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亟待明确处罚“红线”
2017-03-21齐敏
瞭望东方周刊 2017年9期
齐敏
有资料显示,国家旅游局开展5A创建工作,目的是促使各地方政府加大投资力度以改善硬件设施,强化管理以提升软件水平,并筛选出一批质量过硬、满足境内外游客需求、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景点,使其在国内成为真正标杆的旅游精品、“绝品”景区。
创建5A级景区的制度设计初衷很好,问题在于评选制度和退出机制需得到修正和优化:比如,在景区评级过程中,政府既是标准和规则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和裁判员,很难做到客观公正。景区等级评定工作能否交由第三方专业、独立的评级机构评选,如有公信力的调查公司?
標准制定需要更科学。5A级景区要求“接待海内外旅游者60万人次以上,其中海外旅游者5万人次以上”,这导致一些环境相对脆弱、不适合拼人数的自然景区,不惜牺牲自然环境,通过冲刺迅速达标。
更重要的是,要增加游客意见的分量。现在景区等级评分细则中,游客满意度、景观生态化等权重过低。这导致一些景区的工作目标是创领导看重的5A,而不是游客心目中的5A。
提升A级景区的含金量,未来还需增强景区管理的合理性、透明性与独立性。哪种等级的问题对应哪种程度处罚?目前看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对此还缺乏明确的规定,景区自然也无从知道红线标准是什么。
因此,景区等级管理需尽快细化等级管理办法,增强评级和处罚的透明性,关注与回应游客的质疑,随时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