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管理 把好“五关”
2017-03-27石爱平江苏省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工局
石爱平/江苏省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工局
“三资”管理 把好“五关”
石爱平/江苏省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工局
为防止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管理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从制度上找出漏洞、堵住管涌、筑牢篱笆,各地正在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地方在工作中存在治理范围不全面、治理程序不规范、治理问题不深入等问题。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严格把好“五关”:
一是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关。
要对集体“三资”进行完整、详细和全面的清查,彻底摸清家底。对资金和资产的清查,要以村会计账目为依据,账实核对,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查,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台账,理顺产权关系,逐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
二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进场交易关。村集体统一组织的土地流转、“四荒”使用权、林权、集体经营性资产、海域使用权、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必须全部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通过公开拍卖、招标、招租、发包等市场运作方式,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防止集体“三资”流失。
三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民主决策关。要大力推行民主决策,按照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一事一议”制度的要求,凡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减少和杜绝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
四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关。要继续深化村务、财务公开,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作为财务公开的重点,资源、资产处置情况全过程公开,重大情况随时公开,确保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以“互联网+”为手段,以民主、公开为途径,以公开推送、公开交易、公开操作为主要内容,更好地落实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五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审计监督关。要利用县级抽审、镇级互审、联合专门部门审计、委托第三方审计等多种形式,对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和收益分配定期开展审计,并对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征地补偿款的使用与管理、村级债权债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三资”问题开展专项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追回集体经济损失,对涉嫌重大违法违纪违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