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2017-03-21
2016年,商务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深化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推动与沿线国家交流沟通与务实合作。充分利用双边经贸联委会、混委会等现有机制以及区域次区域合作平台,发挥驻外经商机构作用,加强与沿线国家的交流对话,积极推动政策沟通和战略对接。成功就“一带一路”倡议同欧盟“容克投资计划”、蒙古“草原之路”、柬埔寨“四角战略”、老挝“变陆锁国为陆联国”战略等对接达成共识,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同捷克、波兰、乌兹别克斯坦、文莱等国以及欧亚经济联盟的发展战略对接。
促进与沿线国家贸易往来。积极完善贸易投资促进政策和便利化措施,扩大相互市场开放,利用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支持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积极扩大自沿线国家进口,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中欧班列有序发展。开展一系列贸易投资促进活动,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广交会等大型综合性展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6年1-11月,我国与沿线国家贸易额达8489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外贸总额的25.7%,其中出口5234亿美元,进口3255亿美元。
拓展与沿线国家双向投资。推动出台完善企业走出去的促进政策和便利化措施,优化对外投资管理模式,强化服务保障,以工程承包为先导,以金融服务为支持,带动装备产品、技术、标准、服务联合走出去,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2016年1-11月,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134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投资总额的8.3%,与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1004亿美元,同比增长40.1%。同时,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沿线国家企业来华投资。2016年1-11月,沿线国家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2472家,同比增长27.3%,实际利用外资63亿美元。
打造产业集群式“走出去”的平台。大力发挥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载体作用,推动制造业和配套服务业企业抱团“走出去”并形成产业聚集,促进共同发展,降低“走出去”的风险。目前,我国企业共在“一带一路”沿线20个国家建设50多个境外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超过180亿美元,为东道国创造了超过10亿美元的税收和超过16万个就业岗位。中国-白俄罗斯工业园、中国-马来西亚关丹产业园、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等一批重点园区正在加快推进建设,越来越多的中外企业到这些园区投资设厂。
推动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综合利用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资金,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巴基斯坦喀喇昆仑公路二期、卡拉奇高速公路、中老铁路已开工建设,土耳其东西高铁、匈塞铁路等项目正在有序推进。积极发挥驻外经商机构的一线作用,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指导,为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把自贸区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完成与东盟的自贸区升级谈判、与格鲁吉亚的自贸谈判,积极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推进与马尔代夫自贸区谈判,启动与海合会、以色列等自贸区谈判,积极与沿线有关国家和地区发展新的自由贸易关系,努力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加大对沿线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力度。积极为沿线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集中用好援外资金,稳步推动改善民生的援助项目建设,使相关国家的民众直接受益,努力夯实“一带一路”建设民意基础。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与各國携手同心、精诚合作,共同推动实施一批重大合作项目,深化经贸合作,让“一带一路”建设成果造福更多国家的人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