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需要多一点社会意识与责任担当
2017-03-27湖北省宜都市教学研究室
□文/湖北省宜都市教学研究室 尹 泉
教师需要多一点社会意识与责任担当
□文/湖北省宜都市教学研究室 尹 泉
前几日,陕西榆林一名待产孕妇坠楼身亡事件再次将脆弱的医患关系曝光天下,引发全国热议。案件在持续发酵了一个多月后逐渐平息。再复杂的事件,终究会随着时间过去。在整个事件发展过程中,我一直在留意,有一个群体始终没有发声,这个群体就是教师,我从内心里觉得有点缺憾。
另据网易新闻报道,安徽阜阳街头,一位八旬老汉当街“摔倒”,市民看到后有的给他食物,有的报警救助......据了解,这是一位著名的“假摔帝",他又上街头了。民警无奈苦劝:“别骗了,回家吧,我天天围着你转,一天能出你几个警。”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近几年屡屡发生的老人碰瓷、诬陷乐于助人者事件不断冲击社会的道德底线,既反映国民素质(包括老者素质)的实际状况,更给教育出了一道难题:在新的社会背景下,我们的学生该如何做人,如何助人。或许,类似这样的悲剧还会陆续上演。
教育的本质就是生命教育(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顾明远先生2013年《课程教材教法》撰文),关注社会,关注生命,关注做人,乃教育之职责。痛定思痛,为师者当思;亡羊补牢,为师者当补。
教师需要多一点社会意识与责任担当。
学生生活在社会大环境中,也将走向社会。在现在信息如此发达的时代,学生一刻也没有远离他生活的社会。读书、生活和做人,从来都没有像现在如此紧密,不可分割,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时代已经过去。关注社会有利于更好的了解学生,站在学生和社会的角度来思考教育。
学生关键能力的获得离不开社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指明了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明确指出要注重培养支撑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培养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职业能力,要建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而这些能力的获得是不可能离开社会这个大环境的。
要赋予教师社会意识与责任担当新的内涵。教师的社会意识与责任担当更多体现在课堂教学中,具有与其他社会群体所不同的专业性。
一、要逐步建立“我的课程”意识。教书是育人的载体,在教书的过程(即执行国家课程的过程)中,我们并不是国家课程简单的“搬运工”。在国家课程与学生见面之前需要转化为“我的课程”,这个转化需要教师(也只有教师本人)对现有课程(教材教法)进行自我消化解读和重构。目前,“我的课程”意识普遍缺失,这种意识的建立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更为关键的,“我的课程”意识建立不可能是领导分配给我们的具体任务,而应是教师自我发展,自我提升的内在需要。
二、“我的课程”意识重点看每节课是否有课程的味道。过去我们的注意力更多聚焦在教材教法和考点上。现在,则需要教师从培育学生关键能力的角度,对学科课程有一个整体架构,对教材单元进行适度取舍,对教学课时进行合理的调整,即鼓励教师走国家课程校本化(或个性化)实施的路子。在“我的课程”意识支配下的课堂,更具有社会性和开放性,更具有生活气息,更能展示教师的个性特长和人格魅力。
教材是经典的,但往往有滞后性和局限性,而社会生活是鲜活的,不仅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兴趣,更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意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担当与实践创新能力。同时,社会生活信息也往往是零碎无序的,需要教者遴选有效的教育教学信息,为教学所用,避免脱离教育教学实际。
教书育人是我们的天职,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义不容辞。但唯有从学科出发,在课程意识的统领下,教学才不会迷失方向,才不会杂乱无章,才会充满活力与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