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介入企业裁员 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访京山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田玉斌
2017-03-28廖巧玲通讯员龚辉
本刊记者_廖巧玲 通讯员_龚辉
主动介入企业裁员 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访京山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田玉斌
本刊记者_廖巧玲 通讯员_龚辉
田玉斌京山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剧,许多企业压缩产能,调整结构转型升级,经济性裁员情况时有发生。面对这一状况,京山县总工会积极作为,主动介入,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协商,确保企业裁员工作合法有序,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工友》:京山县总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中最突出的是哪一项?请介绍一下该工作的概况。
田玉斌:我觉得最突出的是京山县总工会在企业裁员过程中,能主动作为及时介入,有效维护职工权益。
近两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企业转型发展,我县不少企业调整结构、压缩产能,进行经济性裁员。由于企业经营形势比较严峻,加上少数民营企业主考虑自身利益较多,法制意识还不够强,造成企业在裁员过程中职工权益兑现不到位,以致拟裁减人员上访事件频发。
针对这种情况,京山县总工会积极作为,一是主动介入开展调查研究,就其具体问题与企业主协商,对职工所提问题进行答复,在政策层面和法律范围兑现职工提出的正当要求;二是从源头入手,在裁员方案上进行把关,确保拟裁员企业的裁员工作合法有序;三是认真做好对职工法制政策宣传和心理疏导工作,促进企业裁员和谐稳定。
《工友》:您觉得该项工作的特色或亮点体现在什么地方?
田玉斌:作为基层工会组织,京山县总工会无论是在与企业的协商对话上,还是在与多部门协调集中意见时,都能把握相应的话语权,就职工权益问题据理力争,做到有理有据、不卑不亢。
针对企业在裁员过程中就职工权益落实、兑现不到位,进而出现的上访问题,工会不是简单地从维稳角度出发附议有关部门的意见,或单一听从企业行政方的主张,尽快平息事态,而是非常鲜明地站在职工立场上为职工说话,拿出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为职工据理力争。
在劳资双方发生纠纷特别是企业裁员过程中,职工处于信息、权益兑现不对等地位,此时职工最需要工会组织出面替他们发声,政府也希望工会能集中职工意见,按照合法程序有序合理地表达诉求。
2014至2016年间,京山县总工会共参与了6次较大规模的企业裁员,始终做到准确把握政策导向,站稳立场,在协商对话或协调处理中掌握话语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友》:该项工作的实际效果如何?请以具体事例说明。
田玉斌:京山县总工会的及时介入非常有效,对企业不合理做法进行了纠正,制止了上访事态的发展,有效维护了职工权益。
如我县有家企业在裁员过程中,提前一个月在全厂公布了裁员方案,被裁减职工按照方案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领取了相应补偿。但之后被裁职工提出异议,说没有对具体裁员对象提前30天履行告知义务,所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无效。县总工会接案后马上行动,要求企业依据《劳动法》必须对裁员对象履行告知义务,并提供依据给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由仲裁院下达意见书。经过协调,所有被裁员对象都多领到了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另有一家企业由于受出口影响生产下滑,于2015年一次性裁员200多人。当时由于裁员数量大,职工离厂仓促,部分职工在裁员截止日前未能进行职业病检查,等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后一段时间才去进行检查,结果部分职工发现了疑似职业病问题,要求企业恢复工作,调整岗位。由于企业方对职工所持诊断证明表示异议,一时没能重新安置职工,造成职工新一轮上访。工会获知情况后立即介入,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实确认,最后企业对所有查出有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全部恢复工作,调整了岗位。
去年,我县有一企业突然下调职工待遇,出现了全厂职工停工堵门的情况。县总工会与有关部门一起组成专班及时深入企业开展调查,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进行一一核实。在参与调查过程中,县总工会发现企业职工经常加班,却没有依法获得加班工资,大部分职工月工资还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企业还存在拖欠缴纳职工“五险一金”问题。经工会据理力争,专班组织协调,企业对所欠职工的“五险一金”全部进行了补缴,对没有按加班工资兑现的、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重新进行薪资测算,被取消的相关合理待遇也全部恢复。在职工的各项权益得到落实后,工作组最后集中职工意见,拿出了解除劳动关系方案,由职工选择去留。
《工友》:您如何看待该项工作?或者说该项工作给您带来的启示和思考。
田玉斌:在企业转型发展过程中,有些企业职工已不足以胜任岗位能力要求,企业裁员将成为常态。工会组织必须及时介入并主动作为。
这项工作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工会干部要熟悉相关政策,把相应的工作做在前面,不打无准备之仗,不能等问题出现了再去“灭火”。
既要维稳又要维权,工会组织责任重大。为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要加大对企业主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法规政策宣传,让企业依法按程序办事。凡是有裁员举措的企业,企业工会组织都要向职工补好《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知识课;二是推行方案报备制。对裁员达10人以上规模的企业,要求企业工会向县总工会报备工作方案;三是工会应提前介入指导。在企业提出裁员动议时即介入其间,要求企业按照法律政策,完善相应程序,兑现职工相应待遇;四是要加强调研检查。及时了解各企业职工各项待遇落实情况,要特别关注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关注职工的“五险一金”缴纳情况,关注最低工资标准落实等问题。同时加强基层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的专业培训工作,除了指导企业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还应签订好工资等专项集体协议,以防企业因矛盾积累造成积重难返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