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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2017-03-18刘井海

农民致富之友 2017年8期
关键词:农地使用权农村土地

刘井海

(黑龙江省望奎县厢白满族乡农村经济管理中心,黑龙江望奎 152100)

论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刘井海

(黑龙江省望奎县厢白满族乡农村经济管理中心,黑龙江望奎 152100)

农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农村土地的承包、流转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农业的发展,农民的增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核心内容。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土地经营模式的变化,农村土地流转在发展中也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加快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对我国农村经济的改革发展和今后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此,文章对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探索。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土地市场处于发展初期,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交易机制尚未健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土地流转交易程序混乱,流转形式不规范,一些地方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甚至随意改变土地农业用地用途等。健全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机制,对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农村的长治久安,农民的安居乐业有着及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1 农地流转侵权现象严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土地所有权,农民作为集体成员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在农地流转过程中,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与农民集体成员之间存在严重的相互侵权问题。一方面,基层政府出于种种原因,不顾客观条件,强制推动流转,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侵犯了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影响了农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另一方面,农户之间自发的农地流转行为许多未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又使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管理权受到侵犯,给土地税费征收、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1.2 农地流转过程操作无序

对于农地流转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农地流转中产生的矛盾与纠纷怎么处理;农地流转价格怎么确定;农地流转合同的签定、仲裁如何操作等,现行的政策、法规未能做出更为具体的规定,给农地流转的规范化运作带来困难。这样,一方面削弱了集体土地管理者的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造成了土地承包关系的混乱,为今后的农地流转工作埋下隐患。另一方面,造成土地利用当事人的短期行为,因为土地受让方获得的是没有长期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当然不愿对土地作较大投入,只愿意维持现状或搞掠夺式经营,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1.3 土地承包期限不稳定,影响农户生产经营

国家规定土地的承包使用期在延长1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不变。而在现实生活中,农民的土地承包期不断地被调整,使土地经营周期人为缩短,不利于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和土地保护。频繁调整缘于土地所有者,因为承包期越短,对所有者越有利。这种土地承包期不定,最大危害是不利充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1.4 农村土地流转缺乏市场化机制

1.4.1 土地流转市场尚未形成,缺乏中介服务。土地流转主要依靠自发进行和政府推动,想转出土地的农户寻找流转对象难度较大,而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却苦于谈判费时费力又不能保证连片发展的规模,使土地流转空间狭窄,流转成本增大,严重影响了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土地流转缺乏中介组织,信息传播渠道的不通畅,在很大程度上延缓了土地流转的进程。

1.4.2 土地流转存在较大风险,缺乏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机制。在土地流转前,缺乏对种植大户和企业业主农业经营能力的资格审查和评估的市场准入机制。在土地流转后,又缺乏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机制。流转业主一旦经营上出现失误,无法履约,一跑了之,常常给参与流转的农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造成损失后,又没有有效的补偿办法,风险由农民和政府承担。再者,农民的流转收益缺乏增长机制。流转收益没有随经济的不断发展得到相应增长。

2 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探索

2.1 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能,加强土地流转管理监督。营管理部门要认真负起农业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的工作责任,制定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措施,形成配套的流转管理办法和经常性的工作制度,积极地去引导、实施、管理和监督。首先是确立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范围、原则,规范流转的形式,明确流转的操作程序,规定对违规失范行为的处理办法;二是规范流转合同,建立流转合同的指导、签证、仲裁制度;三是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档案,重点对拟出让方的土地情况基本条件和拟受让方的土地需求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促进土地的顺利流转。

2.2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联合起来进入市场,可以大大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幅度提高农民收益,促进农业优势产业形成,提高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还能延伸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产品加工业、旅游观光业等二三产业的发展,有效拓展农业发展空间。

2.3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中介机制

我国农村土地一切服务工作都由集体经济组织越俎代庖,免不了干涉交易主体合法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有必要建立独立与集体和土地使用者之外地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主要由三类组成:第一类使土地交易所;第二类使土地评估事务所;第三类使土地银行或土地融资就构。

2.4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已经进入城镇并且有了稳定工作和住所的农民因为户籍问题仍然享受不到同城镇居民一样地待遇,始终存在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宁可抛荒也不愿转让。为了剥离农地使用权的社会保障功能,就必须建立农地社会保障替代体系,使农户在社会保险、福利制度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待遇。尽管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但也只有这样,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2.5 创新观念,推动土地流转顺利完成。

广大干部要立足为民办实事出发,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引导,把土地流转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各地实际,多形式、多渠道、积极稳妥地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把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同时,对土地流转法规政策要进行广泛的宣传,促进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工作,改变传统的农业耕种模式,扩大种植规模,有效地推动农村土地流转。

F301

A

1003-1650(2017)04-00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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