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分析法医病理学尸检对死因分析的意义
2017-03-27黄勤李杰
黄勤 李杰
摘 要 目的:研究并探讨法医病理学尸检对死因分析的意义。方法:于2011年1月-2016年10月,收集80例受委托进行法医病理学尸检的死因不明或存在争议的尸体进行系统性的法医病理学检查,对其死亡原因进行明确。结果:80例死因不明的尸体经法医病理学尸检后,共有78例尸体的死亡原因得到确定,2例尸体未能发现明显的死因。78例明确死因的尸体中包括52例病理性死亡、26例外力致死,其中病理学死亡原因主要为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产科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而外力致死主要为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结论:法医病理学尸检可对死亡原因进行明确,可作为刑侦、司法鉴定的重要依据,还可用于医疗纠纷的调解。
关键词 法医 病理学 尸检 死因 司法鉴定
作者简介:黄勤、李杰,四川省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物证鉴定室。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3.131
在死因不明或死因存在争议的事件中,对死因进行明确是解决这类事件的关键,而法医病理学尸检主要是指通过对尸体进行病理学解剖检查,可对死亡原因进行明确,是处理医疗纠纷、刑事纠纷的重要依据 。本次研究为了探讨法医病理学尸检对死因分析的意义,收集80例死因不明或存在争议的尸体进行法医病理学尸检,对其死因进行明确。现报道如下:
一、资料与方法
(一)一般资料
于2011年1月-2016年10月,收集80例受委托进行法医病理学尸检的死因不明或存在争议的尸体,分别来源于卫生部门32例、司法机关48例,其中,男性53例,占比66.25%,女性27例,占比33.75%;年齡最小为出生45小时,年龄最大为74岁,平均年龄为(37.85€?1.67)岁,12岁以下共有10例,占比12.50%,13-30岁共有25例,占比31.25%,31-60岁共有31例,占比38.75%,60岁以上共有14例,占比17.50%。
(二)方法
所有尸体均接受系统性的法医病理学检查,对尸体进行系统性的解剖,采用浓度为10%的福尔马林对尸检标本进行固定,石蜡切片,HE染色,在光镜下观察病理组织特点,部分尸检标本进行毒化分析,以对其死亡原因进行明确。
(三)数据处理
将获得的数据录入至SPSS19.0统计学软件及Excel表格中,对数据进行整理。
二、结果
80例死因不明的尸体经法医病理学尸检后,共有78例尸体的死亡原因得到确定,占比97.50%,2例尸体未能发现明显的死因,占比2.50%。根据死亡原因对78例明确死因的尸体进行分类,可划分为病理性死亡52例、外力致死26例,占比分别为66.67%、33.33%。
52例病理学死亡的法医病理学尸检报告中,心血管疾病居于首位,共有17例,占比32.69%,包括8例心肌梗死、3例主动脉瘤破裂、2例急性心肌炎、2例先天性心脏病、2例肺心病;神经系统疾病居于第2位,共有11例,占比21.15%,包括7例脑出血、2例病毒性脑炎、1例脑肿瘤、1例结核性脑脓肿;呼吸系统疾病居于第3位,共有10例,占比19.23%,包括5例小叶性肺炎、3例支气管异物、2例肺动脉栓塞;产科疾病居于第4位,共有7例,占比13.46%,包括3例异位妊娠破裂、2例羊水栓塞、2例子宫破裂出血;消化系统疾病居于第5位,共有5例,占比9.62%,包括2例重型肝炎、2例急性坏死性胰腺炎、1例急性坏死性肠炎;剩余2例病因分别为败血症1例、过敏性休克1例,占比均为1.92%。从疾病谱分布进行分析,心肌梗死居于首位,共计8例(15.38%),脑出血居于次位,共计7例(13.46%),小叶性肺炎居于第3位,共计5例(9.62%)。
26例外力致死的法医病理学尸检报告中,机械性损伤共有19例,占比73.08%,包括颅脑创伤7例、心脏创伤5例、膀胱创伤2例、颈静脉创伤2例、肾脏创伤1例、肝脏创伤1例、高空坠落伤1例;机械性窒息共有5例,占比19.23%,包括溺水死亡3例、缢死2例;剩余2例分别为中毒死亡1例(3.85%)、电击死亡1例(3.85%)。从致死因素进行分析,颅脑创伤居于首位,共计7例(26.92%),心脏创伤居于次位,共计5例(19.23%),溺水死亡居于第3位,共计3例(11.54%)。
三、讨论
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就医观念出现较大的改变,医疗体制也出现改变,近年来,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逐渐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衍生的恶性纠纷事件也不少见,对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严重的影响,还对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了一定的威胁 。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主要与患者的死亡原因不明或存在争议有关,为了减少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及更好地解决医疗纠纷事件,在对医疗纠纷进行处理时,需要采集相关的诉讼依据。
法医病理学尸检是司法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处理医疗纠纷事件的关键。本次研究为了明确法医病理学尸检对死因分析的意义,对80例死因不明或争议尸体进行法医病理学尸检后发现,共有78例尸体的死亡原因得到确定,剩余2例尸体未能发现明显的死因,根据死亡原因可划分为病理性死亡52例、外力致死26例,其中,病理学死亡原因主要为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产科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而从疾病谱分布进行分析,心肌梗死居于首位,脑出血居于次位,小叶性肺炎居于第3位;外力致死主要为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从致死因素进行分析,颅脑创伤居于首位,心脏创伤居于次位,溺水死亡居于第3位。以上研究数据说明心血管病变或损失、脑病变或损失是主要的死亡原因,在对死因不明或争议尸体进行尸检时,应对心、脑部位进行重点检查,以减少漏检。
在进行法医病理学尸检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尸检时间应尽可能在死亡后24小时内,最长不超过48小时,如需延长尸检时间,应将尸体保存于冰冻环境中;在判断死因时,应慎重,应对患者生前的病史资料、诊断资料以及治疗资料进行全面分析,对各方面标本进行提取;在进行病理学观察时,需对光镜下观察的样本进行拍照,以作为证据,避免引发医疗纠纷;部分尸体的法医病理学尸检受到取材、技术等局限,容易出现阴性尸检,这是当前法医病理学尸检过程中客观存在的问题,故在进行法医病理学尸检时,还应结合尸体生前的病史资料等客观资料与事实,采取排除法对死因进行推测,以尽可能找出死因。
此外,在法医病理学尸检过程中,还应注意对外力创伤与疾病之间的关系,通常在外力创伤与疾病独立存在时,可对死因进行明确判断,但如果外力创伤与疾病同时存在,往往会导致法医病理学尸检难度增大。针对这一点,笔者就外力创伤与疾病共同存在时的法医病理学尸检情况进行总结 :首先,部分外力创伤与疾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即外力创伤作用于人体内健康器官或组织时,直接導致部分器官出现病变,进而导致死亡,损伤参与度为100%;其次,部分外力创伤与疾病存在间接的因果关系,即外力创伤作用于人体时,人体内已发生病变的器官或组织受到影响,其病变情况进一步恶化,进而导致死亡,损伤参与度为40%;再次,外力创伤与疾病之间并无任何的因果关系,即外力作用于人体时,人体未出现损伤,但患者在其原有疾病突然发作后发生死亡,损伤参与度为0%。
综上所述,法医病理学尸检可对死亡原因进行明确,可作为刑侦、司法鉴定的重要依据,还可用于医疗纠纷的调解。
注释:
Fronczek,J.,Hollingbury,F.,Biggs,M. et al.The role of histology in forensic autopsies: Is histological examination always necessary to determine a cause of death?.Forensic science, medicine, and pathology,2014,10(1).39-43.
刘勇.法医病理学尸检对死因分析的意义.求医问药(学术版).2012,10(3).22-23.
李宏伟、张海鹏、刘彦军,等.法医病理学尸检对死因分析的意义.法制与社会.2014,23(19).191-192.
尚京丰、钟斌.法医病理学尸检在医学司法鉴定中的意义分析.法制与社会.2014,23(35).178-179.
李霞、徐金野.法医病理学尸检对死因分析的意义探究.法制博览.2016,32(30).155.
吴仁钦.浅谈法医病理学尸检在司法鉴定中的意义.科学导报.2015,31(3).185.
方义湖、张可丽、于海胜,等.202例医疗纠纷的病理尸检的回顾分析.浙江大学学报(医学版).2013,42(4).456-460.
刘国庆、谷振勇、刘夷嫦,等.医疗纠纷170例法医病理检验分析.南通大学学报(医学版).2013,33(1).7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