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农民卖粮要更加注重市场动向
2017-03-24
当前,随着农业供给侧机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为广大农民朋友托底的国家政策性收储制度在调整完善,怎样卖粮,才能保障利益不受损?中国乡村之声特约评论员张子雨认为:
近两年,粮食的政策性收购价格制度经历了多次调整,棉花、大豆、玉米都开始了调整,最近国家已经开始制定全新的政策,《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布。最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依然规定:“当粮食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时,为保障市场供应、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必要时可由国务院决定在粮食主产区对稻谷、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国家对农民的保障是很全面的,政策调整也不会忽视农民的利益。
另外一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家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促进公平竞争。严禁以非法手段阻碍粮食自由流通。”“粮食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形成。”“发挥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供给,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这些规定和农民有非常直接的关系。粮食市场开放,竞争有序,意味着粮食在全国范围内能够更加自由灵活地流通,这为打破各区域市场之间的界限提供了政策性的指导,而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意味着以后可以收购农民粮食的企业会越来越多,性质会更丰富,除了国有企业之外,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都会成为销售粮食的对象。
不过这种开放从长期来看是利好,但在眼下也有可能变成一种压力。《征求意见稿》明确,粮食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形成,这意味着,以后卖粮要更加注重市场动向,在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得懂市场,学会随行就市。
政策强调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供给,则是给粮食生产吹响了转型升级的号角。强化市场引导,让市场主体更加多元,这给优质产品带来了更大的销售空间和利润空间,先进的种植方式、优质的粮食品种,都会因此而受益。反过来讲,如果不改进技术,完全靠补贴过日子,今后种粮的收益就可能越来越低。
从总体趋势来看,简政放权是目前的趋势,在粮食销售领域,市场的力量也会表现得更加明显。国家会一如既往地保护粮农的基本收入,如何在种粮过程中凸显水平,提高收益,需要大家开动脑筋,研究政策,想新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