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英语视听说“原生态”视频教学法探究
2017-03-20李占辉
李占辉
【摘要】大学英语视听说课程以培养学生的英语全面技能为目标,包括听、说、读、写、译等。大学生英语能力的提高无外乎以上几点,所以大学英语视听说课程在大学课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如何提高大学英语视听说课程教学的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就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从现如今大学英语视听说课程的基本现状入手,深入探讨大学视听说“原生态”视频教学法,为提高大学英语视听说课程教学的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大学英语视听说 英语视频教学法 原生态教学
一、“原生态”英语视频的含义
所谓“原生态”英语视频,就是指未受人为编排和加工的,生动活泼又自然真实的英语教学视频素材。这种英语教学视频的特点是真人真声,真音真貌,会真实反映英语生活和英语世界的视频材料,内容广泛、新颖、奇特、趣味性强,耐读性强,并且能够贴近学生生活,便于学生理解和接受。
二、传统的大学英语试听说教学过程的弊端
传统的大学英语视听说教学过程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1.教材方面:教材老旧,内容陈杂且过时,缺乏时效性和真实感,语音素材多经过人为加工和修饰,却难以呈现可视化效果,而教材中的可视化部分又因为没有与语文素材的结合而显得呆板晦涩,索然无味。
2.教学方法方面:教学方法单一、陈旧,通常只是让学生被动的去接受教材内容而没有考虑到学生的兴趣点和接受能力。
以上两点问题造成了目前英语视听说教学的教学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传统的课堂之上,学生的普遍感觉是在听别人说英语,而自己几乎很少用英语交流,这就减少了学生们开口说英语的机会,打消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同时,传统英语视听说教材普遍都具有一定的难度且答案统一,这就造成了许多学生不敢说出自己的答案,受内容局限性的影响较大,从而冲淡了他们的英语学习欲望。
三、大学英语视听说“原生态”视频教学法——以“原生态”英语视频教材为主线
现如今,为顺应时代的发展,我国政府和教育部都对大学英语课程十分重视,尤其是对英语的听说能力尤为重视,但是在实际的英语课堂之上,“填鸭式”“哑巴式”的英语教学方式仍旧存在,究其根本,是大学英语教师未能及时的更新自己的教学方法,而追根溯源,则是由于教材内容的陈旧导致了学习方法的落后。目前市场上各种各样的视听说教材多如牛毛,但都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了教材质量参差不齐,绝大多数的教材缺乏时效性和真实感,让学生即使认真听,认真學,最后仍是一知半解,似懂非懂。因此,统一教材标准,以教材的时效性和真实性为基础去编写教材,是提高大学英语视听说教学质量的重要一环。
“原生态”英语视频教材不同于陈旧的视听说教材,它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内容真实,时效性强:这是因为“原生态”的英语视频教材大多取自于真实的生活中,而且与大学生的生活相关。
2.内容广泛、新颖、奇特:这是因为“原生态”的英语视频教材的来源大都是生活的方方面面,包罗万象,但又不离其宗,在广泛、新颖、奇特的基础上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爱上英语学习。
3.趣味性强,耐读性强:这个特点是建立在以上两个特点的基础之上的,趣味性强、耐读性强的教材会让死板的文字、视频变得生动活泼,让学生爱不释手,甚至学生会不自觉的模仿英语视频教材中人物的语音语调,这对于提高大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是很有助益的。
四、大学英语视听说“原生态”视频教学中的教学方法
1.游戏教学法:通过游戏的方式将学生引入到课堂学习中,通过游戏的不断深入,学生便会从对游戏本身的兴趣慢慢过渡到对英语学习的兴趣中,在不知不觉中便了解了本章节的主题,记住了相关的词汇。
2.模仿教学法:这种教学方法需要教师做好课前的准备,以便能够掌握教学进程,开始时可以让学生观看一些图片,让他们尝试去记忆里面的英文台词,然后可以让他们观看视频,并按照视频中的语音语调重复英语台词,最后,在视频结束时,可以就视频内容提出几个问题让学生们讨论。根据视频难易程度,可选择重复播放几次,经过让学生不断的模仿,从而让学生在潜意识状态下开口说英语。
3.创意式教学法:这个教学方法的目的是让学生学会准确的发音,并训练学生的辨音能力.通过“原生态”英语视频教学,可以让大学生通过反复的视、听、说、记,掌握英语发音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此外,通过学生的自我激励学习,利用英语学习心理发展的特点,让学生在学习中创新,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从而跨越传统教学中偏离语言学习规律的,削弱学习者主观能动性的语言低能障碍。
五、结语
利用“原生态”英语视频教学法,可以让英语学习材料的质量得到一个大的提升,此外,课堂环境与自然环境的结合不仅增强了学习者的学习动机,更为老师提高英语教学质量提供了有力帮助。
参考文献:
[1]杨德宏.视频片段在大学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外语(下旬刊),2010(2):127.
[2]张研.浅析英文影视在英语视听说课程教学中的应用[J].电大理工,2010(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