积极抓住政策机遇,做好开发工作。池州市拥有这一历史文化资源,若不加以合理有效的开发,终将会成为历史,从目前池州各界积极寻求各方意见来进行开发可见政府高度重视,分歧在于开发的方式、侧重点和度的问题。市场和机会从来不等人,既然要开发,为何不加大投入,以高质量的景区打造来抢占先机?来引领这一历史文化品牌的发展。
3.2 利用资本整合能力,打造特色地域文化
文化旅游未来旅游的主导形式,也将成为21世纪最具吸引力的旅游产品之一[3]。大众消费市场的主体很少有人会去辨认杏花村这一历史文化品牌的归属问题,需要引起池州市足够的重视。在开发杏花村项目过程中,立足杏花村文化的精髓的展示与传承,以资本为纽带,对文化资源进行整合与创新,打造具有池州特色的地域文化。市场经济和大众消费市场具有的盲目性,需要池州市主动走出去,以优质的能够诠释杏花村文化内涵的景区打造,通过市场使大众认可杏花村这一历史文化资源在池州最具特色。
杏花村景区开发的前期准备很重要,抢占先机的重点是杏花村文化景区的打造,旅游产业要健康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对文化资源的利用,提升旅游产业的文化内涵和品味[4]。杏花村景区的打造,应以资本为纽带,充分发挥资本对资源强大的整合能力,影响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对杏花村这一历史文化品牌结合市场做一个诊断,就开发和保护做一个高规格、前瞻性的整体规划设计,凝练出一个或几个鲜明的主题,做到某方面之最,因地制宜地来发展。鉴于其他地区如南京等一线城市强大的资本投入能力,以及随资本带来的对资源强大的整合创新利用能力,池州很难与之抗衡,抢占市场先机,必须做好景区打造。
3.3 政府要加强对引入资本的有效引导和监督
在杏花村这一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中,不能单靠政府一方的力量而不考虑市场及资本的引进。资本在促进杏花村文化品牌开发的同时,也会因为资本所有者对杏花村这一历史文化品牌的解读不同,形成不同的开发方案和侧重点,以及不同的运营管理模式。因此需要时刻正视资本的导向问题,政府可以从资本的引进,开发的方式和开发的度等角度进行参与和引导。
政府对资本的监督要充分考虑到资本的实际用途,确保用于开发建设的资本切实用在项目的打造上。在引导和监管资本导向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各方意见,既要考虑到资本的逐利性,又要考虑到杏花村这一历史文化品牌内涵的传承与保护,还要考虑与周边民众的关系,实现一个良性的发展。
3.4 以资本为支撑,形成多渠道品牌营销,实施区域联动发展
成功的景区打造,需要结合合理有效的营销方式,注重整体营销,借力宣传,才能一鸣惊人的抢占市场先机,这一切工作的展开,都需要有强大的资本作为支撑。加强与池州有名的景区合作,让渡一部分利益,借其他知名景区推介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在营销过程中,借鉴一些优秀的营销经验,积极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结合时代潮流的发展,利用自媒体、直播等热点内容与方式进行整合营销。
池州市的整体联动是做好杏花村等文化产业的保障。整体联动一方面体现在政府、企业和公民之间,政府做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企业进行有效的运营管理,公民创造一个开放友好的社会环境,消费者和谐参与,让杏花村这一历史文化品牌取之于民,受惠于民,四方共赢,是做好池州一切工作的前提,需要池州各界共同倡导和参与。
另一方面的有效联动体现在产业之间,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各个行业的支持联动,杏花村这一历史文化资源更是如此。对这一资源的开发利用,需要交通、餐饮、住宿、通信等各行业的支持,景区的开发又回馈于相关支撑行业,实现互惠共赢。产业之间的有效联动,客观上也要求资本在各产业之间顺畅流通,全面投入和整治,而不能仅仅局限在杏花村这一个项目上,这更加需要政府从宏观上的整体协调,做好资本引入和引导工作。
池州的整体环境还不错,有举办会展的潜力,可以考虑以会展为营销的突破口,通过承接有特色的会议、展览等活动,以会带展,以会代销,打造品牌。
4 结语
在全国提倡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同时,从政策、资本、人才培养、文化产品进出口到产业园区建设和税收优惠等,纷纷出台了许多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推动了文化产业发展的热潮。在这些因素中,资本因素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影响巨大,资本强势入驻文化产业,带来巨大推动作用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极大的威胁与挑战,需要警惕资本的力量,并借助资本的力量,来发展文化产业。文章分析了目前杏花村的开发现状,结合资本对文化产业开发的重要作用,认为如果只关注资本带来的文化产业发展中方向性的问题,而不积极利用资本的力量来打造杏花村这一文化品牌,会在市场中失去先机和受到威胁。提出积极利用资本的力量来打造杏花村的文化品牌,打造地域特色文化,加强政府对资本的引导及多渠道品牌营销,实施区域联动发展等建议。
[1]董蓉.文化资本运营与文化产业发展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6):31-32
[2]杨春艳.池州杏花村文化旅游商业地产开发探讨[J].科技经济导刊,2016(13):103—104.
[3]朱桃杏,陆林.近10年文化旅游研究进展——Tourism Management,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和《旅游学刊》研究评述[J].旅游学刊,2005(6):82-88
[4]程晓丽,胡文海.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开发模式[J].地理研究,2012(1):169-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