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玛·斯通 还是那个容易恐慌的姑娘
2017-03-29编译康妮
编译/康妮
艾玛·斯通 还是那个容易恐慌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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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对面的艾玛·斯通(Emma Stone)像个侦探似地,一边转动她绿眸子的大眼看着餐馆里其他客人,一边说,“那是保罗·托马斯·安德森(Paul Thomas Anderson)吗?”她指的是隔壁一桌的客人。她说自己已经尽最大的努力不去想奥斯卡这事了,但这可能吗?她当然会在意了!
“肯定会有人打电话告诉我各种消息,当然最有可能的是我妈,每次都是她。”然后她又迅速补充道:“不是我特别希望得到提名,只是任何事都有可能发生。”(译注:这次采访是在奥斯卡公布前一天。)
事实上《爱乐之城》(La La Land)在奥斯卡上获得的14项提名——包括了最佳男女主角、最佳导演、最佳影片在内的所有重磅奖项——追平了之前《泰坦尼克》(Titanic)和《彗星美人》(All About Eve)的纪录,每个人都觉得斯通已经胜券在握。从威尼斯电影节开始,这个28岁的红发女演员就一路奔走在领奖路上,不只是奥斯卡。
提示:下文中的艾玛·斯通只是一个高中9年级选择退学,走上表演之路才顿悟,从小就困扰她的问题迎刃而解,还有那标志性的棕红色头发到底从何而来,以及她选择如何对待名利:“这真的吓到我了!”
2015年10月,斯通和“蜘蛛侠”安德鲁·加菲尔德分手。眼下她拒绝谈论自己的感情。
“我从来没做过这样的事,”这部电影在全球已经收获1.75亿美元的票房,并且还将不断增长。“我的意思是,《鸟人》让我去了威尼斯”——2015年的这部影片为她带来第一次提名,最佳女配角奖,在威尼斯。“但那跟这不同,这是个全新的世界,我不抱怨,因为我爱这部电影,能谈论它是件有趣的事,过去六个月我所做的全部采访都是关于这部电影。”
14岁的时候,斯通住在亚利桑那州的斯科茨(Scottsdale, Ariz.),9年级时,一节历史课上,她决定搬去洛杉矶,成为一名演员。“我也有过霍华德·比厄(Howard Beale)的时刻,”就是彼得·芬奇(Peter Finch)在《电视台风云》(Network,1976)里扮演的那个精神崩溃的电视台王牌主播,“这个时期的最后一天,我得到一个启示,尽快搬到洛杉矶去,因为我必须走。我知道这很疯狂。”
疯狂恰恰是演员的萌芽。对电视和电影一无所知,凭什么说服父母?从学校冲回家,她做了一份名为“好莱坞计划”的PPT,然后把爸爸和妈妈叫到房间给他们看自己的计划:她和妈妈搬到洛杉矶,一边在家自学一边试镜,爸爸还继续在斯科茨经营已经很有规模的建筑承包工作。“让他们同意太难了,毕竟每个人都得把高中读完吧,虽然我并不这样看。”
但这毕竟是对通情达理的父母。小时候,斯通就是个精神紧张的小孩,容易恐慌,又害羞。7岁时,父母让她接受治疗,稍有成效,但见效更大的是课余时间参加的戏剧社。她发现扮演角色,特别是在喜剧里表演,让她不再害怕这个世界,并且找到和其他人交流的方式。“我想一定是父母看到表演让我满足和快乐(所以才同意)。”她说。
于是,2004年,在她15岁生日后,斯通和妈妈开始实施“好莱坞计划”,她们搬到公园布雷亚公寓,边上就是以沥青坑闻名的博物馆。不管怎么说,作为新手她的起点还不错,在有线电视频道VH1的电视电影《新帕特里奇之家》(The New Partridge Family)扮演劳瑞·帕特里奇。不能说有多成功,但让她遇到了自己经纪人道格·沃尔德(Doug Wald),还交了几个朋友,这些都是她至今仍拥有的。
一旦可以自己支付账单,就像在《爱乐之城》里扮演的角色那样,斯通就坚持自食其力。她在布雷亚公园附近的狗饼干烘焙店找了一份工作,同时也在找更多的表演工作。
2007年,19岁的斯通等来了一个真正的突破,在乔纳·希尔(Jonah Hill)主演的喜剧片《太坏了》(Superbad)出演角色。角色虽小,却引人注目,在制片人贾德·阿帕图(Judd Apatow)的建议下,斯通把自己本来的金发染成现在标志性的棕红色,没想到这改变了她的职业轨迹。接下来就是《前女友们的幽灵》(Ghosts of Girlfriends Past),还在《校园兔女郎》(The House Bunny)里跟安娜·法瑞斯(Anna Faris)演对手戏。和杰西·艾森伯格(Jesse Eisenberg)、伍迪·哈里森(Woody Harrelson)一起演的恐怖喜剧《僵尸之地》(Zombieland)是当年的票房黑马。最终,终于在2009年第一次成为主角,在那部讨喜的青春喜剧《绯闻计划》(Easy A)里。“我遇到过很多如今已经成了大明星的人,但是她,当时我就知道她一定会出名,”影片的导演威尔·古勒(Will Gluck)回忆,“整部电影都是艾玛的表演时间,无处不在。”
一个不起眼的女高中生,因为一个误会成为校园里的“热门人物”,有人仰慕她,有人鄙视她,还有人找她寻求帮助,这样的人设非常吸引斯通,也成功为她打开了电影工业的大门:“我快被好莱坞淹没了,只想去一个没人谈论娱乐产业的地方,不想被包围。”21岁的她离开了东海岸的洛杉矶去到纽约。
在纽约,依然躲不过出名带来的压力。“《绯闻计划》之后,我不再是个无名小辈,就好像又回到了7岁时。这吓到我了。”多年来,对于出名她处理得很好,学着去控制自己的胆怯,就好像小时候那样。但潜在的恐慌总是若隐若现,等待着反扑的机会。
最近一次是在2014年,当她在纽约拍《鸟人》时差点崩溃,“那部电影的表演就像走钢丝,节奏、时机,我的心一点点迷失,只能紧紧抓住身边的东西。”还有很多其他问题也让她焦虑:7岁的时候,从平衡木上摔下来让她双臂骨折,从此惧怕身处空中。小时候被马踢过,现在却不得不为欧格斯·兰斯莫斯(Yorgos Lanthimos)新片《最爱》(The Favourite)学习骑马。运动也让她有压力,刚刚完成拍摄的《性别大战》(Battle of the Sexes),她扮演比利·简·金,为此她花了很多时间跟这位76岁的网坛传奇人物学习打网球,虽然金已经很让着她了,斯通还是满场捡球。
并且,她也不是那么热衷和记者谈话,“任何采访前,我必须一个人先坐上五分钟,深呼吸保持注意力集中,因为我实在太紧张了。采访就像是某种治疗,你所说的都会被记下来,还会登出来,而我不想被数百万人做精神分析。”
纽约对她来说有洛杉矶没有的治疗方式:百老汇。26岁的时候,她终于在一部3000万美元预算的浪漫爱情歌舞片中登场,要知道这种片子只有黄金时代的米高梅和已经消失的雷电华才肯做。但这个机会主要也是得益于之前那一串亮晃晃的作品:《神奇蜘蛛侠》担任主角(顺便提一句,就是因为这部电影,斯通和“蜘蛛侠”安德鲁·加菲尔德开始约会,直到2015年10月分手。但是眼下她拒绝谈论自己的感情生活。),出演塔特·泰勒(Tate Taylor)讨论种族问题的剧情片《帮助》(The Help),连续主演了伍迪·艾伦的两部电影《魔力月光》(Magic in the Moonlight)和《无理之人》(Irrational Man),她的每一次出场都令人难忘——《纽时时报》用“闪耀”来形容她,而《每日新闻》则评价她“让作品发出耀眼的光芒”。这些光彩最终照进了好莱坞最炙手可热的年轻导演,达米恩·查泽勒的眼中,艾玛·斯通顺利成为他下一部电影《爱乐之城》的女主角。
【本文翻译自《好莱坞报道者》2月3日封面文章 原标题“Emma Stone's Battle With Shyness, Panic Attacks and Phobias on the Way to the Oscars”作者 Benjamin Svetkey】
“我在找寻一个组合体,”查泽勒说,“我需要一个人既要有喜剧天赋,又能照亮整部电影,类似于现代版的卡罗尔·朗白(Carole Lombard)或者凯瑟琳·赫本(Katharine Hepburn)。同时她又很脆弱,因为这是一个受到创伤的角色,我需要这个演员真的能让人们看到感情上的伤口。”
最初的人选是艾玛·沃特森(Emma Watson),因为薪酬没有谈妥,《爆裂鼓手》中合作的迈尔斯·特勒(Miles Teller)被瑞恩·高斯林取代,艾玛·沃特森也转而投向了迪斯尼的真人电影《美女与野兽》,2014年的感恩节,查泽勒在布鲁克林和斯通吃了一顿饭,把这个明星纳入自己重归旧日歌舞荣光的电影计划中。
回忆起这顿饭,斯通说,“我当时病得不轻,嗓子失声,还努力想完成《歌厅》的演出(译注:百老汇经典歌舞剧),我不知道演出结束后还能不能唱歌或者跳舞了。做另一部歌舞片的想法对我而言差不多就像‘你是不是疯了?’”但是查泽勒很坚持,去斯通的化妆室找她,还把贾斯汀·赫尔维茨(Justin Hurwitz)写的DEMO小样带去了,告诉她自己多么希望能拍这样一部电影。事实上,查泽勒也跟高斯林说起过这部电影是多么需要斯通的加盟。毕竟他们俩之前合作过两部电影,《疯狂愚蠢的爱》(Crazy, Stupid, Love)和《匪帮传奇》(Gangster Squad)。
经过3个月排演后,从2015年8月开始,花了40天完成了拍摄,其中还有在洛杉矶繁忙的105-110高速上的拍摄。一年后,斯通、高斯林和查泽勒来到意大利在威尼斯上亮相。影片放映后,全场起立掌声经久不息,斯通也赢得了最佳女演员奖,此后横扫各大电影奖项,在本文完成时,奥斯卡的归属尚未笃定,但无疑,斯通是呼声最高的那个。
当然,这也让斯通非常紧张,“这太惊人了,这是项很高的荣誉,但也很疯狂,让我更紧张,虽然在十月的某天,我已经被吓坏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