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老年教育发展概况及其对策思考
2017-03-23上海交大老年大学常务副校长
□ 上海交大老年大学常务副校长 倪 浩
高校老年教育发展概况及其对策思考
□ 上海交大老年大学常务副校长 倪 浩
普通高校开展老年教育的重要意义与独特优势
重要意义
高校兴办与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促进全社会老年人的老有所学、老有所教,为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是高校服务社会的新领域与新任务。
高校开展老年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积极应对我国社会老龄化形势的现实需要;是构建全民学习与终身教育体系的必要条件;是切实履行自身的社会服务职能的内在要求。
独特优势
我国现有普通高校2800多所,有着极其丰富的教育资源。在举办老年教育方面,普通高校具有十分独特的优势,而且能力与潜力巨大。
1.高校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优秀的校园文化氛围的独特优势。
2.高校充裕稳定、高水平师资力量的独特优势。
3.高校完备与先进的硬件设施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独特优势。
4.高校学科门类齐全和科学研究力量雄厚的独特优势。
5.高校办学工作严谨规范和管理人员经验丰富的独特优势。
6.高校先进文化、高端科技和前沿信息对社会辐射与引领的独特优势。
普通高校老年教育工作的总体情况
1.老年大学开办情况
全国2800多所普通高校中,已开设老年大学的约有150所,约占高校总数的5.3%。其中,成立最早的是厦门大学老年大学(1985.4)和北京师大老年大学(1985.10),其次是西安交大老年大学(1987.9)和中南民大老年大学(1987.9)。成立最晚的是山东大学老年教育学院(2014.9)。
2.管理运作模式
目前,各地高校老年大学的管理与运行模式主要有三类。第一类,归属于本校退管部门管理,老年大学办学是退管部门工作的一部分,人员与资金等在部门内打统账。这类高校老年大学约占90%。第二类,归属于本校其他部门管理。例如,清华大学、哈工大和山东大学的老年大学分别归属于清华园街道、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和继续教育学院管理。第三类,在母体高校党政的领导下,相对独立地办学,实行自我运作与管理。例如,上海交通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的老年大学。
3.基本办学形式
国内普通高校老年大学基本的办学形式,是传统的课堂教学形式。即由教师、学员和课程内容组成,在教室空间内展开的教学。教学以课堂知识讲解为主,是一种单向的信息传输方式。辅以课堂练习与讨论。除此以外,各地老年大学还有随堂听课、讲座论坛、学习团队、兴趣沙龙、网络课堂、旅游教学、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多种教学形式。
4.大致的分布情况
高校老年大学大约有三分之二分布在南方和东部地区。例如,在上海、武汉、长沙、南京和广州等大城市,就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高校老年大学群。尤其是上海,有九所高校举办老年大学,并已有20年左右的办学历史。地处西北的西安市也已形成了一个高校老年大学群。
5.全国联盟组织情况
目前,国内有两个老年教育联盟组织。一是中国老年大学协会高校老年大学工作委员会。由上海师大老年大学会同上海交大老年大学发起筹建,并于2014年5月在上海召开了成立大会。上海师大老年大学为主任单位,该工作委员会已先后成功召开了一届一次至三次会议。二是全国院校第三年龄大学联盟。根据教育部有关领导的意见,由上海师大老年大学和上海交大老年大学负责筹建,并于2015年9月在哈尔滨召开联盟成立大会。上海师大老年大学被推选为联盟理事长单位。现有180多个成员单位。2016年10月,在上海召开了联盟一届一次理事大会。
目前,在该联盟内成立了4个专门委员会和5个专题工作中心。联盟的高校工作委员会同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的高校工作委员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三年来,这两个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与活动,对推进全国高校老年大学的办学工作发挥了比较大的作用。
部分高校老年大学办学情况调查汇总
(一)在校学员情况
1.被调查的33所高校老年大学中,有5所学校在校学员人次为500以下,有11所学校在校学员人次在500至1000之间,有6所学校在校学员人次在1000至2000之间,有4所学校在校学员人次在2000至3000之间(西安交大2900、太原理工2400、武汉大学2300、华南理工2270),有3所学校在校学员人次在3000以上(上海师范大学7544、上海交通大学4480、东华大学3540)。33所高校老年大学平均在校学员为1500人次左右。
2.从本校和校外学员比例来看,多数高校老年大学是以本校离退休学员为主。有5所学校90%以上为校外招收的学员,有7所学校校外学员比例在80%以上,有4所学校校外学员比例在60%以上。
(二)教学人员状况
1.在被调查的33所高校老年大学中,大多数学校的任课教师是从校外聘任来的。其中,有3所学校的任课教师是100%外聘,有8所学校外聘教师的比例在80%以上,有10所学校外聘教师比例在60%以上。仅有5所学校50%以上教师为本校聘任。其中70%以上3所学校,50%以上2所学校。
2.从各高校老年大学任课教师职称来看,有4所学校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在60%以上,有7所学校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在40%至60%之间。有20所学校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在70%以上。但是,也有极少数学校初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占到了60%以上。
(三)课程开设情况
33所高校老年大学共计开设了1112门课程。其中,开设课程20门以下的有13所学校,开设课程20至36门的有9所学校,开设61至89门的有4所学校。开设100门和110门课程的分别有1所学校。学员选学最多的前五类课程,依次是声乐、舞蹈(含时装形体)、书画、摄影和钢琴(含电子琴)。
(四)办学用房情况
办学用房建筑面积100至500平方米之间的有12所学校,600至1000平方米之间的有4所学校,1000至2000平方米之间的有7所学校,2000至3000平方米的有4所学校,3000至6500平方米的有6所学校(中南民大3000、厦门大学4000、华南理工5500、湖南大学6000、上海师大6000和中南大学6500)。
(五)经费来源情况
1.调查样本表明,33所高校老年大学的经费来源大多数是学费收入。其中,有11所学校的经费来源100%是学费收入,有6所学校80%以上的经费来源于学费收入,还有2所学校70%的经费来源于学费收入。
2.调查样本同时显示,有10所学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母体学校的资助。其中,100%的有3所学校,80%以上的有2所学校, 70%以上的有4所学校,50%以上的有1所学校。
(六)自我评估与困难
1.被调查的高校老年大学有33所对办学总体状况作了自我评估。其中,自评为“很好”的有10所学校,自评为“比较好”的有18所学校,自评为“不很好”的有5所学校。这三种自我评估分别占学校总数的25%、56%和19%。
2.调查样本反映各高校老年大学遇到的主要困难是“一个不顺、三个缺少”。即普遍感到老年大学在各高校里办学的体制与机制很不顺畅,同时十分突出地存在着缺少教学场地、缺少师资力量和缺少办学资金三大困难。
对普通高校老年教育发展状况的综合分析
(一)高校老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评价
1.从1985年4月厦门大学老年大学成立算起,我国普通高校举办老年教育已有32年的历史。目前已在全国各地形成了一定的发展规模,积累了比较好的办学经验,并且受到了广大老年朋友的欢迎与好评。有一些高校老年大学已经具有相当的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并被评为全国和省市级示范性老年大学,为促进当地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拥有学科专业优势和深厚文化背景的高校老年大学,在我国已有了很好的起步和发展基础,并正在不断发展壮大。它已经成为全社会老年教育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将是实施国家老年教育发展战略与规划的一种潜能巨大的宝贵力量。
2.各地高校老年大学能够取得上述显著的办学成绩,一是顺应了我国老龄社会发展的形势。二是得益于各相关高校党政领导和各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与切实帮助。三是由于各高校老年大学的办学干部和广大教师的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积极探索和奋发努力。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1.各高校党政领导对发展老年教育的思想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兴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全国高校兴办老年大学的比例还很低。2.大多数已办的高校老年大学办学立意不高,规模不大,向社会开放度比较小,老年教育的社会供给能力相当薄弱。3.高校内部老年教育的体制不顺畅,机制不完善,老年教育机构未获得应有的行政地位和话语权,办学的各项保障不到位。4.高校老年大学缺乏办学的规范化标准与管理,总体上的办学水平还不高,对老龄社会发展形势的适应能力较差。5.高校老年大学自身的学科、师资与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发挥不充分,对全社会老年教育的影响力以及引领与辐射作用不显著。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老年教育发展的重视与扶持力度不够,对各高校老年大学办学工作的具体指导与帮助较少,尤其是经费支持的渠道尚未打通。
对今后高校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思考与建议
1.在高教界要深入组织学习全国老年教育五年发展规划,加强对老年教育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宣传,不断提高各高校领导对兴办老年教育的思想认识,明确高等学校在发展我国老年教育事业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使命。建议由教育部出面召开全国高等学校老年教育工作会议,重点做好各高校书记校长层面的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增强他们发展老年教育的使命感和自觉性。
2.建议教育部有关部门和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将推动高校老年教育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要大力总结与推广各地高校举办老年教育的先进典型与成功经验,进而引导与倒逼全国各高校积极兴办老年教育,然后再对各高校逐步提出发展老年教育的各项硬性要求和考核指标。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各地高校积极兴办老年教育的热潮。
3.要从我国老年教育发展的大局出发,深入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并积极进行相关的试点工作,争取将已经举办的高校老年大学正式纳入各母体校的办学体制内,使得高校老年大学的办学有切实的建制、编制、场所、师资与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努力为各高校老年大学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和办学条件。可以借鉴地方上老年大学同业余大学、社区学院、开放大学等合署办学的经验,探索高校老年大学同本校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学的路子,当然,肯定要实行“一院两制”的办学模式,即公益办学和经营办学两种不同管理与运行方式的并存与融合。
4.要认真探索高校老年教育如何自觉服从服务于地方的社会发展,以及怎样更好地融合于当地的老年教育事业。要不断提高高校老年大学的开放度与办学规模,努力提升各地高校老年大学的办学水平,更好地发挥对全社会老年教育的辐射、示范与引领作用。同时,建议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给予高校老年教育发展更多的切实支持与帮助。特别是办学经费与师资力量等方面的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对高校老年大学办学试行人均拨款制。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高校老年教育工作予以资助。
5.建议教育部有关部门和中国老年大学协会,进一步加强对全国高校第三年龄大学联盟及高校老年大学工作委员会工作的领导与支撑,切实指导联盟和高工委围绕老年教育改革与发展这个中心,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引导和促进全国各地高校老年教育工作更加开放、快速与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