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际经验的中国绿色债券发展现状研究
2017-03-25陈新畅陈晓倩
陈新畅 陈晓倩
【摘要】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2007年以来,为低碳经济发展融资而形成的国际绿色债券市场快速发展,我国从2016年1月开始发行绿色债券,市场潜力巨大。本文从国际绿色债券市场规模出发,总结发展经验,并结合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现状,从绿色债券类型和品种,发行人主体和所在行业分布,绿色投资主体,第三方认证和信息披露体系等方面进行比较和分析,总结出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迅速发展的同时存在的问题,为此,应当创新绿色债券品种和类型;多层次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发行绿色债券;培育和推广绿色投资理念;加强监管协调,完善我国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机制。
【关键词】绿色债券 第三方认证 监管协调 绿色投资
一、引言
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治理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绿色低碳的理念越来越成为各国的普遍共识,为低碳经济发展融资而设计的“绿色债券”也随之兴起。近年来,随着国际绿色债券市场蓬勃发展,绿色债券的定义逐渐清晰。绿色债券,泛指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气候改变或环境保护项目和计划的债券产品,这类债券更加强调透明度和问责制,目前市场规模约为1180亿美元。
“十三五”规划中,国家重点提及环境治理和绿色金融发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未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在国内一些智库和国际倡议组織的合力推动下,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12月22日发布绿色金融债公告([2015]第39号公告)。该公告就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进行规定,并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对绿色债券支持项目进行明确分类,给出了环境效益显著项目的界定条件和解释说明。紧接着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于2015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3504号)。《指引》给出绿色债券定义、适用范围和重点支持项目,规范了绿色债券审核要求并给出较为详细的绿色债券相关政策支持。
国内市场对绿色债券反应强烈,未来发展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但是从发行人和投资人来看,发行人主要受政策引导,存在抢占市场热点的心理,实质性的绿色投资和绿色资产组合理念不强,投资者主要还是集中表现为内部消化,另外还存在“绿色标准”不统一,第三方认证体系不被完全接受,评估认证方法不健全等现状。本文将介绍国外发展绿色债券的成熟经验,总结目前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趋势,为我国绿色债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国外绿色债券发展经验
自欧洲投资银行2007年7月发行第一只6亿欧元气候意识债券以来,绿色债券?譹?訛的市场规模从2013年开始出现爆发性增长。如图1所示,2012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仅仅23亿美元,2013年迅速突破100亿美元,2016年全年发行绿色债券达到769亿美元,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limate Bonds Initiative,CBI)预测,2017年发行总量将突破1000亿美元(CBI,2016)。
绿色债券资金主要投向运输、能源、水、建筑与工业、废弃物与污染控制等多领域的可持续发展项目,经过近10年发展,国外绿色债券市场主要形成债券类型和品种多样化、绿色投资主体丰富、发行人主体和所在行业广泛、第三方认证体系健全等发展经验。
(一)绿色债券类型和品种多样化
根据债券收益的使用和债务追索权形式的不同,目前绿色债券主要被分为绿色收益债券、绿色收入债券、绿色保证债券和绿色资产证券化证券,其中绿色资产证券化证券包括一种资产担保债券,具有双重追索权,2015年房地产和抵押贷款银行BerlinHyp发行的世界上首只资产担保债券就是对自身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担保池具有双重追索权。此外,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IFC)发行了世界上第一只森林绿色债券,债券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或碳信用额度的方式获得票面利息;荷兰BNG银行发行了一只价值6亿美元的社会责任投资债券,为城市可持续项目融资;英国能源供应商Ecotricity连续发行四只生态债券,为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融资;还有波兰2017年将发行首只绿色主权债券。与绿色指数挂钩的债券衍生产品也逐渐成为市场投资者追捧的对象。
据统计,2014年4月至2015年10月,全球共有272只绿色债券发行,27%的绿色债券票面利率在1%~3%之间,25%以浮动利率发行,低票面利率和浮动利率占绿色债券总体发行比例高(金佳宇,2016)。另外2007年以来,超过43%的绿色债券以AAA评级发行,平均期限结构在5~10年,不同利率、评级和期限的搭配,满足市场投资者对多样化产品的需求。
(二)发行人主体和所在行业分布广泛
绿色债券发行人主要分为开发银行、市政、商业银行和企业四大类,开发银行主要包括世界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一般以自身信用作担保,发行的债券信用评级极高。市政绿色债券由一些政府部门、地方市政项目、高等院校发行,美国哥伦比亚水与水污染管理局2014年发行了一只期限为100年的针对水资源的绿色债券,也是迄今期限最长的绿色债券。商业银行和企业虽然起步晚,但是发展迅猛,目前已经成为市场上最主要的发行主体。
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量逐年上升,债券发行人所在行业分布广泛,公司绿色债券所属行业主要有公共设施、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租赁、工业、汽车、快消、房地产、制造业等,其中公共设施和可再生能源企业是潜在最大的发行人(金佳宇,2016)。工业减排、智能电网、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等领域发行的绿色债券在世界上普遍被认可。
(三)绿色投资主体丰富
市场投资者对绿色债券需求强烈。2015年,苏黎世保险、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巴克莱银行财政部等投资者发表声明将支持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公开承诺将投资10亿欧元的绿色债券。气候债券倡议组织于2014年12月发起了一份投资者声明,由合计资产管理规模达2.62万亿美元的资产所有者和基金管理人共同签署,这意味着这些资产将用来支持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绿色债券专项基金准备好即将对绿色债券进行投资,这些基金都由世界著名的投资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比如黑石集团、瑞典保险公司SPP、日兴资产管理公司、美国道富银行等。在巴黎召开的第二十一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1)上,代表11.2万亿美元资产的机构投资者承诺开始着手发展绿色债券市场,而且,保险行业也重申了其实现“气候智能”投资在2020年前翻十番的承诺。责任投资原则(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PRI)签署机构(目前有1525个主体,管理60万亿美元)和其他投资集团对气候相关投资的兴趣也正在不断增长(CBI,2016)。
(四)第三方认证和信息披露体系健全
国外绿色债券认证体系形成体系。国外主流认证体系包括《绿色债券原则》(Green Bond Principles,GBP)和《气候债券标准》(Climate Bonds Standard,CBS),其中GBP建議发行人使用外部认证,以确保发行人发行的债券符合绿色债券定义和要求,鼓励认证的类型和层次包括从顾问机构取得专业辅助,以审查或帮助建立项目评估和选择体系;由独立第三方进行独立审计;由第三方机构依据第二方标准进行的独立审核出具“第二意见”。CBS则要求在发行前和发行后都必须任命一个第三方审核者,让审核者就该债券是否满足气候债券标准提供一份保证报告。截至2016年6月,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公布数据整理统计,60%的绿色债券使用了独立审查,通常也叫做第三方认证。奥斯陆大学国际气候与环境研究中心(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Climate and Environmental Research,University of Oslo,CICERO)提供独立审查占40.23%,Sustainalytics、DNV GL(Det Norske Veritas,Germanischer Lloyd)、Vigeo、毕马威等也是独立审核的主要提供者。
GBP对信息披露有专门要求,除公布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闲置资金的短期投资用途,发行人应提供至少每年一次的项目清单,提供项目基本信息的描述、资金分配额度以及环境效益;GBP建议使用定性指标的描述,并在可行的情况下,对预期的可持续性影响指标做出定量描述(如温室气体减排量、清洁能源惠及人数等)。CBS标准虽然未直接涉及发行人自主信息披露的相关流程化限定,但是CBI开展的认证、核查业务以及专项标准均需要在发行人自主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开展。
三、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现状
2016年第1季度,经人民银行批准,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银行等首批试点机构在国内发行绿色债券530亿,约占全球发行总量的48.7%,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在当前我国经济增长模式亟待转型、环境亟需有效治理以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背景下,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在我国迎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
本文统计2016年1月至2016年11月我国境内公开发行的42只绿色债券,发行总额为1888.3亿元,境内主体在境外发行的5只共计46亿美元绿色债券不在本文研究范围内。债券类型主要包括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和绿色熊猫债,票面利率在2%-4%之间的占84.09%,固定利率发行占68.18%,期限以3年和5年为主,10年和15年的仅占6.81%,可见目前国内绿色债券发行以较低固定利率为主,发行期限结构偏好中期,债券品种为传统类型。
绿色债券发行人以商业银行为主,发行数量占36.36%,发行总额为1460亿,占77.32%,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充实银行资金来源,优化负债期限结构,全部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目录》规定的绿色产业项目。如表1所示,企业债和公司债发行人以大型国有企业为主,民营企业发行总量虽不多,但是参与积极性高;发行人所处行业包括电力、汽车、能源、节能环保行业,募集资金按照国家发改委《指引》标准,一方面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置换由在建绿色项目产生的高成本债务,另一方面,用于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新能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和节能环保产业等,目前市场发行的绿色债券在各领域和债券性质方面具有开创性意义,各发行主体绿色投资理念方面居于行业领先地位。我国绿色债券发行对象主要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和合格机构投资者,目前已发行的绿色债券中,只有G16京汽和16清新G1面向境内法人和自然人发行。
我国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进展明显,2016年1月至11月,境内42只已发行的绿色债券中,有34只进行了第三方认证。如表3所示,目前一些有着丰富绿色债券认证经验的国际机构开始为中国绿色债券提供第三方认证服务,如安永、德勤、DNV GL集团等。此外,国内具有专业知识和实力的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机构开始出现,如商道融绿、中节能咨询公司、中债资信等。各方也越加充分认识到中国绿色债券发展中绿色认证的重要性。
其中有5只进行了绿色双认证。目前来看,国际认证机构是中国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市场的主体,尤其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占总认证数的56.4%,但本土绿色认证机构也已开始开展认证业务,商道融绿作为国内首家气候债券标准认可的认证机构有很好的市场示范作用。
第三方认证操作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认证内容集中在债券发行中涉及的资金使用及管理政策和程序、项目评估和筛选的标准与提名项目的合规性,以及信息披露、报告机制的流程;采用国际认证业务标准方法ISAE3000,并实现判断项目的绿色程度是“深绿”还是“浅绿”。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采用的审验标准包括《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ISO/IEC 17021∶2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SO19011∶2011)程序、上交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以及国家颁布的其他相关法律和标准。商道融绿侧重对绿色项目决策流程、资金管理、环境和社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审核评估。中债资信发布绿色债评估认证方法,将募投项目环境效益进行了深绿、绿、较绿、浅绿以及非绿的绿色程度划分。
四、我国绿色债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如前所述,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已经形成迅猛势态,2016年国内机构在境内外发行的绿色债券规模已达2200亿元,占到全世界同期发行绿色债券的42%,居世界第一,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成为资本市场的一个新亮点。然而,与西方国家成熟经验相比,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仍存在诸多问题,表现在:第一,我国绿色债券类型和品种单一,缺乏多元化,期限结构缺少长期,利率类型无法满足投资需求;第二,发行人以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为主,行业类型不够丰富,无法满足整个经济转型和环境治理的需要;第三,绿色债券市场参与度较低,投资主体局限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和上交所合格机构投资者,绿色投资理念亟待提升;第四,我国第三方认证体系存在本土认证机构力量薄弱,评估内容侧重点不同,评估方法不统一,评估标准不一致等问题,都将造成绿色债券市场监督管理的无序和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导致投资人难以对各认证机构的评估报告横向对比(王遥,2016)。以上问题,制约了我国绿色债券的健康发展。基于国际绿色债券发展经验及我国中国绿色债券发展的实践,可以考虑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推动绿色债券的健康发展。
(一)创新绿色债券品种,推进我国绿色债券类型多元化
引进并吸收国外绿色债券品种,例如可持续发展债券、资产抵押绿色债券、双重追索权贴标绿色债券等结构创新产品;在“非绿”到“绿”过渡模式和担保形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允许非绿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允许绿色企业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投入非绿项目,在约定调整期限过后必须全部投入绿色项目;针对中小法人和自然人投资行为,研发小规模、分期定投的特色品种;开发具有浮动利率、高收益非投资级绿色债券,吸引更多国内外资本进入绿色债券市场;鼓励更多境内机构到境外发行绿色债券,同时针对合格境外投资者放宽政策,发行更多的人民币计价绿色债券(即绿色熊猫债)。
(二)多层次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发行绿色债券,实现绿色产业转型
从市场主体来看,中央和地方政府应该参与发行绿色债券,让更多的私人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建设和城市环境治理,为公共绿色项目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同时借助绿色债券严格的信息披露机制,对市政建设进行有效监督;与环境、生态建设,绿色支持项目相关的高校、研究所可以发行绿色项目研究债券,扩大科学技术溢出效应服务企业技术革新;支持更多的民营企业和中小高科技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用更稳定、成本更低、风险更小的资金推动高新技术的进步。各级政府应当通过税收优惠、产业政策支持、信用增级等方式逐步引导一些重点市场主体优先利用绿色债券融资助力绿色产业转型,实现发行主体和债券主题的多元化。
(三)培育和推广绿色投资理念,吸引更多市场投资者。
我国发展绿色经济,实现低碳转型的投融资需求将越来越大,培育和推广绿色投资理念,扩大绿色投资者群体是基础。培育一般投资者的绿色投资偏好,增强绿色投资理念,让市场主动进行绿色资产配置提高资产组合稳健性是最关键的一步,避免为了漂绿和抓住“绿色”概念而引发的短视性。应当积极引导养老保险基金、公共投资基金、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认购绿色债券,实施利息免税;让亚投行等专业基础设施投资机构更加关注绿色项目,吸引法人和自然人参与到绿色债券投资中来,让绿色债券投资者结构更加平衡和多元化;此外,也應当考虑吸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我国绿色债券,发挥示范效应,让更多的国际资本进入绿色债券市场支持我国绿色转型。
(四)加强监管协调,完善我国第三方认证市场机制。
一是协调标准规则,在充分认可行业差异的基础上统一绿色项目界定范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主要监管部门需统一意见,构建统一监管标准,在支持项目分类、募集资金使用、第三方认证等环节上形成我国总体原则,同时协调各不同行业的国内与国际标准,形成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绿色项目规则;二是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发挥市场的约束机制的作用,绿色债券发行的主管机构应当严格要求发行主体公开披露项目发行进展情况,跟踪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定期发布综合报告,明确发行主体的环境保护责任;三是建立我国统一专业的第三方认证标准体系,规范第三方绿色认证的准入质量和内容,积极培育我国本土独立的第三方绿色认证机构,处理好国内外认证标准的兼容性,在充分理解和融合国外成熟标准的基础上,提高我国自主认证评估结果的权威性和横向可比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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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新畅(1990-),男,汉族,湖北黄石人,就读于北京林业大学,研究方向:金融学;陈晓倩(1973-),女,汉族,陕西杨凌人,任职于北京林业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金融市场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