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剂量尿激酶静脉溶栓治疗脑梗死的疗效研究
2017-03-20邸春钰刘凯龙刘登军
邸春钰,刘凯龙,刘登军
(河北唐县人民医院,河北 保定 072350)
脑梗死是常见的一种脑卒中类型,在所有脑卒中的占比超过60%以上,它具有高发病率、高致残率、高死亡率的特点,因此,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对脑梗死的预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将2016年10月~2017年10月在唐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的20例脑梗死患者给予小剂量尿激酶静脉栓治疗,效果显著,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6年10月~2017年10月我科收治的急性脑梗死患者20例,男13例,女7例;年龄在46~74岁,平均年龄62.6岁,20例均符合急性脑梗死诊断标准[1],溶栓在发病后2~6 h,平均时间为3 h;其中高血压病史16例,糖尿病病史5例。
1.2 溶栓选择标准
年龄在18~80岁;发病6 h以内;神经功能出现缺损症状时间持续一个小时以上且情况较为严重;通过检查已经排除脑出血情况,且影像学显示未出现早期大面积脑梗死征象;患者或家属已经签署溶栓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曾有颅内出血情况,包含疑似蛛网膜下腔出血情况;在病发前3个月内出现过头颅外伤;病发前3周出现过肠胃或泌尿系统出血;病发前2周内做过大型外科手术;病发前1周内动脉进行过不易压迫止血位置穿刺;病发前3个月内有过除陈旧小腔隙梗死但并没有出现神经功能后遗症的脑梗死或心肌梗死历史;患有心肝等肾脏功能不全或较严重糖尿病的;体检中检测出骨折等外伤或活动性出血;口服抗凝药且INR>1.5;血小板数<100×109/L,血糖在2.7 mmol/L以上;收缩压在180 mmHg以上或舒张压在100 mmHg以上;妊娠期;患者拒不合作。
1.3 治疗方法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制药公司生产的50~70万单位注射用尿激酶,注入100 mL生理盐水中并在半小时内完成静滴。在进行溶栓治疗时,全程使用心电监护并密切关注皮肤、颅脑、消化道等部位有无出血及相应并发症[2]。治疗时要同时使用脑保护剂等相关药物进行辅助治疗。氯吡格雷或肠溶阿司匹林口服要在溶栓后24 h使用,并做头颅CT复查。
1.4 疗效评估
采用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现行的卒中量表(NIHSS)和进行日常生指数评定的Barthel Index(下文简称BI)评分量表对溶栓治疗进行评估,评估主要是在:溶栓前、溶栓后24 h、溶栓后10天;并随时注意患者的皮肤、颅脑、消化道等部位有无出血及相应并发症。并依照第四次国家脑血管病学术会议中规定的脑卒中患者临床疗效评定准则评定疗效。脑梗死疗效评定包含完全痊愈、基本痊愈、明显改善、改善、无变化、恶化六大类。神经功能依照NIHSS评分确定改善率。
1.5 统计学方式
分数统计分析选取SPSS 11.5统计软件,计量资料数据表示用均数±标准差,治疗前与治疗后对比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x2检验,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意义。
2 结 果
经NIHSS和BI评定结果表明:溶栓后24 h比溶栓前有显著改善,溶栓10天后比溶栓前更有明显改变,P<0.05。见表1。20例溶栓病患溶栓治愈率16%,有效率高达79%。所有病患中并没有出现出血或其他相应并发症。见表2。
表1 神经功能损伤程度和日常生活指标数评价对比(±s)
表1 神经功能损伤程度和日常生活指标数评价对比(±s)
评定量表 溶栓前 溶栓后24 h 溶栓后10天NHISS 8.6±3.7 6.8±6.1 5.8±6.6 BI 60±16.8 68.7±26.1 73.1±27.5
表2 溶栓病发开始时间对临床治疗效果的影响(n,%)
3 讨 论
如果给予脑梗死患者一定的治疗干预来促使其血液恢复循环改善脑代谢,仍然可以将脑损伤治愈,促使神经细胞复活并实现功能恢复[3]。所以,现阶段医学上在进行脑梗死治疗时仍主要以疏通堵塞血管,恢复受损脑细胞血液供应,最大限度降低坏死区脑细胞死亡率和缺血半暗带区脑细胞损伤率。
尿激酶是在健康人新鲜尿液中利用一定技术手段提取出水溶性碱性蛋白酶,它能够纤溶血栓表层并渗入血栓内部激活其内部纤溶酶原。相关研究表明,使用剂量100万~150万IU的尿激酶在6h内进行溶栓治疗,有效性高且安全,并且早期溶栓治疗时间越早溶栓效果越好。
脑梗死是现代社会威胁人类身体健康的主要杀手之一,发病率、死亡率都非常高,日益为神经内科医师所重视。现阶段临床上治疗脑梗死效果最明显的治疗措施还是对超早期脑梗死的溶栓治疗,采用小剂量尿激酶静脉溶栓治疗,安全性高,并发症少,效果显著,价格低廉,值得借鉴。
[1]中华神经科学会.各类脑血管疾病诊断要点[J].中华神经科杂志,1996,29(6):379.
[2]张 强,马小波,刘振霞.小剂量尿激酶治疗进展性脑梗死临床观察[J].中国社区医师,2016,32(31):28+30.
[3]吴 娜.小剂量尿激酶治疗急性进展型脑梗死[J].中国医药指南,2016,14(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