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宣判
2017-03-23
“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宣判
备受舆论关注的“徐玉玉被骗案”于2017年7月19日在临沂中院一审宣判。主犯陈文辉一审因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如下:
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文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金锋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进春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熊超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宝生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贤聪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福地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责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款项。
“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回顾
2016年,18岁的徐玉玉以568分的成绩被南京邮电大学英语专业录取,将在9月1日入校报到。
8月19日,徐玉玉接到了陌生电话,对方称有一笔2600元的助学金要发放给她。因前一天也曾接到教育部门发放助学金的通知,她并未怀疑电话的真伪。按对方要求,她将准备交学费的9900元打入了对方提供的账号……
发现被骗后,徐玉玉十分难过,当晚和父亲去派出所报案。可在回家路上,她突然晕厥,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仍因心脏骤停而不幸于21日离世。
据警方介绍,徐玉玉报案当天,警方就已立案,并进行了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力侦破此案,并立刻成立了专案组,刑警大队也参与其中。
经审查,2016年7月初,犯罪嫌疑人陈文辉租住房屋,购买手机、手机卡、无线网卡等工具,从犯罪嫌疑人杜天禹手中购买五万余条山东省2016年高考考生信息,雇佣郑贤聪、黄进春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以发放助学金名义对高考录取生实施电话诈骗。其间,郑金锋又与陈文辉商议,由郑金锋负责提取诈骗所得赃款。在得到“得逞后抽成10%好处费”的约定后,郑金锋联系陈福地,由陈福地向郑金锋提供多张用于实施诈骗的银行卡。
2016年8月19日16时许,郑贤聪拨打徐玉玉电话,骗取其银行存款9900元。得手后,陈文辉随即让郑金锋在福建省泉州市取款,郑金锋随后又指挥熊超将9900元提取。
2016年8月19日,犯罪嫌疑人陈福地、郑金锋、黄进春已被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文辉、熊超、郑贤聪三人在逃。
2016年8月26日下午,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此案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公安部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将给予人民币五万元奖励。
2016年8月26日晚上8点,福建省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组织警力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山东徐玉玉案犯罪嫌疑人熊超。
2016年8月28日,山东临沂徐玉玉电信诈骗案的头号犯罪嫌疑人陈文辉落网。A级通缉令最后一名嫌疑人郑贤聪投案自首,全部涉案嫌疑人悉数到案。
(编辑 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