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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背景下审计结果运用研究

2017-03-15张燕

企业文化·中旬刊 2017年1期
关键词:党风廉政

张燕

摘要:党的十八大会议要点之一就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会议对反腐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并提出了“八项规定”这一保障性制度。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背景下,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决定了审计功效的发挥程度,只有不断完善审计结果运用长效机制制约,才能在惩治腐败与促进廉政上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和价值。本文对国有集团化企业内部审计结果运用途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促进作用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党风廉政;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一、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结果运用的关系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内部审计工作是相互独立的系统,双方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互为因果,审计结果运用处于审计的最后环节,是审计监督职能和增值价值实现的关键所在。审计结果运用牵涉到企业财务管理、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司治理等多个领域,是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合作的一项联动工作。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等八种监督方式一起被纳入了国家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审计监督通过开展各种审计项目,重点关注“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及时揭示和反映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深入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不仅可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保证企业健康发展,也促进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审计结果运用对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起到预防和警示的作用。利用审计自身具备的职能优势和特点,通过关口前移,起到早预防、早遏制的作用,防范腐败现象的产生根源;二是起到发现和揭示作用。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或其他事项,依法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三是起到惩治和查处的作用。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审计工作不仅有发现案线索的职能,也负有协助查处案件的责任,需要与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

所以,审计结果运用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可以起到积极的补充作用,同理,只有实现了内部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企业审计发展才能更具备原动力和创新能力,才能实现价值增值的最终目标。

二、现阶段审计结果运用面临的问题

随着企业审计制度体系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围绕企业经营管理的目标任务,全面履行监督和服务职能,在防范经营风险、优化内部控制和加强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新修订的《审计法》中明确规定了审计工作具有促进廉政建设的职责,所以说部审计结果运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现阶段影响审计结果运用的制约因素很多,其中主要包括审计结果运用质量不高、审计结果运用意识不强、审计结果运用机制不完善等因素。

(一)审计结果质量不高,影响了运用效果

审计结果质量的高低决定了是否能够被有效的利用和共享,一方面是受审计主体局限性的影响,企业审计部门普遍存在高、精、尖人才不足、知识结构单一等问题,不同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在发现问题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实用性方面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局限。而二级企业部分审计人员因存在兼职、频繁调岗等情况,整体素质与审计工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另一方面是受审计手段单一的影响,企业传统审计项目占比较大,且主要停留在查错纠弊上,一些问题不能查深查透,加之缺少科学的审计分析方法,导致审计结论笼统,重点仍停留在财务收支基本情况的评价上,对挥霍浪费、挤占挪用资金、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浪费以及个人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缺少具体的量化对比分析。

(二)审计结果运用的意识不强,转化意识欠缺

目前,企业审计部门面临着客体交叉、违纪交错、手段受到限制的现状,很多企业审计发展理念滞后,习惯于传统的就审论审,认为审计工作就是查问题,只要出具了审计报告就完成了审计任务,只要完成了委托责任至于审计结果是否有效利用无所谓,导致审计人员自身对审计结果运用和转化的意识不强。往往满足于既有的工作经验和模式,不重视审计建议、问题排查、完善制度和督促整改,不重视从宏观的角度去揭示发现问题,不重视从管理者的角度去思考、解决问题,一方面容易导致问题屡查屡犯,另一方面由于疏于和其他部门,尤其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密切配合,使发现的问题不能查深查透。

(三)审计结果运用没有形成完整的协调配合机制

企业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主体主要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资产及财务管理和经营规划部门,虽然企业也制订了一些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如审计情况报告制度、审计建议整改制度、审计委员会制度等,但是这些制度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没有形成制度之间的无缝对接,各部门在审计结果运用上也没有形成完整的协调配合机制,无法实现审计制度体系的系统化、一体化。加之企业审计部门对审计结果的运用通常只能是督促整改或后续跟踪审计,并没有人事任免建议权、也没有党纪政纪处分建议权,集团公司层面审计结果运用效果参差不齐。

三、改进审计结果运用機制的建议

“欲流之远,必浚其源。”改进企业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是一个长期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必须建立企业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运用综合分析、考核评价、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扩大审计结果运用的范围和影响,切实发挥审计结果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促进作用。

(一)提高审计结果运用综合分析能力,不断提升审计质量

一是建立审计人才库管理机制,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计人才队伍,自觉担当起企业反腐倡廉的责任;二是立足企业经营管理大局,从管理者角度出发对审计报告中查出的问题进行精准定位,不断改进审计方法,把问题查深查透,避免审计结果千篇一律、责任不清;三是整合分析审计结果,对同类项目、同步项目的审计结果进行横向和纵向多角度的整合、分析、提炼,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提供可信、可用、可靠的审计结果;四是提升综合分析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对审计中发现存在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二)转变审计理念,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有效促进审计结果运用

审计成果运用是企业内部领导人员全面、准确了解内部情况,掌握全局,制定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实现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和转化,理念转变是前提,审计转型是基础,领导重视是推手,各部门协同是关键。一方面,要求审计人员树立大局意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从宏观层面揭示问题,从管理者角度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将审计成果的运用看作是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反腐倡廉建设和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一项大事来抓;另一方面,要完善审计结果运用考核评价制度,坚持评价与内容相统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科学的审计评价体系,在经常性对审计结果运用情况进行检查反馈的基础上,做好审计结果情况的通报,促进审计问题的及时整改。

(三)完善审计结果运用的协调配合机制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资产和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在日常工作中,与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沟通,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联系、情况通报、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互补机制,增强组织协调的实际效果。针对企业在项目发展、经营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商讨措施,提出整改意见,从而形成齐抓共管防控管理风险、构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合力。

(四)建立审计结果报告制度,促进审计问题的及时整改

将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在企业一定范围内进行报告、通报,扩大审计监督的影响范围,促进审计问题的及时整改,避免不同部门或子企业反复出现。利用企业网络、公文流转或各种会议的形式,对公司治理或经营管理存在的典型审计案例进行通报,予以警示,通过自查自纠,防止同一问题重复出现。通过对审计结果和审计信息的归纳、分析和提炼,建立审计案例库,以案例库、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为载体,为企业决策和业务部门管理活动提供建议和服务,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实践证明,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将更好地发挥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管理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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