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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誓以后

2017-03-28马建红

方圆 2017年5期
关键词:城隍庙县官敬畏

马建红

有些事情,只有亲身经历时才会对其有较深入的了解,也才会有切身的感受。比如说,自2016年1月1日实行宪法宣誓制度以来,我们经常会在电视上看到有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就职宣誓的场景,不过,或许是觉得这个事离自己实在是太遥远了,也就不怎么太在意。直到最近由于一些有趣的机缘,笔者被选举为单位驻地的地方人大代表,又由于从事法学专业的原因,遂经过相应的程序,成为该地方人大的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因此也就有了一次进行宪法宣誓的机会。“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说真心话,当我右手举拳,跟着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领誓人诵读誓词时,还真是油然而生一种庄严感、崇高感、神圣感和使命感,而且我相信那些和我一起宣誓的人,也都有和我同样的感受。

宣誓完毕后,一些像我这样的兼职“委员”,会回到固有的生活中,做自己的本职,只在必要时才会参与相关委员会的工作;而其他一些人,比如政府首长、人大常委會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等,则将在新的且重要的岗位上履职。如何将宣誓时所生发的对宪法的庄严、崇高和神圣的“刹那”的敬意,延伸为履职过程中的自觉行为,这或许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一个课题。

宣誓是古今中外政府首脑或官员就职时的重要仪式之一,比如在美国总统的就职典礼上,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进行宪法宣誓,“我谨郑重宣誓,我必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力,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而在传统上,总统宣誓时都要手按《圣经》,由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监誓。在今年1月份举行的特朗普总统的就职典礼,就为我们充分展现了这一过程。

在中国古代,新官上任也有相应的“宣誓”仪式。在瞿同祖先生的《清代地方政府》一书中,就有州县官上任时诵读誓约的记载。我们知道,古代的“城”指的是挖土所筑的高墙,“隍”则指没有水的护城壕。古人筑城挖壕是为了保护城内百姓的安全,因此而修筑了高大的城墙、城楼、城门、壕城和护城河,同时古人认为与人们生产、生活安全密切相关的事务都有神在掌管,所以城和隍也就被神话为城市的守护神,而城隍庙也就成为祭祀城隍祈求护佑的所在。根据瞿同祖先生的介绍,“州县官新到任,照例要斋戒(如果可能)留宿城隍庙。不论他是否真在庙中留宿,次日早晨要向城隍爷献祭并诵读祭文。该祭文中常包含州县官的誓约:不贪赃、不枉法;如有违反,任由城隍爷惩罚。于是这一誓约就给了州县官们一个超自然约束力的标尺”。在这里,尽管美国总统手按《圣经》宣誓与清代州县官在城隍庙诵读誓约的仪式有天壤之别,但在两者之间仍有联结点,这就是他们都求助于人们所认同的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比如上帝或城隍,而人们在面对神秘的存在时,又会“自然”地产生一种敬畏之心。这样政府首脑或官员在履职时才会“诚惶诚恐”,如履薄冰,也才会在行使权力时有所顾忌,以民众的福祉为依归。“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或可以解释其渊源。

不过,宣誓时生发的敬畏之心,只是为把权力关进宪法这一“笼子”里营造了一道心理防线,而要遏制权力越出笼子避免其在社会上肆意横行,还需要各种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这就是说,仅有誓约或宪法宣誓是不够的。阿克顿勋爵的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几乎带有真理的性质,而当人们掌握权力时,其扩张的趋势并不因曾经宣过誓而有所减缓。比如清代州县官员虽然要在城隍庙诵读誓约,往往在同时还要发表一篇千篇一律的“到任祝文”,如“某蒙皇上鸿恩,天曹铨选,叨宰兹邑,深愧疏庸,才不足以牧众,道不足以济民,勉赴职守,是日履任,用修芹献,敬迓神明,默相阴扶,始终吉庆”。貌似谦逊敬畏,却并不能杜绝清朝时出现鱼肉乡里、贪赃枉法的官吏,“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尽管夸张,却也是官场生态的一种写照。

宣誓容易践誓难,对于那些在换届之年开始履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来说,真正的考验或许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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