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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环保执法角度思考我国城市雾霾问题成因及治理

2017-03-24陈鹏宇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6年11期
关键词:解决对策

陈鹏宇

摘要:近年来,中国的城市雾霾越来越严重,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当雾霾中的一些细小颗粒被吸入人的肺部之后,会直接影响肺和呼吸道的功能,甚至会引发鼻炎和急性支气管炎等病症。同时,雾霾会导致能見度降低从而造成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危害人们的出行安全。为了确保公众的健康和安全,解决雾霾问题已迫在眉睫。本文拟从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的角度,来分析和探讨雾霾的成因以及解决对策。

关键词:环保执法;雾霾成因;解决对策

一、对环境保护法律的认识

近年来,国家对于治理雾霾问题可谓是不遗余力,所出台的各种法律也可谓是十分严格。针对雾霾问题,国家颁布和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总则第一条指出,制定本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总则第二条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纵观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共八章129条,内容规定详尽,可谓全方位管控。比如,规定排放检查不合格的机动车不允许上路行驶、禁止未按规定燃放各种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企业要进行降尘措施、燃油燃煤等要进行脱硫过程,等等。但就目前雾霾形势仍然没有好转的现状而言,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法律执行力度不够、民众及小规模企业不知法,所以当下的艰巨任务是如何做到法律的普及和有效执法。

二、雾霾问题的形成原因

一直以来,雾霾问题得不到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低。造成企业守法会吃亏,相反,违法排污却可以获取暴利。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发展,仍然没有从旧观念中走出来,政府部门也存在着为排污企业开“后门”、对其超排的处罚也是“不痛不痒”、制定处罚上限等现象,这就导致了雾霾问题日益严重。

(一)工业生产问题

当提及雾霾的成因,人们会毫不犹豫地将工业生产放在首位,其实将工业生产放在首位也不无道理,接下来我们以数据的方式将原因呈现给大家。有研究资料显示,城市空气是随该城市的工业工厂生产总值的变化而变化的,工业工厂越多,这个城市的雾霾天数出现的次数就越多。

(二)燃煤取暖问题

环保部门表示,散煤产生的空气污染是未来中国雾霾问题最难治理的环节,由于散煤与百姓的取暖做饭等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由于此类煤炭的销售散乱,有关商贩的违法问题不容易被追究,所以燃煤取暖也是导致雾霾严重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三、雾霾问题的治理

当今雾霾的治理不是因为环保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而是因为存在许多不遵法守法的企业及个人,所以治理雾霾的关键在于如何将法律有效执行。接下来,我们将探讨如何让法律得到有效执行。

(一)工业生产问题的解决

目前,众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守法吃亏而违法有利的现象,这就充分说明了当前违法成本偏低、法律处罚违法行为不严厉的缺陷。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最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出台了以下措施:一是取消了先前处罚有上限的规定,改为按倍数记罚,这样就避免了违法企业获取暴利的侥幸心理。二是计罚方式改为按日计罚,加大了对企业的处罚力度。

为了让法律能够有效执行,有以下四个途径:

1.中央政府应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督促地方政府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污染治理义务。对污染环境企业应依法予以严厉惩处,提高其污染环境的违法成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应该尽快建立符合中国地理现实的防治颗粒型污染的通则和落实细则,督促城市管理部门和建设部门按照标准落实,并尽快将上述细则落实到城市建设、园林绿化招投标过程中,开放相关关联要素市场,推动施工单位按照环保理念施工建设。

2.政府要向公众及小规模企业进行法律知识普及。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工具大力宣传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让他们做到知法守法。应该在修改法律程序启动之前和进行中,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在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电子邮件信箱并设立专题论坛,以多种形式邀请全体市民建言献策,并加大对违规或者过量排放污染气体企业被处罚的宣传力度,从而在全社会起到警示作用。

3.公众也要积极举报违反环境法的企业,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明确公众参与公共治理雾霾的义务,政府及公众共同参与监督,才能使法律得到贯彻执行,这是解决工业生产污染问题的有效途径。加大宣传教育,提倡绿色生活方式,鼓励每个公民从自身做起,多使用节能和新能源产品、拒绝购买大排量汽车、提倡低碳出行,多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减少户外烧烤等。

4.必须认真学习宣传和切实贯彻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加强考核和监督;坚持源头治理,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提高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完善相关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着力解决燃煤、机动车船等大气污染问题;加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加大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坚持立法为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等等。这些规定都非常好,对治理雾霾十分有效,关键是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

(二)煤炭取暖问题的解决

煤炭取暖问题是最难解决的一个问题,因为它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如果禁止散煤的使用,那么必然影响百姓們的生活,所以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百姓与政府相互配合、相互理解。政府应该尽量控制农村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等行为的发生。同时应该尽快普及清洁能源与清洁设备的使用,对村民们进行知识科普,让其意识到清洁能源的优势并接受清洁能源。具体解决方法如下:

1.应该积极推进民生领域环保立法并坚决执行。坚持以民为本,立法为民。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雾霾现象,PM2.5指数持续不断创新高、污染严重等大气环境问题,有关部门在加强监督工作的同时也应该积极推进相关法律实施细则的修改和完善工作。让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强化政府、企业、社会防治责任,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标准、污染排放总量的控制和排污许可方面的制度,加大对燃煤、工业排污、机动车船尾气排放、扬尘等领域污染防治力度,控制散煤的无序流通,加强散煤治理,健全和完善重点区域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应对办法等,真正落到实处。

2.政府可以合理利用空气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实时把控大气质量状态。气象部门应该注意查看天气状况,以及大气流动情况、实时监测调整通风通道,避免和减轻大气污染物的滞留,旨在有效解决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问题;大幅度减少散煤燃烧污染,为空气质量改善提供有力支撑。作为煤炭的使用单位也要严格遵循法律,尽量少用煤炭取暖,采用新能源如天然气取代煤炭。政府可以出台政策鼓励公民购买新能源汽车或者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扶持水力,太阳能,风能等发电企业的政策,为企业发展提供一定的先行条件。

3.城管部门加强巡查监管。严格查处露天烧烤、露天焚烧、无照经营燃煤、检查工地扬尘、加大对渣土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车等重型车辆的查处力度等等。

4.积极培养公民环保意识。做好村委会以及城市社区法治宣传工作,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普法工作的投入力度,使公民对空气污染问题更加关注,也积极为环保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我们的周边环境才会更加美好,才能永续地尽享祖国的青山绿水和碧海蓝天。

结束语:经过上文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当今雾霾问题日益恶化并不是因为相关法律的欠缺,而是有关企业知法犯法;而导致相关企业这种无视法律的行为的原因正是地方政府执法不严,这些违法行为直接或变向开“后门”。在今后的雾霾问题治理中,我们应该加强有关法律的执行力度,同时应该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力度,若环保法律法规被有效执行,雾霾问题将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改善。同时,公众对实施环保监测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改革,从根本上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从而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也充满了很深的期待。

参考文献

[1] 董微.雾霾报道研究[D]. 吉林大学,2014(05).

[2] 张乐熔.浅析雾霾问题及其应对措施[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5(02).

[3] 王灿发、傅学良.论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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