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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全方位激励推动传媒院校产学研协同创新

2017-03-28邢佑川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7年2期
关键词:产学研协同学院

近年来,协同创新引起了政府、高校、企业的广泛关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更加注重协同创新”,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各类高校按照“2011计划”的部署,不断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探索,提升创新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服务国家重大需求。行业特色类高校更应该充分利用与行业的天然联系,发挥应用型优势,逐步形成符合自身特色的协同机制,建立各种政策保障,加快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步伐。

一、传媒行业高校产学研协同创新面临的形势

1.产学研协同创新是传媒行业高校服务国家和地方创新战略的重要环节

2006年我国提出2020年建成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创新型国家是指以技术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核心驱动力的国家。这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创新历经独立创新、开放式创新和协同创新几个阶段,协同创新是世界科技创新的最新模式,是当前知识增值效率最高、創新主体间行动最优化同步的创新模式。可以说,产学研协同创新是世界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我国也必须不断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因此,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作出了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部署和要求。虽然研究型大学是高校产学研协同创新浪潮的主力军,但是其他院校也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行业院校理应瞄准本地区、本行业重大创新战略,与政府、企业协同开展创新活动。比如浙江传媒学院所在的浙江省处于深入实施 “八八战略”,大力推进“四换三名”等重大举措阶段,提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化、市场化、产业化,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这就要求浙江省行业院校不断加强与政府、企业的协同,共同进行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

2.产学研协同创新是传媒行业高校服务文化事业产业发展的重要形式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要求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要求构建和发展现代传播体系,提高传播能力。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的战略部署。传媒行业高校学科专业涵盖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多个方面,在传媒人才培养、文艺创作、传媒科技研发上具有学科专业和人才智力优势,应该主动接轨国家或地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与相关政府部门、文化传播企业开展战略协同,促进文化传播领域的文化创意创新与科技创新。

3.产学研协同创新是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信息技术革命使得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蔓延,新媒体不断涌现并飞速发展,传统媒体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党中央着眼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作出了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2014年8月出台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推动媒体融合发展,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正确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创新发展、坚持一体化发展、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这就要求传媒行业特色高校转变思维,站在我国传媒行业发展的高度,加强与政府机关、行业企业的协同创新,共同解决行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共享行业发展带来的利益。

4.产学研协同创新是传媒行业高校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

行业特色高校长期面向行业办学,既建成了行业特色的优势学科专业,培养了大批行业人才,也与“血缘关系”亲近的特定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形成了紧密合作的关系。产学研协同创新产出的不仅是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同时也包括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的高水平人才。这与行业特色高校的发展规划高度相符:行业特色高校的发展规划中,紧贴行业培养应用型创新型人才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战略目标。所以,行业特色高校在推进协同创新时,最熟悉的是行业的发展变化趋势,最易把握的也是行业发展的需求,最多选择的协同创新伙伴也是行业企业与科研院所。传媒行业高校也纷纷与国内外各级媒体行业企业,包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建立了广泛的战略性产学研合作,努力拓宽协同创新平台,大力开展应用型建设。

二、传媒行业高校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现状

传媒行业高校具有天然的行业属性,与行业研究机构、行业企业具有密切的联系。在文化传媒业变革的大潮中,传媒行业高校均贴近行业需求,加强与政府、科研机构、企业等的合作,与文化传媒业政策、领域和重点需求相对接,实现协同创新,共同发展。2012年以来,部分传媒行业高校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成立了协同创新中心,如中国传媒大学牵头组建的“中国传播能力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浙江传媒学院牵头组建的“媒体传播优化协同创新中心”、北京电影学院牵头组建的“中国电影高新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协同创新中心的组建、培育为建设我国现代传播体系,创新传播技术,提高传播能力,优化传播效果等做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传媒行业高校大多建设了文化创意园区、科技园区,在促进科技转化和创意创作、孵化教师和学生创新创业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传媒行业高校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动力还不足,参与面还较窄,成果转化率还较低,从宏观和微观层面来看,主要原因如下。

1.重视程度不够

传媒行业高校的首要任务是传媒人才培养,也就是教学工作被排在首位,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还没有得到等量齐观。有些领导对产学研协同创新也不够重视,没有给予太多关注,教师也在完成教学任务的时候,无暇顾及产学研协同创新。有些教师即使承担了一些合作项目,也不敢投入太多精力而影响教学工作。

2.思想认识不足

虽然大部分传媒行业高校在发展规划中已明确产学研合作的目标,也开展了不少的协同创新项目,但是部分领导干部和教师员工对产学研协同创新还存在一定的误解,对协同创新的内涵和形式了解不够充分,还没有意识到产学研协同创新对学校发展的重要意义。

3.教师个人发展不明

当前高校教师的发展路线并不鼓励他们参与产学研协同创新。尽管教师分类管理里明确提出了“社会服务型”,但是缺乏明确的界定及操作细则,职称晋升、绩效工资等还是以教学、科研成果的评定为主。投身于协同创新的教师还是只能走科研型的专业技术路线,难以走通社会服务型路线。教师绩效工资还是以教学工作量的评定为主,也使得他们不敢轻易放弃教学,投身产学研协同创新。

4.利益分配机制不清

在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利益分配上,高校与团队、教师的利益分配机制不明确,传媒行业高校亦是如此。特别是在文化产业和影视行业的艺术创作等,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界定利益的分配。有的高校虽然将艺术创作纳入到科研项目来进行管理,但是除了对教师考核以外,并未涉及专利权、著作权等核心利益的分配,导致教师的动力不足。

三、浙江传媒学院产学研协同激励政策的内容

浙江传媒学院作为一所典型的传媒行业特色高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要求,深化改革,推进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浙江传媒学院在分析自身发展现状与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根据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规律和人才管理规律,陆续出台了多项协同创新激励政策,内容涉及人才管理、成果评价、绩效工资、专项奖励等多个方面。

1.人才管理政策

激勵政策的目的是激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的发展和组织的发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激励政策首当其冲的问题是如何促进教师的发展。浙江传媒学院出台的政策首先是实行教师分类管理政策,设置“社会服务型”专业技术职务,为专注于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教师开辟新通道。“社会服务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晋升,以社会服务项目评审为基础,以社会服务项目与成果为重要依据,大力鼓励教师积极投身社会服务推广工作。同时还设立“社会服务型”专业技术岗位,用于聘任专门从事重大社会服务项目的教师或创新团队,以便于社会服务工作打造大平台、组建大团队、承接大项目、产出大成果。

其次是支持教师短期脱产开展重要社会服务。如果教师需要脱离本职岗位到合作方从事重要社会服务项目,不能正常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可以向学校相关机构和所在二级学院申请,经过认定后报学校批准,可以短期脱产从事社会服务工作。教师申请短期脱产从事社会服务一般每两年一次,每次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学年。如合作项目成果署名或联合署名“浙江传媒学院”的,教师本人作为学校派出人员,全额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学校对所在二级学院予以经费补贴。如属教师个人脱产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须缴纳一定管理费,视同满工作量,可全额享受工资福利,其社会服务成果可作为本人工作量核定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依据。

第三是建立社会服务教师赴行业一线开展专业实践培养的机制。学校和二级学院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从事社会服务的骨干教师,到媒体与文化产业一线学习进修、挂职锻炼,学校在相关政策上予以必要支持。经过在行业一线锻炼的教师更加熟悉行业现状,更加了解行业对人才的需求方向,在教学中更加贴近行业,更加突出应用性,也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2.考核评价政策

传媒行业院校的产学院协同创新的成果大部分是传媒艺术类创作成果,不是科研成果,也不是教学成果。艺术创作成果的评价不像教学、科研那样已经具有成熟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面临着一定的困难。作为一所艺术类院校,浙江传媒学院很早就出台了艺术创作作品的考核奖励办法,涵盖美术及艺术设计类、摄影类、音乐及演唱类、广播影视类作品。艺术创作作品的考核分可以冲抵科研量化考核分,优秀作品还能获得一定的奖励。尽管如此,还是存在着部分成果难以评价的问题。为此,浙江传媒学院专门成立了产学研社会服务审核委员会,目的是界定项目、评价成果、奖励优秀。

3.绩效工资政策

绩效工资是激励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几年,高校在推行绩效工资改革,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工作绩效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学校和二级学院绩效工资制度体系中单列协同创新绩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激励导向作用。

浙江传媒学院的绩效工资方案中,产学研协同创新绩效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二级学院层面。以社会服务项目评审为基础,在二级学院工作量核定、绩效工资核拨等方面充分体现优绩优酬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社会服务项目、成果的应用比重。二是教师层面。在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奖励津贴中设立“社会服务业绩津贴”,社会服务人均业绩点与“其他育人工作业绩点”相同。三是专职协同创新岗位层面。对“社会服务型”专业技术岗位教师,以社会服务项目评审为基础,核定社会服务、育人等工作业绩点和对应工作量,核算社会服务超工作量业绩点,在绩效工资方案中予以体现。

4.专项奖励政策

对工作优秀的团队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是激励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具有直接的激励和引导作用。2011年,浙江传媒学院引入企业捐赠每年10万元,设立产学研创新成果奖教金专项基金,用于奖励在产学研合作创新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团队(包含二级学院、系)和个人。这一奖教金开启了浙江省乃至国内高等教育界对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奖励的先河,引起了广泛的反响。现已连续4年评奖,共奖励9支团队,14位个人,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和榜样效果,极大地调动了全校教职员工参与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积极性。

5.其他激励措施

浙江传媒学院结合浙江省和杭州市相关政策,于2012年出台了鼓励和扶持教师参与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创业的政策。政策包括指导教师利用杭州市各级各类鼓励教师创业的优惠政策,给予场地使用、房租补贴、水电网络等优惠,设立教师创业基金,以无息借款的形式支持成果转化。

四、浙江传媒学院产学研协同创新激励政策完善的方向

1.更加灵活的人才机制

虽然已经为协同创新设置了社会服务岗位,但是人才使用的灵活性还是不够。首先应该以重大项目攻关为目标,建立开放、流动、竞争的人才使用机制。其次应该赋予二级学院、协同创新平台、科技园区自主聘任的权利,对管理人员、创新专家和辅助人员采用分类管理。

2.更加合理的考核机制

协同创新的绩效考核是激励政策的基础,但是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完善,很多是照搬科研考核体系,缺乏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评价。传媒艺术类项目成果的评价也不同于科研项目评价,不可简单地以级别、项目金额等量化评价,需要将量化与质化、主观与客观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

3.知识产权的激励

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成果很大一部分是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一般归属科研人员的所属单位,这也打消了科研人员的部分积极性。2002年发布的《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确定将政府资助的高校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授予承担高校所有,高校可以“依法自主决定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入股等”。2016年国务院出台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中规定依法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比例不低于成果转让、许可净收入或作价股份、出资的50%。高校应该以更大的气魄,贯彻实施相关文件规定,允许科研人员取得相应奖励收益,必将极大的提高相关人员的积极性。

基金项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 年度课题“传媒行业高校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激励政策研究——以浙江传媒学院为例”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5SCG211)

作者简介:

邢佑川(1981.12- ),男,山东滕州人,毕业于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教育学硕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应用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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