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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S+V1+O1+V2+(O2)构式中光杆名词指称义的认知解读

2017-03-20刘洁

校园英语·中旬 2017年2期
关键词:构式认知

【摘要】一直以来,名词的指称义都是语言学者们研究的一大领域。在汉语中存在一类名词——光杆名词,此类名词在文章中通常起类指作用,它也是汉语类指义表达的最基本形式和常规形式之一。该文尝试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入手,对汉语S+V1+O1+V2+(O2)构式中光杆名词的指称义进行解读。希望能为汉语名词指称义研究提供一些新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构式 光杆名词 定指 认知

一、引言

汉语的指称系统强调其中的定指与不定指。本文主要针对汉语S+V1+ O1+V2+(O2)构式中光杆名词指称义,从认知视角对其进行研究。光杆名词(bare noun)是指不包含限定成分(determiner)的名词性成分。一般情况下光杆名词都表示类指,不论是形式上还是意义上都是最无标记的。它是一切指称义的基础,但是在某些特定的语言环境中,光杆名词也可以起到定指作用。比如在汉语S+V1+O1+V2+(O2)构式中,这一最无标记的名词性成分却能指称特定的事物,达到定指的效果。之所以有这样的结果,与人类的认知系统紧密相连。

二、汉语S+V1+O1+V2+(O2)构式

1.汉语S+V1+O1+V2+(O2)构式的结构特征。首先,汉语中存在S+V1+O1+V2+(O2)构式,英语中不存在也不允许一个句子中有两个谓语动词,而汉语句子可以有多个谓语动词,这是由不同语言的自身特点决定的。那么,在汉语S+V1+ O1+V2+(O2)构式中,主语S是所有能够发出动作的事物,V1是句子中出现的第一个谓语动词,O1是V1的宾语;同理,V2是句子中的第二个谓语,O2是V2的宾语,但O2又充当了整个句子的宾语补足语,这一补足语又是可有可无的。所以这一句式用S+V1+O1+V2+(O2)表示。符合这一构式的句子有很多,例如:

例1 我叫他来办公室一趟。

例2 老师不让我们透露这个消息。

例3 那人抬手打了警察。

例4 老板抬眼看了看他。

然而上述例句却并不具有相同的语义特征。例1和例2表达的是主语对自身或另一對象的命令或要求;而例3和例4表达的则是主语自身的一连串动作,且V2是V1的目的。前者叫做兼语句,后者叫做连动句。

2.该构式的语义特征。S+V1+O1+V2+(O2)的构式义很明显,即主语S实施一个动作V1给O1,O1再进行动作V2。这里O1之所以能进行动作V2是因为主语S对O1有一个预先的动作V1,也就是说V1是V2的前提,如果没有V1的存在,就无所谓V2的发生。下面是符合该构式的两种句式的具体语义特征。

(1)兼语句。上述例1和例2属于兼语句,该种句式的基本结构是:主语+使令动词+宾语+动作(+补语/动态助词)。这一结构符合我们上述概括的S+V1+O1+V2+(O2)这一构式的结构特征。唯一的特点在于:这类句子中的第一个动词V1通常是使令动词;另外,在这一句式中,O1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成分,因为在这里O1不仅充当了前面动宾短语的宾语,而且还充当了后面主谓短语的主语,“兼语句”也是因此而得名的。同时,也正是因为兼语句中使令动词的出现,造成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O1位置上的名词可以指自身,但大部分情况是将话题转移到了另一个标的物上去。因此,除了O1表示自身的情况之外,大部分情况下不论兼语句构式中的O1是否是光杆名词,其指称义均为类指。

具体到兼语句的抽象表达式,可以表示为S+V使令+O+V(+C/AuxD)。其表示的含义为:主语S通过使令动作V使令致使宾语O做出动作V,是一个意志或命令的发出过程。很明显,兼语句是指主语对自身或另一对象的命令或要求。鉴于兼语句的研究之前已经比较丰富,在这里,我们主要对连动句中的光杆名词指称义进行研究。

(2)连动句。上述例3和例4属于这一类句式,该句式同样符合S+V1+O1+V2+(O2)构式。与兼语句不同的是:此类句式表示主语自身的一连串动作,中间并没有将动作转嫁给他人,更不表达任何命令或要求。并且该句式中出现在O1位置上的名词短语大都是光杆名词。既然光杆名词既有类指的作用又有定指的作用,那么,如何判断这类句子是同一主语发出的不同动作呢?

汉语S+V1+O1+V2+(O2)构式的构式义是主语S实施一个动作V1给O1,O1再进行动作V2,而连动句也符合这一构式。同时,该句式中的动词V1不再是使令动词而是一般动词,也就是说一般动词都不具有转嫁动作、命令、要求等的作用,因此只能是对自身行使的动作,所以,尽管O1位置上的大都是光杆名词,但仍能断定该光杆名词的指称义为定指。

由此便可得出结论:汉语S+V1+O1+V2+(O2)构式分为两种句式:兼语句和连动句。兼语句中的O1位置不论是否是光杆名词,其指称义为类指;而连动句中O1位置上的光杆名词的指称义为定指。

三、案例分析

1.汉语S+V1+O1+V2+(O2)构式中光杆名词定指义的存在。当今语言学界对兼语句的研究有很多,所以在此笔者只选取了连动句中光杆名词定指义进行研究。

本文选取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中篇小说《河边的错误》作为研究语料,对其中符合S+V1+O1+V2+(O2)结构的光杆名词指称义进行定量分析。

从古至今,汉语的光杆名词都可以表达定指和类指。其类指义是大多学者研究的重点,在此就不再冗述。并且其定指义在以往的文章中大都只涉及根据上下文语境进行指称的照应,从而发现光杆名词的定指义。例如“我的车子出了毛病,离合器失灵了。”在该例句中,“离合器”是一个光杆名词,但却有定指作用,该作用就是上下文语境赋予的。类似这种由上下文语境赋予光杆名词定指义的例子还有很多。

除此以外,在《河边的错误》这篇小说中,符合S+V1+ O1+V2+(O2)结构的光杆名词的指称义是除了上下文语境照应定指之外的又一种定指。以下是从该篇小说中摘出的两个例句:

例5 她慢慢移动脚步,将鹅群重又赶入河中。

例6 这时他看到前面那人回头望了他一下,随即又快速地扭了回去。

在这两个例句中,加点字虽然都是光杆名词,但却都是定指义。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也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却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人们会很容易明白它们所指称或归属的事物,但是这一认知过程是如何实现的呢?仅仅靠上下文语境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我们大脑和心智对这一指称过程的认知理解。

经统计发现,这篇小说中共出现名词约3011处,其中光杆名词约有1685处,而出现在S+V1+O1+V2+(O2)这种构式中的光杆名词有253处,更令人意外的是:这些出现在S+V1+ O1+V2+(O2)构式里的、排除兼语句可能的光杆名词全部都表示定指,比例高达100%。这样的统计结果更加有力的证明了光杆名词在S+V1+O1+V2+(O2)构式的连动句中的定指义。

2.汉语S+V1+O1+V2+(O2)构式中起定指作用的光杆名词的其他特征。与此同时,在对语料进行分析研究的过程中,笔者发现了连動句中光杆名词定指义的一些独特的特点。

首先,在连动句中,光杆名词不但表示定指,而且它还有一个特点:通常是整个句子主语的附属物/所属物。句中光杆名词可以充当主语生理上的(如:头、手等)或社会/财产关系方面的(如:妻子/钱等)附属物/所属物,也可以和主语有空间位置上的关系(如:所属者所在的空间位置)。否则该光杆名词就不一定是定指,即使是定指,也是由上下文语境提供的定指义。因此,连动句中主语与光杆名词的关系是拥有与被拥有关系,如语料中:

例7 这时么四婆婆感到身后有脚步走来的声音。(所属者生理上的一部分)

例8 他只是感到心里空荡荡的,所以他竟没听到妻子走进来的脚步声。(所属者社会/财产关系的一部分)

例9 据说她把钱藏在胸口,从不离身。(所属者社会/财产关系方面的一部分)

其次,通过对上述整篇语料文章的光杆名词进行定量分析以后,发现光杆名词既具有类指功能,也具有定指功能。其中表示定指的光杆名词又分为两类:S+V1+O1+V2+(O2)构式中连动句光杆名词的定指;上下文指称照应的定指。另外,在S+V1+O1+V2+(O2)构式的253处定指中,有233处都是具有生命的事物来充当所属者,例如:“他弯腰捡了起来用手帕包好放进了口袋。”另一小部分则是无生命的事物充当所属物,但这样的所属物都有一个特点:即该所属物在上下文语境中也可找到有生命的事物充当其上层所属者,例如:“他们非常好奇,便悄悄走到窗前。(此处“窗”的所属者是“屋子”,是一个无生命的事物;而“屋子”的所属者却是文中的“疯子”,是个有生命的事物。)”那么第二条特征即:所属者大部分是有生命的事物,一小部分是无生命的但其所属物能在文中找到上层所属者。

最后,S+V1+O1+V2+(O2)这一构式既可以是独立的句子,也可以充当从句成分,但都不影响该构式中光杆名词的定指义。做独立句的例子上面已经列举了很多,在这里不再举例说明,下面主要看一看做从句成分的例子。如:

例10 孩子点着头,很兴奋地朝他走了过去。(伴随状语从句)

例11 马哲正要转身走的时候,那孩子突然叫了起来。(时间状语从句)

一直以来,光杆名词的类指和定指都是专家学者们研究的重点和热点话题,汉语S+V1+O1+V2+(O2)构式中光杆名词除了定指义之外,还具有以上三点特征,这三点却是没有得到足够研究的。相信除了汉语S+V1+O1+V2+(O2)构式中光杆名词的定指义之外,以上归纳出的三点特征也能够为大家更加清晰熟练的解读这一结构提供帮助。

四、结论

名词的指称义研究一直到现在还是学者们研究与讨论的热门话题,究竟如何划分指称义,如何确定各类名词的指称义,语言学界依然存在许多不同的观点和看法。本文只是对汉语S+V1+O1+V2+(O2)构式中连动句光杆名词指称义进行研究;发现该结构中光杆名词定指义特征;又通过语料分析对上述结论进行验证,同时又发现了该结构光杆名词不仅具有定指功能,还具有其他三点特征。这只是对某一构式中光杆名词指称义的初步探究,只是名词指称义研究中的沧海一粟,对于该定指义的界定和区分还没有十分清晰的规定,例如:如何界定某一光杆名词到底是由上下文语境构成的定指,还是由某一构式关系构成的定指;本文研究的构式中归纳出的光杆名词的三点其他特征是否具有普遍意义……所以还需要更加深入的讨论。并且本文只是选取了有限的语料作为研究对象,关于汉语S+V1+O1+V2+(O2)构式的定指义的具体理论基础和基本特征还需要更多的专家学者进一步的研究和总结。

参考文献:

[1]Langacker,Ronald W.2000[1999].Grammar and Conceptualization. Berlin/ New York:Mouton de Gruyter.

[2]Taylor,John.1996.Possessive in English:An Exploration in Cognitive Grammar.Oxford:Clarendon Press.

[3]董秀芳.汉语光杆名词指称特性的历时演变[J].语言研究, 2010(1):11-20.

[4]李福印.认知语言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刘洁(1986-),女,河南开封人,助教,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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