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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臭水体治理不可走回头路

2017-03-24李艳茹

城乡建设 2017年12期
关键词:整治河道水体

■ 本刊记者 高 磊 特约记者 李艳茹

黑臭水体治理不可走回头路

■ 本刊记者 高 磊 特约记者 李艳茹

近日,《胶东在线》的一则报道引起了笔者的关注:“由于只楚河的河道内污水横溢,河道周围臭气熏天,影响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烟台市排水处决定对河道进行加盖处理。”经了解,烟台市区目前另有4条黑臭水体,分别是小曲河(化工路东侧部队大院至区河)、卧龙工业园明沟、铁路河(娄子山至电厂东路)、只楚北河(万光希望家园至区河),上述水体都将于今年内进行加盖处理。报道中提到,处理的主要项目是对河道进行截污纳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岸体整治,之后加盖水泥板。看到此处,笔者不由心生疑惑—既然整治完毕,为何还要加盖?加盖后,成为暗渠的河道生态能否保持稳定?答案显而易见,变为暗渠的河道终日不见天日,水体生态功能必然被削弱,将会带给河流生态环境和生物群落更大的伤害与破坏。

黑臭水体加盖 遗患无穷

给河道加盖的做法,并不是烟台首创,上个世纪我国很多城市都曾如此处理。但这是囿于当时的人、财、物等种种主、客观因素,而且当时国家层面并未明确禁止加盖。现在人们已经认识到,城市内河除了承担排水防涝的功能,还是城市的生态带和景观带,是稀缺的城市公共空间。而加盖这种处理水体的方法,也越来越为人诟病。加盖虽掩盖了水体的黑臭“暗疮”,却削减了河道生态功能、减少了河流景观、剥夺了滨水公共空间、影响了排水防涝安全,对城市水环境而言,有百害而无一利。过去一些加盖水体,已经成为现今河道治理的老大难问题,各地方政府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根治这一顽疾。如南京内秦淮河的起源段—进香河,就曾被加盖,沿珠江路、洪武路一线亦有一条暗涵。如今,这一段河道成为了整条内秦淮河治理中的症结所在。玄武区水务局的工作人员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暗涵长度太长,清淤难度非常大,要花费很长时间。”

整治黑臭水体 政策发力

2015年,国办75号文《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禁止填湖造地、截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河道系统整治,因势利导改造渠化河道,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恢复自然深潭浅滩和泛洪漫滩,实施生态修复,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文件中已经明确禁止了填湖造地、裁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城市水环境和水生态的行为。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同年7月9日,财政部、环保部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9月11日,住建部、环保部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一系列政策的颁布,可以看出政府的重视程度与所下决心,整治黑臭水体、修复河道生态、恢复水体的生态功能是大势所趋。

治理大势当前 问题不容忽视

大势之下,各地纷纷开展黑臭水体治理,但随之暴露出了诸多问题。1.系统性不足,“一勺烩”现象严重。2.治理手段单一,护岸、筑坝、人造景观“三板斧”构建面子工程。3.走非生态化治理回头路,采取加盖等强干预措施,名为治理实则破坏。4.重建设轻管理,项目建成后变成了无主管、无配套、无管理制度的“三无产品”,导致水质反复、水体返黑等现象不断出现。5.投资巨大,成果不彰。

那么,如何才能杜绝水体返黑、避免水质反复恶化,从根本上治理黑臭水体,摘掉黑臭帽子?如何逃离重治理、轻保持,重短期、轻长效的误区?如何打造让百姓安心、放心、舒心的民生工程?如何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宜居品质?

破解黑臭难题 亟需多方联动

笔者认为:要基于“共建共治共享”思维,从政策、技术、市场三个层面出发,通过政府牵头、政企合作、产研融合、重视资本、携手百姓,共破黑臭水体难题,实现人水和谐共存。

一、政策控黑臭

从政策层面而言,应采取以下几项主要措施:第一,做好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对黑臭源实行台账式管理,合理计划,分段实施。各地应根据《水十条》中“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的要求,摸清每个地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现状,做好排查、摸清现状,合理安排整治计划、确保《水十条》顺利实施。各地应按“一河一策、一河一档、一河一图、一河一表”的标准,建立黑臭水体治理台账,完成一段治理、销号一段水体。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黑臭水体治理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倒排工期,合理安排治理计划,集中资金,分段实施。第二,坚持“一河一策”,因地制宜选取经济合理的治理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和水质目标导向,遵循截污优先、治理为本、开源增流、生态恢复、系统治理等基本原则,因河施策,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瓶颈问题与核心问题。第三,遵循系统治理原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黑臭水体治理不应碎片化,要有机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系统治理。要坚持工程建设与长效管理两手抓,明确城市水体运维的责任主体,建立城市发展环境约束机制,强化多部门的组织协同管理,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现长效管理。第四,实施信息公开制度,鼓励市民动态监督。各地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黑臭水体清单,向老百姓公布治理对象、治理进程和治理效果,建立以老百姓感官为重点的考核评判体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动态监管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将“互联网+”融入黑臭水体治理,搭建黑臭水体信息平台,通过公众对黑臭水体治理对象、治理进程和治理效果的监督管理,倒逼地方政府加快治理进度,早日消除黑臭水体。第五,建立政府约束与激励机制,加大违法排污清理整治。黑臭水体的治理必须与城市开发和建设协同推进,避免新增城市黑臭水体,避免一边治理、一边污染;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排等违法行为。可像江苏、安徽等省一样,实行“河长制+保证金”的管理模式,通过河长制落实责任,加大黑臭水体的治理力度;通过保证金奖优罚劣,形成制度的激励和约束,加快黑臭水体的治理进度。

二、技术除黑臭

消除黑臭水体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从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恢复水生态健康出发,调查各地黑臭水体现状,综合考虑不同地域的气候特点及污染现状,进行黑臭水体污染成因分析和耦合技术研究,遵循水健康循环的治理理念,从污染物治理、河流水体、护岸护堤入手,构建黑臭水体修复的技术体系,建立黑臭水体修复的系统设计方案。

2015年9月,住建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制订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明确了多种治理技术,指出在技术路线选择上,需要遵循“适用性、综合性、经济性、长效性和安全性”原则,截污纳管、面源控制等控源截污技术;垃圾清理、生物残体及漂浮物清理等内源治理技术;岸带修复、生态净化、人工增氧等生态修复技术;活水循环、清水补给、就地处理、旁路治理等水质改善技术;以及包含河道生态修复技术、雨洪调蓄技术、基底修复技术等的流域河道治理技术,都将得到应用和发展。从恢复河道联通性、渗透性、维持生境需水量、调蓄雨洪入手,逐步恢复水体的防洪排涝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业界专家普遍认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应遵循“外源减排、内源清淤、水质净化、清水补给、生态恢复”的技术路线。外源减排和内源清淤是基础与前提,水质净化是阶段性手段,水动力改善技术和生态恢复是长效保障措施。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胡洪营指出,“黑臭水体治理在技术上没有一招鲜,但是可以有好的综合方案和技术组合,要从更高的层面去想,采取综合措施。在指导思想上,要从城镇水系统建设、区域水循环体系构建和水生态安全功能健全三方面的视角出发,规划设计河道治理,不能就河论河,也不能就黑臭论黑臭。”他认为,现在的黑臭治理技术存在不少误区,如技术选择上注重短期效应、忽视长效运行;注重单一措施、忽视综合治理;注重水质净化、忽视水生生态修复;注重技术措施、忽视科学管理;机械套用污水处理的思路与技术;缺乏对水生植物净化作用的科学认识等。

胡洪营教授指出,应该根据污染程度与治理目标的不同,将黑臭水体治理分为应急治理、水质改善和长效保持3个阶段。在不同的阶段,治理目标不同,技术实施要点也不同。在应急治理阶段,应针对黑臭严重水体,采取有效措施,短期内快速缓解和消除黑臭现象。可通过截污,控制外源污染物的进入,投加絮凝剂、除藻剂等药剂快速去除污染物,通过底泥清淤将大量污染物迁移出水体,通过补充地表水或再生水,使污染物质快速迁移、稀释。在水质改善阶段需进一步减轻水体污染负荷,采取工程措施净化水质,恢复水体景观功能。在长效保持阶段,需要保证水质有效管理,确保水质改善效果的长效性。

三、市场创新 突破治理瓶颈

黑臭水体治理市场广阔。E20研究院2015年曾简单测算过:如果将管网新建改造、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和升级、雨水初期污染和其他面源污染治理、海绵城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与黑臭水体有关的投资均考虑在内,要达到“水十条”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目标,未来几年内全国各城市投入资金需求将不少于5000亿元。如此巨大的市场,更应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打破黑臭水体治理融资难的僵局。笔者认为,治理黑臭水体,从市场层面上而言,应采取以下几项主要措施:第一,强化市场化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目前,黑臭水体整治的市场化机制不足,资金筹集以地方财政收入为主,未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应将黑臭水体整治融入城市建设中,挖掘与黑臭水体治理相关的周边土地开发、生态旅游等收益创造能力较强的配套项目资源,实施行业“打包”,实现组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采用PPP等模式,达到加快黑臭水体治理的目的。第二,探索合理的付费模式。黑臭水体治理PPP模式的核心是政府付费,各地财政支出有限,什么样的付费模式合理适用需要在实践中摸索。第三,选取切实有效的PPP模式。项目边界条件如何界定,具备何种条件才能启动招标,如何界定整治和养护绩效以及前期时间等,都是需要面对的问题。第四,设定合理的环境绩效指标。无论采取何种PPP模式,最终付费要看效果。因此,实际应用中,如何设定绩效指标是一大难题。第五,加强各部委之间的协调与沟通。黑臭水体PPP项目,涉及多个主管部委,要想顺利推进,必须注重住建部、财政部等多部委之间的协作与平衡。

总之,黑臭水体治理不可走回头路、断头路,不能急功近利,只为达成短期指标违背治理本意。要有高瞻远瞩的顶层设计,抓住技术对策的关键和核心,选取系统的设计方案和合理的工艺技术,充分发挥市场与资本的力量。但这仅仅是迈出了黑臭水体整治漫漫长路的第一步,这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百姓、企业携手面对、共同努力,唯有如此,才能“源清流洁,本盛木荣”。

(特约记者单位:E20环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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