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明代“大总戎”苏滨泉墓及出土文物研究》读后记
2017-03-29雍淑凤
雍淑凤
(巢湖学院,安徽 巢湖 238000)
《厦门明代“大总戎”苏滨泉墓及出土文物研究》读后记
雍淑凤
(巢湖学院,安徽 巢湖 238000)
《文物世界》2016年第1期刊登的《厦门明代“大总戎”苏滨泉墓及出土文物研究》一文对苏滨泉的墓志铭文的抄录尚存误识、误断之处;对铭文出现的“同邑高浦”“挥霍”“徃”等词语或用字现象缺释、误释,对靳文以上缺失,试作纠正、补充,并重新识读苏滨泉墓志铭文,且对其纪年特点略作说明,认为墓主及立碑者是不承认清代统治的明末清初人。
文物世界;厦门;明代;苏滨泉;墓志铭;释读
靳维柏《厦门明代“大总戎”苏滨泉墓及出土文物研究》[1]介绍的苏滨泉墓志铭文共有368字,现转录铭文如下:
父讳毅,别号滨泉,同邑高浦人也。行一。生于万历甲午九月十一日寅时,卒于永历丁酉七月廾九日未时。大父讳顺、大母陈氏,蚤弃,世不可得而详巳。吾父孑立克家,先娶龚氏,继娶杨母,生男向桂;继娶颜母,系颜占梅之女,生男向秀、向实、向颖。计女子一,男子四。男长向桂娶郑敬唐之女,次向秀娶陈怀益之女,向实、向颖未婚。女适陈,早逝。此皆父沠所衍,固流长未艾者,不孝旦因以遡父之源委可乎。父早具挥霍,以舟商为事,适值当道需才,于崇祯八年选补中军哨官,暨六年随征香贼实授千总。时值隆武帝驻跸闽中,吾父徃守杉关,晋授都司。无何而隆武帝蒙尘,始从王命入粤,而永历君授都督佥事职,是乃父之一生历履者,距以。享年六十四岁而卒。有孙男一人,名险娘,系长男向桂出。兹卜吉地,得穴于五通岭下,云岳坑口,号金笼山,坐乾向巽兼戍辰焉,窆之。窆日在永历庚子十二月十五日辰时,公居左而右域尚虗。
铭曰:谁为谱之,谁为旌之,惟眉山之苗裔得此夜台而窆之。
旹岁次庚子腊月之望孝男向桂向秀向实向颖仝泣血勒石[1]。
拜读靳文后,笔者细审铭文,认为靳文对苏滨泉墓志铭文的抄录尚存误识、误断之处;对铭文出现的“同邑高浦”“挥霍”“徃”等词语或用字现象缺释、误释,笔者不揣浅陋,特逐条记录于此,并重新识读苏滨泉墓志铭文,且对其纪年特点略作说明,以求教于方家。
1 误识、误断
1.1 误识
①卒于永历丁酉七月廾九日未时[1]。
误把“廿”识为“廾”,应为:七月廿九日。
②大父讳顺、大母陈氏,蚤弃,世不可得而详巳[1]。
误把“已”识为“巳”。应为:世不可得而详已。
③此皆父沠所衍,同流长未艾者,不孝旦因以遡父之源委可乎[1]。
误把“且”识为“旦”,应为:不孝且因以遡父之源委,可乎?
1.2 误断
①大父讳顺、大母陈氏,蚤弃,世不可得而详巳。[1]
应为:大父讳顺、大母陈氏,蚤弃世,不可得而详巳。
②吾父孑立克家,先娶龚氏,继娶杨母,生男向桂;继娶颜母,系颜占梅之女,生男向秀、向实、向颖。计女子一,男子四。男长向桂娶郑敬唐之女,次向秀娶陈怀益之女,向实、向颖未婚[1]。
应为:吾父孑立克家,先娶龚氏;继娶杨母,生男向桂;继娶颜母,系颜占梅之女,生男向秀、向实、向颖。计:女子一,男子四。男,长向桂,娶郑敬唐之女;次向秀,娶陈怀益之女;向实、向颖未婚。
③父早具挥霍,以舟商为事,适值当道需才,于崇祯八年选补中军哨官,暨六年随征香贼实授千总。时值隆武帝驻跸闽中,吾父徃守杉关,晋授都司。无何而隆武帝蒙尘,始从王命入粤,而永历君授都督佥事职,是乃父之一生历履者,距以。享年六十四岁而卒。有孙男一人,名险娘,系长男向桂出[1]。
应为:父早具挥霍,以舟商为事。适值当道需才,于崇祯八年选补中军哨官。暨六年,随征香贼,实授千总。时值隆武帝驻跸闽中,吾父徃守杉关,晋授都司。无何,而隆武帝蒙尘,始从王命入粤,而永历君授都督佥事职,是乃父之一生历履者。距以享年六十四岁而卒,有孙男一人,名险娘,系长男向桂出。
2 补释
2.1 缺释
2.1.1 同邑高浦
据《同安县志·卷之一》可知:“同邑,僻处海滨。自汉以来视为重地,武帝置上柱国以防粤,当时未有同安之名也。晋、唐迄宋,代有变革。至明,而红夷、倭寇屡现,侵患海疆要地,遂为国家防御之所必周。清康熙、雍正年代,台湾归入版图,邑尤为兵事策应之区。至民国,复割厦门为思明县,析金门为金门县,一邑而三分其地,清以前所未有也。然疆域既有变更,自当详列以资考证,志疆域沿革。”[2]“唐虞夏商,皆扬州地。”“晋太康三年,置同安县,寻改晋安郡。”“隋,同安县属泉州府”“唐贞元十九年,析南安西南四乡为大同场,即今同安县地。”“五代,同安县南。唐大成四年,王延钧僭称帝,升大同场为同安县。同安之建始此。”[2](标点为笔者所加)
高浦,自古以来是拱卫同安县西的重镇。高浦得名,源于至今仍居于本村的大姓高氏。据载,高氏一世祖高士表,早在宋末,由晋江安海迁来定居于此,至今七百多年,派下已传承28代,蕃衍了近二千名后裔。
2.1.2 沠
Liú,古同“派”。
2.1.3 挥霍
疾貌。
《文选·卷十七·陆士衡文赋一首并序》:“体有万殊,物无一量,纷纭挥霍,形难为状。”[3]李善注:“挥霍,疾貌。 ”[3]
2.1.4 窆
biǎn,古代用来牵引棺椁下墓穴的石头。
《说文·穴部》:“窆,葬下棺也。从穴,乏声。《周礼》曰:‘及窆,执斧……。 ’”[4]
2.1.5 旹
古文“时”。
2.1.6 仝
tóng,“同”的古字,“相同”。唐代卢仝《与马异结交诗》:“昨日仝不仝,异自异,是谓大仝而小异。 ”[5]
2.2 误释
靳文解释“徃,通‘住’”[1],不确,应为“徃,wǎng,同‘往’,以往。”
3 苏滨泉墓志铭文新识读
根据笔者的辨认与理解,特对苏滨泉墓志铭文重新识读如下:
父讳毅,别号滨泉,同邑髙浦人也。行一。生于万历甲午九月十一日寅时,卒于永历丁酉七月廿九日未时。大父讳顺、大母陈氏,蚤弃世,不可得而详已。吾父孑立克家,先娶龚氏;继娶杨母,生男向桂;继娶颜母,系颜占梅之女,生男向秀、向实、向颖。计女子一,男子四。男,长向桂,娶郑敬唐之女;次向秀,娶陈怀益之女;向实、向颖未婚。女适陈,早逝。此皆父沠所衍,同流长未艾者,不孝且因以遡父之源委,可乎?父早具挥霍,以舟商为事。适值当道需才,于崇祯八年选补中军哨官。暨六年,随征香贼,实授千总。时值隆武帝驻跸闽中,吾父徃守杉关,晋授都司。无何,而隆武帝蒙尘,始从王命入粤,而永历君授都督佥事职,是乃父之一生历履者。距以享年六十四岁而卒,有孙男一人,名险娘,系长男向桂出。兹卜吉地,得穴于五通岭下,云岳坑口,号“金笼山”,坐乾向巽,兼戍辰焉,窆之。窆日在永历庚子十二月十五日辰时,公居左,而右域尚虗。
铭曰:谁为谱之,谁为旌之,惟眉山之苗裔得此夜台而窆之。
旹岁次庚子腊月之望,孝男:向桂、向秀、向实、向颖,仝泣血勒石。
4 苏滨泉墓志铭文纪年特点
苏滨泉墓志铭文纪年,或使用明代或南明的年号加以干支,如:“万历甲午”“永历丁酉”“永历庚子”;或单以干支纪年,如:“庚子”;或用明代皇帝名号纪年,如:“崇祯八年”;或以南明永历帝、隆武帝的行为纪年,如:“永历君授都督佥事职”“时值隆武帝驻跸闽中”“隆武帝蒙尘”,这些情况说明,墓主及立碑者是明末清初人,不承认清代的统治。
练娟在《元代海陆丰无碑墓》[6]中对明末清初粤东的墓葬情况做了一些介绍,可知当时粤东百姓不承认清朝统治,墓碑没有刻上清朝国号、年号,有几种情况:(一)以干支纪年代替,如:陆丰市碣石镇曾厝寮村温仰梅夫妇合葬墓,始建于明代万历三年(1575),重修时刻“辛卯年季冬修立”字样,辛卯年即顺治八年(1651);陆丰市桥冲镇卢百炼夫妇合葬墓,建于清康熙十一年(1672),因明末卢百炼与兵部尚书黄奇遇追随南明小朝廷流亡广东、广西等地,南明灭亡后潜回家乡隐居,仍然以前朝遗民自居,矢志不归顺清政府,不承认清朝统治,故死后建墓时,墓碑没有刻上清朝年号,碑文刻 “龙飞岁次壬子季冬吉日立”。(二)以南明“永历”“隆武”年号,如:陆丰市河东镇黄元重墓,建于南明永历元年(1647),即清顺治四年,碑文纪年“永历四年庚寅季冬吉立”。至清康熙中期以后,清政府统治趋于稳固,百姓基本过上安居的日子,前明遗民、反清复明的粤东人,渐渐地磨灭了仇恨,也希望子孙历代过上安稳日子,便在墓碑上刻“待赠”二字,表示放弃反清复明宗旨,归顺清政府,不再以前明遗民自居,如:陆河县上护镇鸡坑村彭火母墓,碑刻:“清待赠显考文林郎恺洁火母彭府君之墓,康熙五十二年癸巳冬吉旦立”;陆丰市西南镇林耀先夫妇合葬墓,始建于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碑文:“清待赠显考乡进士霭林公、妣大孺人慎惠许氏墓,康熙三十三年甲戌仲秋谷旦”[6]。
苏滨泉墓志铭文承载着明末清初墓主及其后人的亡国恨和那个时期的民族情怀,这是祖先留下的历史记忆,是中华民族历史不可替代的见证与象征,也是有关中华文化、历史、社会、民族、军事、风俗、艺术等研究的宝贵例证。
[1]靳维柏.厦门明代“大总戎”苏滨泉墓及出土文物研究[J].文物世界,2016,(1):34-38、35、36.
[2]中国地方志集成编委会,编.中国地方志集成·福建府县志辑:民国同安县志[G].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15.
[3]萧统选,李善注.文选[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351、351-352.
[4]许慎撰,徐铉校定,愚若注音.注音版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2015:150.
[5]卢仝.卢仝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5:22.
[6]练娟.元代海陆丰无碑墓[J].岭南文史,2016,(2):14-19、18-19.
责任编辑:李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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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2868(2017)01-0117-03
2016-11-03
雍淑凤(1972-),女,宁夏中卫人。巢湖学院文学传媒与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在读博士。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字学教学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