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要总盯“黄事”
2017-03-21
东西南北 2017年4期
近日,山东巨野县微信朋友圈流传一段《一对衣衫不整男女车震被警方抓获》的视频,男女在被抓现场多次央求警方“别拍了”。然而,警方并未停止视频录制。当地宣传部门称,视频外泄涉事者为田桥派出所辅警,已被开除。
类似的事件不久前就发生过。要解决问题还得反思一下:一些人为何总热衷于抓车震之类的“黄事”,除了利益因素外,身为执法人员是否自己有偷窥的不良动机也值得怀疑。两个人你情我愿在车上一番亲热,其危害性能有多大?所以,除了有足够证据显示有违法犯罪活动外,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车震行为,警方不能破“门”而入。
更不要说,作为公权力的一方,内部人员竟然还将视频上传到网上加以散布,对此,只用轻描淡写的“视频外泄”一词来解释显得苍白无力。无论是何种情形,外泄当事人视频的行为都已严重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如果是恶意外泄,还是一种渎职行为,不排除构成刑事犯罪。
就我国社会治安状况而言,当今社会还有很多违法犯罪案件等待警方查办。而就法律论,“车震”顶多也是个私法性質的行为,严重一点的可能违背社会伦理道德与善良风尚。说到底,执法过度应该切实受到限制,权力更不可成为满足某些人私欲的工具。
——金泽刚(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