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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风廉洁建设财政监督工作者要敢于担当

2017-03-28本刊评论员

财政监督 2017年13期
关键词:党风财政监督腐败

●本刊评论员

加强党风廉洁建设财政监督工作者要敢于担当

●本刊评论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洁建设上,不断出重拳、下猛药,先后制定出台“八项规定”、“约法三章”等规定,注重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坚持打防结合;大力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巡视督查工作,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处大案要案,对“微腐败”也实行“零容忍”,惩治了大批贪官污吏,又整治中秋、过年期间公款送礼、“会所歪风”等等。党风廉洁建设成绩巨大,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洁建设没有终点,而是永远“在路上”,必须坚持不懈。

党风廉洁建设,要解决政治站位对不对、“四个意识”强不强的问题,要解决政治生态好不好、工作作风实不实的问题,更要加大反腐治贪力度,实现政治清明,为官清白,使每一个党员干部坚守底线意识,能在不义之财面前把持定力。事实证明,很多党员干部正是倒在金钱面前,所以严守“财关”是党建工作的重要使命,其中,防范公共治理环节的寻租腐败、财政资金的“跑冒滴漏”又是关键。权力运行中出现的权钱交易,国企经营、对外投资中的利益输送,公共工程建设、资源开发、产权交易、金融等领域大案要案,扶贫、低保、医保等款项截留侵吞、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事件频发,一些党员干部在金钱面前无敬畏、失底线,没有扎紧精神上的“篱笆”,过不了“财关”,我们的公共规则、财政制度还存缺陷和缺省,我们把守的“财关”有时还容易攻破。

在强调顶层设计,消除权力寻租空间、预算约束、“阳光法案”等制度性努力的同时,也必须强调,各级财政监督部门和财政监督工作者就是“财关”防线上守土有责的队伍和战士,是落实从严治党、党风廉洁建设方面的重要力量。如何实现党建与财政改革融合,党建与财政风险防控融合,党建与财政领域防腐反腐整合,党建与具体财政工作融合,扎紧财政制度的“篱笆”?需要财政监督部门和财政监督工作者参与和贡献。

财政监督工作者要认真执行法律制度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紧紧盯住财政资金在拨付和使用过程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在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使用环节,实施动态监控,扼住易发腐败的“咽喉”,弥补财政管理的短板。从严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严控“三公”经费的规定,加强预算监督,完善国资监管。严查重点领域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把监督和预防的触角延伸至新农村建设、拆迁、项目补贴、土地买卖、民生工程、医疗卫生等贴近百姓生活的重点领域和部位,多措并举,从小、从早、从微抓起。

财政监督工作者是执法者,守土有责,必须有担当,不能具有“鸵鸟心态”,遇事退缩,不敢大胆执法、问责。要充分认识财政治理监督在党风廉洁建设中的重要性。财政领域的腐败、失职渎职是对人民利益的侵犯和漠视,有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截留侵吞扶贫、低保、医保等款项直接发生在群众身边,使人民群众最具切肤之痛,直接败坏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党群关系。财政监督工作者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执法执纪必严,对财政领域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要“露头便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财政监督工作者也要有高度的个人问题感和使命感,成为财政制度建设的参与者。要利用监督工作贴近基层、直接面对实际的信息优势,提供财政监督管理方面的信息,敢于发现现存制度的缺陷,找到财政治理上有效的解决方案,为财政制度建设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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