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夫妻自愿离婚可免法院程序
2017-03-28
东西南北 2017年5期
法国《婚姻法》近日作出一项重大修改:只要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可不经法院审核批准。
按照法国现行法律,离婚步骤复杂,过程漫长,所费不菲。当事人首先要聘請律师,准备离婚申请书,确定诉讼方式。
诉讼到达法院,须经调解庭初审,此阶段一般需要两个月左右。调解庭做出决定的三个月内,定婚姻是否有持续的可能,起诉方可向对方提出离婚起诉。若当事人不接受判决结果,可在收到判决书的一个月内,将上诉决定通知法官。
整个过程需耗大量人力财力,仅协议离婚的费用就在2000至3000欧元,之后还涉及财产公证费、文书费、手续费、共有物业拍卖登记费以及增值税等。离婚难、费用高,导致法国结婚率逐年降低。据法国国家统计与经济研究所的数据,2010年法国新生儿中,非婚妈妈所生的孩子占54.1%,即每10个新生儿中,近6个为非婚生子女。
而2017年1月1日起,如果婚姻双方达成一致,决定离婚,只需连同律师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将协议书交给公证人留存备案即可。换言之,无须过堂,无须法庭辩论,无须提交多种证据,只需要“宣布”。
法媒认为,此次修改是对婚姻当事人自由意志的尊重,同时可以简化手续,提高行政效率,让法官腾出更多时间处理其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