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模式下中小企业融资新路径探究
2017-03-25王仕宇
【摘要】中小企业企业融资难是一个长久性的难题。众筹模式的出现开拓了融资的新路径,对于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来说,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本文阐述了中小企业众筹融资的优越性,分析了中小企业众筹融资所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众筹”融资的策略,以引导中小企业众筹融资模式的快速及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 众筹融资 融资路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中小企业成为了我国创造社会财富的主体之一,是解决百姓就业问题的主力军,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中小企业发展。经济大环境背景下,由于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弱,信誉值不高导致银行惜贷行为严重,进一步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困境。所以如何解决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融资瓶颈,成为促进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的当务之急。
一、中小企业众筹融资的优越性
(一)拓宽融资渠道
我国中小企业传统的融资渠道主要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渠道为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等,间接融资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等。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以传统的融资渠道为主的融资方式已经达不到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在“互联网+”时代背景推动下,众筹融资为中小企业增添了融资渠道,同时也迎来了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从国内外众筹发展情况来看,众筹融资正处于发展的快速通道,互联网具有庞大的受众群体,其传播信息的速度也十分的迅速,其影响力是传统融资方式无法比拟的。在传统的融资模式下,中小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的贷款。但是在银行发放贷款的流程中,对中小企业有许多的限制,最终不能顺利融通资金。但是众筹的形式多种多样,投资者也更加多元化,可以让企业的活力展现出来,尤其是一些缺乏资金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由此可见,众筹融资拓宽了融资渠道,解决融资渠道单一化的难题。
(二)降低融资门槛
在企业融资流程中,银行为了切实保障自身利益,降低贷款的风险,在通过放贷前会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流、资产规模、营业利润和企业信用情况等方面作出严格要求,在通过贷款的流程中对贷款期限和贷款额度也限定了严格标准。许多科技创新型的中小企业无法达到这些限定标准,有一大部分具有创新科技的中小企业被银行拒之门外,从而导致很多中小企业融资难产,不能获得所需经营的资金。但是在众筹平台融资的中小企业,并不需要经过层层的资格考核,只要其创业项目能够吸引到平台投资者,就可获得其发展所需的资金。众筹融资的评估体系中,并不看重传统的资本实力、企业的规模大小以及偿债能力,而是关注一个企业项目的获利能力和发展潜力等因素。这种模式有效的避免了传统途径的局限性,为中小企业融资缔造了不可多得的机会[1]。
(三)减轻融资成本
民间借贷利率高、资金使用费高、融资税费项目多等因素,导致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普遍较高。据调查反馈,我国中小企业民间融资成本平均在20%左右,有的甚至高达50%以上。在2015年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中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58.6%的企业成本增加,37.9%的企业成本持平,仅3.5%的企业成本下降。接收调查的企业经营者均表示在经营中资金成本的上升是企业发展中遇到的一大难题[2]。中小企业传统的融资成本主要包括许多高利息借款,这必然导致融资成本提高。但是众筹融资模式下,中小企业可以避开多项税费,同时因为众筹融资平台投资者众多,所以可以达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效果,有效的减轻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四)提高融资效率
在传统的融资过程中,出于风险性的考虑,银行等金融机构会要求中小企业提供大量的详细信息,通过各个环节的层层审核,来评估中小企业的偿债能力。这些流程无形间拉长了融资的时间,并且还存在拒绝放贷的可能。但是在众筹融资模式下,中小企业作为项目发起人和筹资人向众筹平台提出融资申请,并展示项目创意,然后由众筹平台进行审核,众筹平台根据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风险评估预测来决定是否通过审核,最后在公共募集平台面向广大社会公众进行公开的融资。这种模式与金融机构的层层审核相比,融资过程快速便捷,融资时间缩短,有效的满足了广大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
二、众筹融资下中小企业所面临的问题
(一)众筹项目设计缺少创造性
中小企业发起的众筹项目创新力不足,眼下如火如荼的创业行动中也鲜有革命性的技术创新,大多围绕在模式创新上。中小企业发起众筹项目大多数是生搬硬套,有的仅仅是依靠众筹项目从互联网众筹平台上获得融资,并没有根据企业自身的优势或者市场的需求来设计出更具特色、更具创新的众筹项目。从创新的角度来看,企业要以创新为使命,众筹项目的筹资者必须要和企业的使命相吻合,这样才能吸引更广泛的平台投资者,同时要能确保投资者的利益。每年有许多企业项目急需融资,真正有创新意识、有突破意识的项目,不足10%,真正有科技创新突破的不到5%。由此可见,中小企业众筹缺乏具有创新性的项目。
(二)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
众筹融资作为新型的创新创业融资方式,从2011年进入中国以来,经过5年的探究和实验,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但是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美国在JOBS法案通过后,在法律上认定了众筹合法性,并完善了相关体系,体系完善和制度创新都在推进众筹模式快速发展。可是在国内,目前国家缺乏对众筹领域的法律监管,众筹平台发展仍又很多的局限性。众筹融资因为缺少相应法律保护,处于一种飘忽不定的状态,很可能被广大受众当作非法集资的手段,降低了众筹融资的热情[3]。
(三)信息不对称引发投资风险
众筹面向的是小而零散的社会公众投资者,较高的信息成本、投机的心态以及缺乏投资经验,使得众筹投资者面临着比其他传统的投资方式更加严重的信息不對称问题。众筹项目的发起人通过网络平台沟通,使得中小企业和投资者被募集平台所分离,投资者对中小企业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风险评估预测都不够了解,从而会被市场蒙蔽了双眼,造成盲目决策投资。而在众筹融资成功后,项目正式启动并实施,信息披露机制也不完善,企业很可能不按原定计划、擅自变更募集资的用途或者违规使用资金,这些行为给部分机会主义者带来了便利,但是给投资者带来了严重的利益损坏。并且投资人对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也无从掌握。中小企业作为项目的实施者,在明知项目存在着极大的风险情况下,选择不披露或者少披露项目风险,目的就是能够顺利筹集到所需资金。而众筹平台在高额的平台中介费的驱使下,不顾风险披露问题,依然向社会公众展示,导致投资者因为过于依赖项目的发起和众筹平台提供的信息而作为投资决策,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失。
(四)知识产权泄露抑制企业创新
通过众筹融资平台筹集资金的企业多以初创型企业为主,融资项目都是创意产品,这些产品大多数还没有申请专利。而互联网平台是一个相对公开的平台,其信息传递性十分迅速。融资项目在通过募集平台审核后,广大受众即可查看融资项目相关信息。项目融资初期,这些项目也无法获得现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护,因此融资项目很有可能被他人剽窃,被人利用。最终抑制众多融资企业的创新创业研究,并且降低了投资热情和融资成功率。
三、完善中小众筹融资的策略
(一)提升企业自身创新性,设计创新项目
多开发具有创新、创意的项目,互联网平台投资者普遍愿意投资创新型项目。从互联网众筹平台公布的成功中小企业项目融资案例看,创新、创意型项目非常容易成功。2014年,美国联合光伏通过众筹平台发起了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站的众筹项目,成为了众筹融资的一个经典案例。该项目预计筹资金额为1000万元,每份筹资金额为10万元,每个用户最多購买一份,所有支持者都将会成为此次项目的股东。如今,该项目已经超额完成了预定任务,总计筹资金额达到1000万元。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具体实施上,联合光伏的此次众筹融资给整个众筹行业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中小企业的创业者要把中心放在项目创新上,筛选有创意、创新能力强的项目,认真准备项目描述,提升项目质量。只有高质量的创新众筹项目,才有可能吸引社交网络的广大投资者[4]。
(二)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在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下,众筹融资有着十分明朗的发展前景,然而我国目前针对众筹平台的监管还不够成熟。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颁布众筹法律法规以及众筹融资相关的政策性法规,来约束一些行为。并且加强对市场坏境的监管,明确众筹融资的合法性,以区别非法集资。在法律法规出台之前,各企业必须严守法律的底线。
(三)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和评估体系
我们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和评估机制。众筹融资风险的主要原因就是信息不对称,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披露的一些不真实的信息非常容易使广大的投资者受到利益方面的损坏,可是之前也曾谈及如果信息披露过多则会损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从中也可以看出信息披露存在着双面性,如何使信息披露变得张弛有度,因此如何有效的制定完善的、合理的信息披露机制成为解决中筹融资困局的当务之急。基于我国现在没有健全的信息披露机制,我国政府应该明确制定众筹平台运行规则。这其中更重要的是没有权威统一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我国应加快信用评估体系的建设,大力开发信用评估人才资源,由政府来组织成立信用评估中心,并且鼓励社会群体成立评估公司,形成一套完善的信息披露与评估体系。让投资者能够更加透彻的了解中小企业信用情况,从而有效进行风险评估及投资决策。最后,政府要对众筹平台进行严格的把控,并让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5]。
(四)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创新知识是第一生产力。首先,中小企业必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项目融资前,先行申请商标权和专利权,获得国家相关法律的保护。其次,中小企业在选择众筹融资平台时,必须考虑众筹平台对创新创业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且和众筹平台签订项目保密协议,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参考文献
[1]陈向农.浅谈互联网下中小企业众筹模式发展及对策[J].现代商业,2015(31):61-62.
[2]2015年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EB/OL].[2015-07-20].http://www.zhongxingcft.com.
[3]田梦斯.汪群.杨漫.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与众筹融资新途径探讨[J].商业经济研究,2015(13):92-93.
[4]彭宏超.众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路径探讨[J].海南金融,2015(9):51-53.
[5]付桂存.中小企业股权众筹的融资风险及其防控机制[J].经济学研究,2016(5):86-90.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发展背景下众创空间功能模型与运行模式分析”(201613843001Y)。
作者简介:王仕宇(1996-),男,江苏盐城人,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14级财务管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