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赎的语法
2017-03-21霍源江
霍源江
熟悉梅尔·吉普森的观众自然不会忘记《勇敢的心》《耶稣受难记》和《启示录》这些电影,硬汉形象、暴力美学和文化历史记忆是他电影的标配。在经历后两部电影给他的诸多非议后,这次的新作《血战钢锯岭》显然带有重振威风的意味,毋庸置疑,这次的挑战增大了,在表现人物方面几乎完成了一个不能完成的任务,而说服观众的难度自然陡增。“二战”期间,一个叫戴斯蒙德·道斯的美国医疗兵,坚持不带武器上场杀人,却徒手空拳拯救75个伤病战士。就是因为他是一名基督徒,绝不杀戮。影片中的主人公,历史上确有其人其事。导演艺术手法高超,以非传奇的方式展现主人公传奇的人生,给人莫名敬畏、震撼力。
在笔者看来,故事的情感驱动力来自外界、战争对基督教伦理的排斥,越是误解、嘲讽,越是反衬他对基督伦理的深挚信奉,也就突出了道斯的不凡、基督教伦理的影响力。那么,導演是如何完成这次关乎基督教伦理的叙事呢?
儿时记忆,杀父情结
影片以倒叙回忆炮火纷飞的战争场面为开端,中间直叙道斯的成长、恋爱、家庭以及当兵经历,最后上战场救人,与开头呼应,最终,真实人物现身讲话,打破影片营造的梦境氛围。
在道斯成长经历中有两件突出的事件:误伤哥哥和夺枪“杀父”。第一件,小时候顽劣淘气,和哥哥打架,无意抡起一块砖头,把兄长打晕,致使其休克几近死亡,道斯惊觉自己做出了杀人之事,于是他缓缓走到绘制着圣经故事的画像面前,直视十诫第六条“不可杀人”的信条,默默发呆、呢喃、祈祷。“十诫”见于《旧约·出埃及记》,摩西带领希伯来人从埃及逃脱,在西奈山下与神立约,领受神的“十诫”。从此,犹太教以及此后产生的基督教均以“十诫”为最高诫律和伦理信条。
第二件,道斯的父亲是一位“一战”老兵,亲眼目睹了好友的死亡,见证了战争的残酷。战后归来,他生活潦倒,整日酗酒,咒骂战争,不时和妻子吵架,甚至有一次掏出枪来。道斯自小讨厌父亲,实在看不过去,就夺过枪来,把黑洞洞的枪口对准父亲。他变得和父亲一样歇斯底里。事后回忆起来,道斯痛心疾首,虽然没有杀死父亲,但是在内心里已经犯了杀父的罪。他无法原谅自己。杀父是文学中的常见主题。如《俄狄浦斯王》《哈姆雷特》《卡拉马佐夫兄弟》等作品。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中,父辈代表着秩序和规则,子辈涌动着破坏这种秩序的本能,故而希望荡除阻碍自我成长的秩序规范。道斯信奉基督教伦理,为“杀父”的罪忏悔不已。基于此,道斯立誓:不杀人,只救人。当然,影片没有交代道斯为什么对基督教伦理深信不疑,也没有给出线索指出他走上信仰的原因,基督教伦理天然的合法性被导演遮蔽掉了。
恨不消恨,端赖爱止
为了试炼道斯之于基督教伦理的信仰力量和深度,导演通过对比和反衬手法来刻画。
父亲曾经是“一战”老兵,还获得过二等军功。战争留给他的是,好朋友的过早惨死,战后人们对他们的遗忘,以及人们恢复了盲目的乐观态度。压抑与愤懑使他常常酗酒,大发雷霆,施家暴。伤心失望使恨侵占了他的生活。道斯非常不满,怨恨父亲。道斯要远离父亲的阴影,投向基督教伦理的“爱”。爱有自然之爱和神性之爱,前者出于喜好、环境和感情因素等,偶尔为德行上的付出感到满足,而神性之爱为的是荣耀上帝,在一个超越种种限制的前提上爱对方。并且,爱不是换取回报的手段,它本身就是目的。所以,战场上道斯甚至救了一些日本兵就不足为怪了。恨不消恨,端赖爱止。
与此同时,在军营中,道斯因为坚决不拿枪、不杀人而被战友刁难、嘲笑、殴打,长官们也搞不懂他的信仰,想方设法把他挤对走。争执之下,军事法庭通过审判,加之父亲求人帮助,才得以使道斯留下来,以不携带任何武器的方式来保护自己。这听起来像个笑话,道斯的执念在别人看来,是不可理喻的虚妄。炮弹炸死歹人,也炸死好人。纵然你有信仰又如何?可是,在道斯的基督教伦理逻辑中,这个道理是说得通的,一方面,基督教伦理认为恩典够用;另一方面,服兵役既是个人权利,也受到基督教伦理观的支持。
第一点,一个细节是道斯的女朋友送他上战场时,赠他一本《圣经》,中间夹着女友的照片和书签。书签所在的地方是《撒母耳记上·第十七章》,这一章记叙了以色列和非利士人作战,一个叫歌利亚的非利士人,身高过人,身着重甲,手执重器,日日在阵前叫骂,而以色列人无人敢应战。大卫得到上帝的恩典,“手中拿杖,又在溪中挑选了五块光滑石子,放在袋里,也就是放在牧人随身带的囊里;手中拿着甩石的机弦,就去迎那非利士人”。
然后有一段这样的对话——大卫对非利士人说:“你来攻击我,是靠着刀枪和铜戟;我来攻击你,是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就是你所怒骂带领以色列军队的神。今日耶和华必将你交在我手里。我必杀你,斩你的头;又将非利士军兵的尸首给空中的飞鸟、地上的野兽吃,使普天下的人都知道以色列中有神;又使这众人知道耶和华使人得胜,不是用刀用枪,因为争战的胜败全在乎耶和华。他必将你们交在我们手里。”很可以将这段话看做道斯内心活动和行动的注脚。基督教伦理基于一种深刻的信赖,认为神的恩典够用。
第二点,至于带不带枪的自由是上帝赋予人的权能,人有选择的自由。这是人基本的生活能力,至于用来为善为恶,杀人或者不杀人,是自由选择的结果。那道斯坚持的基督教伦理值得所有人奉行吗?显然是有难度的。影片在表现他个人化的基督教伦理时,也让我们怀疑这种行为的难度,也许有人说,人人都信“不能杀人”,那战争则消弭。可往往事与愿违。
圣徒光环,泽被战场
影片前半部分文戏,后半部分武戏,二者紧凑呼应。重头戏在战场,也就是“二战”结束前,美日的冲绳岛战役。梅尔·吉普森没让人失望,继续发扬暴力美学,借用一幕幕仪式感颇强的镜头展现战争的惨烈。黑色苍穹下,炮火接连在人身边炸响,五脏六腑横飞,四肢百骸交错,像是现实版的《格尔尼卡》。场面过于血腥,一度让笔者坐立不安。特别是地上堆积的枪弹壳,大雨一般铺地。日本兵和美国兵各自蜂拥而上,筑成人肉长城,打了退,退了打,相持不下。
最终,上了战场的道斯,谁都没有想到,他是那么智勇。那些看不起道斯的战友和长官,在不敌后无奈撤退。道斯宛若圣徒,在战场播撒福泽。一位战友以为自己眼睛瞎了,道斯拿水给他冲眼睛使其又见光明,仿佛基督教中的神迹,耶稣经常医好残障人士,使之焕发生机;长官见到道斯勇敢地救了自己,联想起曾经那样轻视道斯,不禁觉得是个讽刺,连连感叹自己的失言。残云浓雾,哀鸿遍野,夕阳的罅隙照不到这里,便派道斯来了。他用绳索绑住受伤的士兵,把他们一个又一个地放下峭壁,包括一些日本兵,直到双手被绳索磨得鲜血直流。那一幕,苍凉悲慨,极具崇高之美。影片用道斯的形象,传达了基督教伦理对于“不可杀人”、罪、自由、爱等观念。他拯救的,不只是七十五个人。终了,道斯平躺在担架上,沐浴在光芒中,神圣肃穆,以特写慢镜头完成观众对他的致敬。
主流价值,诡谲人性
道斯出身平凡,心性单纯,在战场上最终可以不用拿枪,还救了那么多人命,无疑彰显了美国或者说西方主流价值观的东西,如个人权利和自由以及平等法制意识等。要说的是,电影一再强调道斯作为一名基督信仰者的身份对于他的影响,来圆满在战场上拯救众人的行为逻辑。而基督教伦理似乎成了唯一的合理落脚点。但也有些疑问。导演的个人偏爱我们无法忽略,恰是此遮蔽了一些叙事真相。造成道斯救人奇迹发生的,不单单是靠基督教伦理力量的灌注,还有很多意外因素,戏剧性就来源于它们。事实上,第一,道斯参军的第一志愿便是医疗兵,而那确实是不用拿枪的,自然也不会面对伦理困境。但是军队失误,把他分配到了步兵营,不然道斯不会陷入困境。第二,道斯被军事法庭审判。为帮助儿子实现意愿,其父亲穿上“一战”军装,找到当年带领他的部队队长——如今的高级将领——来说项。这些偶然因素是不可复制的。此外,道斯的智慧、勇气或者机会等外在因素也是成全他的条件,这就剥离了电影制造的些许虚幻感。
抛开基督教伦理这个维度,对人性的洞察也是导演的一个视角。在前面谈到道斯之所以不拿枪、不杀人,是因为儿时记忆和杀父情结,从心理角度看,道斯担忧的是控制不住内心的恶。细细思量,拿枪和杀人是两个概念,拿枪不意味着杀人,但是道斯绝不越雷池半步,就是基于人性的诡谲。不要忘记,20世纪英国作家戈尔丁的《蝇王》椎心泣血,一些孩子流落荒岛,内心的恶魔鬼般地驱使人性,在无任何外部原因刺激下杀死同伴。“蝇王”强调的人性恶,如原罪般凝滞、沉重。
从家庭到军营,再到战场,道斯领悟罪和爱,坚守基督教的伦理底线,与神的关系越来越近。他无法把逻辑解释给所有人听,即便明白对日战争是正义的,但他仍选择康德般的道义论,让手段和目的统一起来,他是为了救人而救人,哪怕杀一个救两个,都不做。多少革命,以暴易暴,用高明修辞来篡改动机和成果,而在基督教伦理中,生或死的权限不在于个人和群体,审判在神,不由己。
查尔斯·L·坎默在《基督教伦理学》中写道:“伦理学最多只能允许我们对我们关于个人的和人类共有的人性所做选择的结果進行反省和认识。同样,基督教伦理学也不能提供现成的答案,而是提供关于我们所追求的人性的设想和关于我们所应该力图建立的社会的设想。”恨不消恨,端赖爱止,道斯凭借超凡的事迹,于1945年11月1日,获得美国总统杜鲁门的授勋,由此“成为‘二战期间第一个拒服兵役,没有任何杀死敌人记录却获得最高荣誉的士兵”。他用信仰,写下救赎的语法,为人性和社会的建立留下设想。
当然,影片绝不是在枯燥地说教,它的视听语言棒到极点,在叙事上流畅无碍,典型的大制作、大场面,起承转合恰到好处,有人形容为“教科书一般严谨”,延续了梅尔 · 吉普森的一贯品质,特别是场景,其惨烈悲壮,目不忍视。对于战争,越是逃避,越是与之相遇,不如在反思中防微杜渐,善战者不战,而非在戏谑和解构中,滑天下之大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