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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图法》(第5版)儿童文学类目的设置

2017-03-15章亦倩

河南图书馆学刊 2017年2期
关键词:儿童文学

章亦倩

摘 要:文章从排架实践对《中图法》(第5版)儿童文学相关类目设置的不足进行分析和探讨,认为应在“绘画”类下增设“图画书”子类目,修改儿童小说题材复分表,明确将名著缩写本、改写本归入儿童文学类。

关键词:《中图法》(第5版);儿童文学;类目设置

中图分类号:G25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88(2017)02-0091-02

1 背景

近年来,公共图书馆向未成年人开放成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国各级各类公共图书馆放宽入馆年龄,纷纷成立少儿专馆或开辟少儿借阅区,增加少儿图书馆藏。据统计,截至2013年,全国各级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总藏量为5,626.28万册,其中来自非专业少儿图书馆的少儿文献藏量达4,291.01万册,占总量的76%;各省、市、县级图书馆设有196,192个少儿阅览座席数,占全国总阅览座席数的23%[1]。

开展少儿图书的借阅服务涉及分类问题。笔者查询发现,各图书馆的OPAC系统、大多数新增未成年人服务的图书馆都在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以下简称《中图法》)(第5版)类分少儿图书,而不是启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未成年人图书馆版》(以下简称《未成年人图书馆版》)。基于此,笔者从少儿图书的排架实践出发,对《中图法》(第5版)的儿童文学个别类目设置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2 少儿图书排架的特殊要求

2.1 图书的适读性

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的理论基础是儿童的成长发展阶段性理论和皮亚杰认知心理发展理论[2]。基于此,少儿图书的分类排架应符合儿童认知发展规律,图书馆在按学科内容分类的同时,还应引导儿童进行分级阅读,尽可能地将不同年龄段儿童适读的图书分开排列,避免错位阅读。对少儿读者来说,如果根本看不懂,再好的图书也没有意义;读懂了,才能培养起阅读的兴趣。

2.2 管理的便利性

少儿阅览区“理架难、找书难”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图书分类需要尽可能地直观、亲和,便于工作人员快速排架,也方便读者浏览、借阅。同时,图书分类也应考虑非专业人士管理的便利性,因为图书馆经常会开展由志愿者参与的图书上架活动。

3 《中图法》(第5版)儿童文学类目的设置建议

3.1 在“绘画”类下增设“图画书”子类

图画书,又称绘本,即用图画与文字共同叙述一个完整的故事,是图文合奏图书[3],也有一个字都没有,完全以纯粹的图画演绎一个完整故事的“无字书”。图画书作为一种新兴而独特的儿童读物,近年来在中国受到了学者、阅读推广人、学校的大力推介。据统计,2010年我国在售儿童图画书有4,778种,截至2014年5月已达10,264种,5年時间增加了一倍[4]。读者出于图画书内容不多但定价不菲等原因,往往选择来图书馆借阅。中国图书馆学会主办的“全国十佳绘本馆”“全国十佳主题绘本推广活动”等评选活动更是直接促进了各级图书馆对图画书的购藏。

关于图画书是文学作品还是艺术作品,《中图法》(第5版)和《未成年人图书馆版》有不同的答案。前者将其归入文学作品,根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使用手册》,“以文为主并配以图画,以儿童为阅读对象的故事作品,分入儿童文学有关类目;凡以图画为主并配以少量文字的作品,如连环画等,应分入J22/23有关类目”。笔者翻检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及各联编中心的机读目录,发现国内原创图画书归入中国儿童文学类下的“I287.8图画故事”,外国作者创作的图画书就根据国籍散落到了各国儿童文学的“85故事”类下,无字图画书也依此归类。后者认为图画书属于绘画作品,“‘J3绘本(图画书)与‘I8儿童文学类的图画故事的根本区别在于图书的本质属性,属插图文学作品的是图画故事,属附有文字说明的绘画作品的是绘本(图画书)”。

笔者认为,《中图法》(第5版)将图画书归入“故事”并不恰当,因为图画书的形式覆盖了多种儿童文学体裁,如:林焕彰的《花和蝴蝶》是若干首童诗的衔接;松居直的《桃太郎》则改编自日本家喻户晓的民间故事;安东尼·布朗的《我爸爸》中,所有与爸爸有关的叙述,只是一种散文式的罗列,并没有一个显在的故事。此外,根据中图分类号排架的图画书,散落四处,极不利于读者借阅,若想设立图画书专区,则须在书标或书衣上做醒目标识才能顺利归架。

基于此,笔者建议在绘画类J218、J228和J238下增设“图画书(绘本)”子类。《中图法》(第5版)艺术类的体系先依理论、作品区分作品,如果需要再按国家区分;与文学类先依国家区分作品,然后再依理论、作品区分的体系全然不同。这比较符合少儿读者的检索习惯,也满足了图书馆对图画书集中排架方便开展亲子阅读活动的需求。

3.2 修改儿童小说题材复分

儿童文学是少儿图书的主要种类。据统计,2013年全国新出版少儿图书32,400种,其中文学类12,630种,占总量的39%[5]。儿童小说又是儿童文学中最重要的体裁,它塑造了鲜明的艺术形象,富有童心童趣,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年龄层次少年儿童的阅读需要和审美趣味,加之近年来素质教育的引导,知识型、愉悦型的阅读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儿童小说成为各馆少儿图书中藏量与借阅量都较高的品种。

《中图法》(第5版)的儿童文学作品按先时代、后体裁的方式列类。同时在“长篇、中篇小说”和“故事”体裁类下注明:如有需要,可依“I24小说题材复分表”分。但在实际分编工作中,儿童小说基本没有再依题材细分。成人小说中多见的经济、政治、社会、言情等题材并不适用于儿童文学作品;而儿童小说中的常见题材,如动物小说、幻想小说又无类可归,这导致儿童小说类下聚集的图书过于庞杂,难以起到进一步细化区分的作用。

在为未成年人服务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少儿读者缺乏文学体裁方面的知识,有时对一部作品是童话还是小说茫然无知,或者漠不关心,但对阅读的内容或风格却有明确要求,如:男孩倾向于阅读《查理九世》《冒险小虎队》等探险侦探小说,而女孩则喜爱《同桌冤家》《女生贾梅》这类校园文学;小学低年级学生偏爱《窗边的小豆豆》等成长小说,高年级学生则爱看《狼王梦》等动物小说。因此,按题材类型排架的儿童小说能更好地满足少儿读者的阅读需求,同时又起到了分级阅读引导的作用。

笔者认为,图书馆应该考虑儿童文学自身的特点,在“I24小说题材复分表”基础上,增补一些题材类型,以便分类人员选用;同时,在“短篇小说、微型小说”与“故事”及“外国儿童文学”类下注明:如需要,可依该复分表分。建议设置如下。

1 革命斗爭小说、军事小说

以近代各时期人民革命斗争、战争和军队为题材的小说入此。

2 少年儿童生活小说

以少年儿童的校园生活、家庭生活、个人成长为题材的小说入此。

3 史传小说

以历史和人物事迹为题材的小说入此。

4 动物小说

以动物为题材的写实小说入此。将动物拟人化处理的入童话、寓言类。

5 科学小说、科幻小说

以科学探险、科学考察、科学实验等为题材的小说和科学幻想小说入此。

6 冒险、探险小说

以反特、侦探、惊险为题材的小说入此。

7 社会小说

以社会生活、人际关系、伦理道德为题材的小说入此。

8 幻想、魔幻小说

以魔幻、志怪为题材的小说入此。

9 其他题材小说

3.3 明确名著改写本、缩写本的归属

中外经典名著的改写本、缩写本是少儿图书的一种特殊类型。出版社可以根据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和阅读能力等特点,对过厚过长的文学名著全本进行适当缩改,以消除理解障碍,让这些人类文化的精髓及早进入孩子们的阅读视野,培养他们的阅读兴趣。由于大多数经典文学名著属于公共版权书,因此各种名著改写本、缩写版本层出不穷。这些书除原作者外,一律标明改写者。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使用手册》对此类书的分类要求是:“文学作品的缩写本、改写本、节本,如保持原作文体,改动较小的,仍随原作品归类。如从一种文体改写成另一种文体,或者是虽然改写本的文体未变,但改写的幅度较大,属于再创作的作品,应按改写后的体裁和改写者的国籍、时代分类。”由于作品改写的幅度大小难以鉴定,加上分编人员在分类时往往受主观意志的影响,不愿意将此类作品与原作品分散,于是许多名著改写本还是归入“成人文学”类,从而导致适合不同年龄未成年人阅读的名著拼音版、改写故事版、导读版与原版混排,不但起不到阅读引导的作用,还给少儿读者的选择带来了混乱与困难。笔者认为,图书馆应该明确规定,如果名著改写本、缩写本、节本是以儿童读者为对象的,均应分入儿童文学的有关各类,便于读者根据阅读能力自由选择。

参考文献:

[1]中国图书馆学会,国家图书馆.中国图书馆年鉴2014[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452-467.

[2]潘兵,张丽,李燕博.公共图书馆的未成年人服务研究[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69.

[3]彭懿.世界图画书阅读与经典[M].北京:接力出版社,2011:7.

[4]张贺.儿童图画书:外来的和尚会念经?[N].人民日报,2014-07-01(20).

[5]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划发展司.中国新闻出版统计资料汇编2014[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4:74.

(编校:周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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