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教育行政部门的发力点
2017-03-23许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研究员
教育家 2017年24期
文 | 许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研究员)
找准教育行政部门的发力点
文 | 许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研究员)
长期以来,全能型政府挤占了学校、社会自主运行的独立空间,无能型学校和失语型社会面对政府的强势控制,丧失了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话语权和参与权。因此,政校关系的重建是区域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础和关键。政府必须简政放权、政事分开,还学校以自主发展的权利。同时,改变政府对学校的命令式管理,积极探索运用立法、执法、规划、政策、督导等手段,引导、支持学校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创设良好环境。
首先,下放“人权”。学校自主选聘干部教师。
其次,下放“事权”。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学校发展规划权。学校结合发展基础、环境条件、历史阶段等制定发展规划。
二是教育教学管理权。学校自主建立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学校可根据校情选择性地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教育活动。
三是课程设置开发权。在国家课程计划内,学校可以开发校本课程,实施课程整合,推进课程建设校本化。
四是教师及其他职工聘任权。在上级核准的配置标准内,学校可以自主招聘紧缺学科以及特色专业人才。
五是干部选聘自主权。经校务委员会论证和教代会审议,学校可以提名推荐副校长,自主选聘中层干部,报教育局备案。
六是学校经费支配权。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做出经费年度预算报批。在核准的预算内使用经费,学校按照政府采购、会计、审计等相关制度执行,教育局不再进行审批。
再其次,下放“财权”。教育局一次性拨付教育经费,加强构建监管督导体系。建立包括综合督导评估、校长经济审计和教育法规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建立教育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和问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