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大力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2017-03-26本刊
部委工作
环境保护部:大力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一、主要工作进展
2013年第一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以来,环境保护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部署,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主要抓手,疏堵结合,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污水治理、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和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财政部编制印发《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对《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到2020年新增完成13万个建制村环境整治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各省(区、市)整治目标任务和重点整治区域。以南水北调东中线水源地及其输水沿线和全国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村庄为重点,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整治后的村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截至2016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农村环保专项资金375亿元,完成11万多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1.9亿农村人口直接受益。
二是强化环境监管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要求,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加强环境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以堵促疏,倒逼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畜禽养殖污染。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督导各地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2016年以来,环境保护部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遥感监测,评估各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成效。组织各地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重点检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等“十小”企业取缔情况和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查处情况,防止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三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制度建设。配合立法机关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制度建设,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作出了明确规定。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村环境治理,培育各种形式的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督促指导各地实施《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确保完成13万个建制村环境整治任务。重点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城乡结合部等环境污染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是着力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组织开展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督促指导各地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等违法设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三是强化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推动农村工业企业进园区,实行污染物集中处理。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强化监督执法,落实企业达标排放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持证按证排污。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等环评制度,规范环评内容和要求,把好新建关。加强执法检查,提升现有规模畜禽养殖场等企业环保水平。落实区县和乡镇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加强城乡环境保护统一监管和行政执法,鼓励市县执法力量按片区设置或者设置乡镇环保办,促进农民协管、网格巡查、综合检查、专业执法相结合。环境保护部将认真贯彻落实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这次会议要求,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