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票贵”不是不守规则的理由
2017-03-24李自立
李自立
最近,宁波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引发了广泛讨论。起先网上舆论多着重于要守规则、守法,但后来有人从同情弱者角度出发,提出不是老虎吃人而是门票吃人、门票猛于虎的观点,这个貌似角度新颖、仿佛具有深度的观点得到不少人赞同。孰不知这种观点试图站在道德制高点而凌驾于规则之上,实乃大谬。
如果说高价票吃人,低价票又如何呢?低票价公园就没有人逃票吗?网上就有人说,五块十块的公园门票,照样有不少人千方百计逃票入园。即使是在免费的公园,也是人人遵守规则吗?垃圾遍地、肆意毁绿已成为免费公园的普遍管理难题。那是不是免费票价可以成为乱扔垃圾的理由呢?如果因为门票太贵就不守规则,那么物价太贵,是否可以不守买卖规则去偷去抢呢?从资料上看,宁波这家动物园并非公办而是企业办的,这更是纯粹市场行为了。觉得票价太高,还可以去许多低价甚至免费公园。
逃票的现象不仅仅发生在公园。据统计,近两年来,上海地铁执法大队查获逃票总人数已达5万人次,查获冒用敬老卡约1万张;火车票逃票也令管理者头疼,有数据显示,上海铁路局2014年实行无票上车后一年内,办理补票手续的就高达900多万人次。央视焦点访谈曾做过调查,在交通工具、公园、景区、游乐场、停车场等有过逃票经历的受访者居然占到了60%。有空子就钻,有票就想逃,几乎成为某些人的行为习惯,甚至各种逃票攻略堂而皇之出现在互联网上。
不遵守规则的现象不仅仅是逃票。有行人闯了红灯被交警拦下后还振振有词,一些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者眼里哪有红灯?基本的排队规则,公交站点、医院、商场、道路行车等凡是需要排队的场合,就可能屡屡遭到破坏。最近,一些城市中共享单车风靡,但随意停放、肆意损坏、据为已有等无视用车规则的行为屡见不鲜。
可见,漠视规则、缺乏规则意识、钻规则的空子已是不少国人的习惯,有人甚至是藐视规则、挑战规则。这样的后果损害的不仅是他人的利益,而且是整个社会秩序,最终仍是影响个人利益。闯红灯破坏了交通秩序不说,据公安部统计,我国每天有2.6人死于闯红灯。动物园不遵守买票规则的结局大家看到了,景区里不遵守规则也是如此,经常听闻有些所谓的背包客,在明知不守规则会有危险的情况下,仍闯入某些未开发的景区进行所谓“探险”而被困,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问题不在票价,贫困不是理由。提出门票吃人的观点,其最大的问题就是因为同情弱者而忽视了规则的存在。同情弱者是人性基因,保护弱者是中国文化基因。提出门票吃人也是同情弱者、保护弱者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的。同情弱者和漠视规则加在一起,就自然而然产生门票吃人、门票猛于虎的错误结论。如果“弱者”成为逃避规则的护身符,那么后果将是可怕的。这将使得规则出现制度性漏洞,人人获得不遵守规则的借口,规则变成废纸。没有规则将使得整个社会回到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反而更不利于弱者,这是多少先贤寓示过的真理。
现阶段最应该呼吁的是遵守规则,而非一味地谴责规则本身。提出门票吃人的人忽略了这一点。在规则意识薄弱、法治意识有待增强的今天,应该提倡遵纪守法、敬畏规则,而不是号召蔑视规则、反对规则,否则将扰乱正确的社会价值观。
当然,我们呼唤更为公正平等的规则。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存在性别、种族、能力等方面的差别,法律规则上机械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反而会造成不公正的结果。弱者保护原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实质上是一个更大的平等原则的子原则,它是追求实质平等的逻辑结果。她体现的是人文关怀,法律的温情。我们有不少法条,有时甚至是整部法律,直接体现弱者保护原则。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等。
但是我们更强调的是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所谓的强者还是弱者,都要有遵守規则的意识和行动。所谓弱者不应该只是抱怨,而首先是要努力,在规则下通过改变自身去争取利益,争取成为强者。其次,如果觉得规则不公,应该通过合法合理渠道去改变规则本身,而不是以身试法,带头破坏规则。法律保护弱者,但不保护违法“弱者”。
门票吃人的观点当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