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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藏进岁月迷宫

2017-03-15蒋临水

花火A 2017年3期

蒋临水

【一】

顾朝聆十七岁的时候,又黑又矮,体重一百二十斤,偏胖。唯一拿得出手的,大概就是她有一个中等偏上的成绩,还写得一手好作文。

顾朝聆在家里排行老二,上有姐姐,下有妹妹,就是这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排位,让她衣服要捡着上大学的姐姐穿剩下的,吃也要等到妹妹吃够了才能沾上一点。

姐姐皮肤白,身材高挑,选的衣服颜色都很粉嫩,穿在她身上可以凸显气质,可等到衣服转了一圈套在顾朝聆的小身板上,横看竖看都是一个字——土!

顾朝聆性格有些古怪,在学校里人缘一般。同龄人都喜欢的八卦明星她不喜欢,有女孩子约她一同去隔壁班看那个最帅的男生她也没兴趣,最让人不理解的是,高二运动会上,听说学校里两大校草都会出席的篮球赛,她干脆翘课回家睡了一下午的觉。

她木讷的程度已经超乎正常人,直到很多年以后有人提起高中时期那个帅出天际的校草时,顾朝聆还傻傻地问了对方:“校草是谁?”

顾朝聆讨厌八卦,也不喜欢追剧和漫画,在旁人眼里,她就是一个处于异次元的神奇生物,一只对男性彻底失去审美的生物。

可就是这样的顾朝聆,在十七岁这一年,竟然迷上了一部穿越剧。

那一年,男女主角凭借这部剧迅速蹿红,全校女生都在津津乐道着有关他们的话题,就连顾朝聆也默默买了一张男主的贴纸。

但是顾朝聆不追星,只追这部剧,在所有人都厌烦了这个话题开始寻找新的八卦时,她仍然看着男主痴迷。

而顾朝聆在追剧的过程中,终于找到了属于她的八阿哥。

不是那个喜欢拽她头发的同桌,也不是那个总是在她衣服后面用粉笔写绰号的后桌,是高她一级的学长,名字叫陈辛。

顾朝聆突然就变了,她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上课时神情恍惚,有事没事就望着窗外发呆。

林巧第一个发现了这个秘密,夜里熄灯时,她爬上顾朝聆的小床,两个人蒙在被子里叽里咕噜地说悄悄话,空气变得潮湿闷热,顾朝聆掀开被子透了口气,说:“你知道三年级的那个陈辛吧!”

从顾朝聆口中说出的男性名字,除了老师、校长还有她爸爸外,陈辛是第一个。

林巧侧身面向她,想了想,说:“听说过,好像是很痞的一个人。”

顾朝聆又说:“我觉得他,可能喜欢我。”

漆黑的夜,林巧瞳孔放大,但是她没有看见,顾朝聆脸上那朵粉红色的云。

【二】

在学校三令五申抓早恋的那几年,顾朝聆对所有認识她的人都发过一个隆重的誓——她一定不会早恋,并且有生之年,她只会谈一次恋爱,直到结婚。

顾朝聆的父母十分传统,家教也很严苛,所以她从小到大都认为,人处在什么年龄,就该做与这个年龄相符的事情。

而在她这个年纪,就该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好好学习。

可陈辛的出现,是个意外。

你若问正常的女高中生在假期都做什么,当然是呼朋唤友、聚会、逛街、购物。去心仪的男生他常去的那个运动装的品牌店,看看有没有和他穿的一样的情侣款。

而顾朝聆,她在家里背单词。

如果不是那天中午出门给妹妹买苹果,她大概这辈子都不会认识陈辛这个人。

从顾家到水果市场需要穿过两条十字街,在第二个街角,有一群男生拦住了顾朝聆的路,他们问她认不认识前排的徐欣欣,顾朝聆面无表情地说不认识,刚要从马路穿过去,这时陈辛拉住了她的手,一脸邪魅的笑:“你是顾朝聆吧!”

那天和他在一起的男生里,有比他高的,比他白的,有比他好看的,可是顾朝聆只记住了他的脸,从此印在心房最深处,恒久不变。

陈辛做了自我介绍,他和那些人道了别,跟在顾朝聆身后,甚至在她挑选完水果时,他还执意帮她付了钱。

他跟着顾朝聆到家门口,她停下来,眉心都拧成了疙瘩:“你离我远点好吗?”

“不好,”陈辛嬉笑着向前一步,“你今天,挺漂亮的。”

大概是因为从来没有人夸过她,而他是第一个说她漂亮的人,所以在往后的人生里,每逢想起这天的情形,她都会红了脸。

陈辛见到她这副样子,伸手摸了一下她发烫的脸颊,笑得像朵太阳花。顾妈妈听到声音从院子里出来,看到陈辛,立即横眉竖眼,他连忙沿着大路逃跑,一边跑一边回头说:“顾朝聆,我记住你了!”

顾妈妈用下巴指了指远处疑似不良少年的危险人物,问:“他是谁啊?”

她口是心非:“一个神经病。”

顾朝聆从来都没想到,她会以这种方式喜欢上一个人。

那天顾朝聆回到家以后,一夜没睡,脸整整烧了一夜。第二天,她用一种很平常的口吻,不着痕迹地打听他的消息,表面淡定无比,装得若无其事,实际上心里已经翻江倒海,恨不得扑到对方身上,追问她:“然后呢?然后呢?”

顾朝聆终于得到了有关陈辛的一手信息,他身高一米七五,很瘦,三年四班,成绩中等……可能还偏下一点,他经常笑,对谁都笑,他笑起来很痞,很耐看。他还喜欢打篮球,但是打得不好,偏偏他女生缘很好,经常有人明里暗里对他表白。

大概是因为她的青春太过单调和孤独,她胆小、懦弱,以为不会有人多看她一眼,所以只需要有人对她温柔一笑,她就沦陷了。

所有封闭的女孩都是高估了自己,以为是自己选择了孤独,实际是孤独选择了自己。因为没有人愿意靠近,没有人愿意去了解她,其实她无比渴望,渴望有人对她伸手。

恰好就是在这么孤独的岁月里,出现了一个不经意的人。

也许他只是那天周末无聊,想借着她青涩的表情消遣消遣,可对于久居黑暗的顾朝聆来说,却是一棵救命稻草——一旦抓住,便不想放开。

顾朝聆以为,陈辛会再来找她的。

她不吃不喝不睡地等了五天,身子虚弱得像纸片,陈辛却连个影子都没有。

第六天下午,顾朝聆和林巧一起上街买钢笔,在文教店门口,她看见陈辛和一个女孩一前一后地走着,那女孩走在前面,陈辛在后面紧紧跟着,生怕会跟丢了的样子。

林巧大叫一声:“那不是徐欣欣吗?”

仿佛美梦破碎,顾朝聆哇的一下就哭了。那条街直通他们学校,有很多文教用品店,大街上走的都是校内学生,所有人的视线都齐刷刷望向这里,可是顾朝聆一点都不在乎。

那一刻,有模糊的情感在心里逐渐成形,顾朝聆知道,她完了。

【三】

有一种死心眼的人,一旦认准一个人或者一件事物,就会拼尽全力向前冲,哪怕头破血流,粉身碎骨,也一定要得到。

顾朝聆就是这样的人。

但是她不会表露出来,她只是在心里默默打着持久战。

那天晚上顾朝聆在林巧的怀里哭了一夜,她知道,陈辛为了接近徐欣欣,才把班级里徐欣欣前后左右的人名都打听个遍,并不是说顾朝聆在他眼里是个特别的存在,也不是说,他曾经在背后注视过她。

他只是想从她口中得知关于徐欣欣的一切,才和她搭话,如不然,他大概连理都不会理她。

委屈过后便是觉得丢人,第二天从宿舍出来时,顾朝聆勉强自己吃了一个巴掌大的面包,觉得有点力气了,她拽着林巧问:“你说昨天是不是很多人看见我哭,他们会不会都嘲笑我?”

林巧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她只能把刚刚买的营养快线让给顾朝聆。

但是顾朝聆想多了,像她这种在学校里近乎透明的存在,根本不会有人记得她的事。

生活还是一如既往地平淡,只是,徐欣欣提起陈辛名字的次数,越发多了起来。

徐欣欣很漂亮,是那种耐看型的。眼睛又亮又大,身材高挑纤细,她喜欢穿白色的裙子,和穿着白衬衫的陈辛站在一起时,简直美如画。

顾朝聆再也没和林巧说起过陈辛,心大的林巧还以为她早就忘记了那件事,却意外地发现,顾朝聆和以前不一样了。

她蓄了长发,剪了刘海,还奢侈地给头发做了软化。

她开始留意哪家化妆品店有打折面膜,查了海藻和火山泥的区别是什么,她还从附近十字绣小店里学了珠绣的方法,把以往用来背单词的时间都换成绣珠绣,然后卖给那家店,赚回了买衣服的钱。

顾朝聆改头换面,虽然不算耀眼,但也终于像一个正常的青春期女生了。

其实,是顾朝聆在两个月前听徐欣欣和人窃窃私语,在评比班级里穿衣服最土的女生。顾朝聆很“荣幸”地被她们排在了榜首。以往她听到这种话都会一笑了之,可是現在,她却难过了很久。

因为心里有了希冀,便希望自己能做到他眼里最好的样子,即使不是整片天空,起码也能占领一处风景。

【四】

顾朝聆十八岁这一年升入高三,陈辛为了离徐欣欣近一点,去了邻市读大学,听说是个专科,只需要二百分就能入学。

陈辛在学校非常闲散,他有空就坐车回来看徐欣欣,带她爱吃的零食,或是一些小饰品。

那时候,在周五放学的晚上,陈辛经常等在学校门口,老远就喊着徐欣欣的名字,两个人并肩走出校外,幸福都写在脸上,唯恐天下不知。

而顾朝聆,为了能多看陈辛一眼,便掐准时间等着和徐欣欣一起出校门,有时会不小心对上陈辛的目光,她连忙避开,心脏却跳个不停。

偶然的一次,顾朝聆看见陈辛和徐欣欣戴了一模一样的项链。吊坠是一本木制的情书,指甲大小,中央刻了两个人的名字。

她羡慕,也难过。

顾朝聆还是时常看见陈辛,可他眼里只看得到徐欣欣,即使迎面见到顾朝聆,也像没看见似的别开目光。

高三下学期刚刚开学时,徐欣欣和陈辛吵架,他足足两个月没回来看她。

顾朝聆不小心听到她和他打电话,徐欣欣满不在乎的样子,说:“没什么大不了的。”

顾朝聆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意思,直到高考前填志愿,她才知道,徐欣欣选择了去上海读书。

“我总不能为了他一个人,就放弃我的人生和前程。”徐欣欣是这样说的。

在那之后,很长时间,顾朝聆都没有再见过陈辛。而徐欣欣也摘下了那条项链。

在这期间,她居然忘记了自己的立场,只觉得替陈辛不值。

彼时正进入高考前最后冲刺的阶段,顾朝聆瞒着所有人在志愿表里填上了一所三等大学,只因为那所学校所在地点,与陈辛的学校相邻。

高考成绩下来后,顾朝聆意料之外地考了个高分,可录取通知拿到手边时,顾妈妈差点气晕,顾妈妈打她,骂她,顾朝聆任打任骂,最后在顾妈妈打累了,中场休息的时候,她说:“这是我自己的人生,我有选择的资格。”

顾妈妈气得说不出话来,顾朝聆从小到大都听话,让她往东她不敢往西,可是现在,她竟然敢忤逆自己!

顾妈妈甩甩手,从椅子上站起来:“行,你长大了,你走吧!”

【五】

顾朝聆隔天便收拾了行李启程前往邻市,她没带多少东西,只有一个小背包,以前那些衣服没有几件能穿的,她干脆都留在了家里。

顾朝聆趁着还在暑假找了份工作,打工期间,顾爸爸来了一次,给她塞了一些钱,让她一有时间就回去,给妈妈道个歉。

顾朝聆知道,这些钱,十有八成是妈妈让他拿来的,又觉得不好意思,就不让他说。顾朝聆心里突然有些酸,但是这一次,她想自己选择。

再见到陈辛,是开学三个月后了。

顾朝聆拜托林巧帮忙找到陈辛的联系方式,还承诺了她一顿火锅。

林巧在电话那边许久都没说一句话,半晌,她叹了口气,说:“朝聆,我没想到,都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你还喜欢陈辛。”

挂电话前,她又说:“朝聆,对不起,在你那么孤独煎熬的日子里,我却一点都没有发觉。”

有什么可道歉的呢?就因为谁都不知道,她才能坚持得下去;就因为谁都没发现,她才能安慰自己——暗恋其实一点都不丢人。

可是,即使隔了这么久的时光,顾朝聆还是没有勇气去面对陈辛。

她想见他,又不敢见他。只要知道前方站的人是他,她就条件反射地想要逃跑。

顾朝聆给陈辛写了一封长长的邮件,胆小的她最后连署名都没敢留下来。

她坐在电脑前,敲击键盘把那些心事一个字一个字地打出来,仿佛往事在眼前清晰浮现,眼泪在眼圈里转了好几圈,最后终于掉了下来。

顾朝聆知道自己喜欢陈辛的时候,否定,纠结,不肯承认。她害怕辜负爸妈的期望,怕误了学业,她故意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却总是在夜深人静时想起他。

他喜欢骑单车载人,在那条他经常去的路上,她总是一路踩着他的车辙行走,心里莫名地发酸。

他成了顾朝聆单调青春里唯一的色彩,因为碰触不到,所以更加美好。

所有的秘密都有关于他,所有的日记里都写他,所有未来的愿望里都是他!

喜欢他!想靠近他!

陈辛是个聪明人,他从那封邮件的字里行间竟然猜出了是顾朝聆,然后辗转打听到她的电话,约她见面。

应该是感动的吧!毕竟在他看不到的地方,知道有一个女生喜欢了他那么长时间。

而他真的被触动,是在后来的某一天,顾朝聆把他回到高中的每一次时间都一一列举,准确到他穿了什么颜色的衣服,剪了什么样的发型。

那一刻,他突然有点心疼。

顾朝聆和陈辛正式见面的那天,她穿了一条纯白的裙子,可是,他没有穿记忆里那件白衬衫。

餐桌上,顾朝聆在心里犯着花痴,他穿了一件蓝色T恤衫,牛仔裤,嘴角一扬,露出狡黠的笑容。他静静地看着她,说:“你变漂亮了。”

“是吗?”顾朝聆在桌子下攥拳,紧张得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那天晚上,她成了复读机。

陈辛说:“这家菜很好吃。”

顾朝聆问:“是吗?”

他说:“好久不见!”

她还说:“是吗?”过了一会儿,自觉不对,便笑笑,“是啊。”

从十七岁开始,这好像是他们第二次面对面讲话。

晚上回到宿舍,顾朝聆笑得像个傻子,和他那么近距离地讲话,是她从来不敢奢求的事情。

大概是因为喜欢,便暗暗将他的身影想象得无比高大,只要他一个眼神,就足够她兴奋好多天。

【六】

顾朝聆正式和陈辛在一起,是在来年的春天。

无意间,她在陈辛宿舍发现了那条被徐欣欣丢掉的项链。她回到原来的学校,在附近小店找到一条一模一样的,在中间刻上了她自己的名字。

她把项链递给陈辛,问他:“你能亲手帮我戴上吗?”

是在小河边,有柳树在头顶遮阳,河里有小鱼跳出水面,朝顾朝聆吹了个幸福的泡泡。

那天夜里,回校的路上,陈辛悄悄握住了她的手。

凌晨三点,顾朝聆仍然亢奋得像打了鸡血,她给林巧打电话,向她宣布这个好消息,电话这边的她站在走廊里压抑着笑声,脸部肌肉都紧绷在一起。她觉得不可思议,在她青春里那么完美的一个人,她曾经那么喜欢的一个人,竟然和她在一起了!

就好像顶级愿望达成,而她的生命里从来就没遇到过这么幸运的事情。

林巧在电话那边听得昏昏欲睡,她揉揉眼睛,看了下时间,对着电话说:“你自己慢慢兴奋吧,记得把欠我那顿火锅还了就行。”

那段日子,是顾朝聆最幸福的时光。

她拉着他在校园里散步,和他拍情侣照片做手机壁纸,喜欢买和他衬衫同色的裙子,喜歡站在他身边。

只要睁开眼睛就想见到他,想为他付出,想向全世界都宣布喜欢他。

可当喜欢达到极致时,就会有问题频频出现。

比如会患得患失,会害怕他是因为感动才和她在一起,更害怕会在某天醒来,突然就失去他。

顾朝聆恨不得把全世界最好的一切都双手奉与陈辛,可这种喜欢并没有获得同等回报,陈辛对她忽冷忽热,他出去玩时从来不带她一起,有时候她电话打得多了,他就直接关机。

顾朝聆开始害怕,她躺在宿舍里提不起精神,逢人就问:“他是不是喜欢上别人了?”

室友们被她问得烦了,全都躲着她,于是顾朝聆转去问林巧:“你说万一有更好的女孩子喜欢上陈辛了怎么办?”

林巧正在上课,她压低声音对顾朝聆说:“你想多了。”

顾朝聆没去仔细琢磨林巧这话的意思,可是在她费尽心思想在七夕给陈辛一个惊喜时,室友突然对她说:“朝聆,你这么漂亮,为什么非要在一棵树上吊死?那个陈辛,他对你又不好,而且我觉得他根本就没有那么优秀。”

一旁的两人也跟着附和了两句,顾朝聆听不下去了,便抱着书本出了门。

大门口,陈辛破天荒地主动来找她,顾朝聆笑着扑到他怀里,手上的书本掉了一地。

他有温暖的胸膛,有结实的臂膀,他喜欢笑,又阳光,他这么好,她不允许任何人诋毁他!

【七】

顾朝聆在九月份时搬出了宿舍,和陈辛在校外合租。

搬家那天,她又犯了傻笑的毛病,两个人去超市选日用品,她跟在陈辛身后,目光始终注视着他。

陈辛回头,差点和她撞个满怀,他笑着捏捏她的脸:“看什么呢?”

顾朝聆不好意思地笑笑,自言自语似的:“总觉得你即使蓬头垢面也帅爆炸。”

顾朝聆从小在家就帮着妈妈做家务,更做得一手好菜,和她在一起,陈辛什么事都不用管,每天的生活都被她打理得井井有条。早起就有做好的早餐和刚晾晒好的衣服,床单好像自己就会洗澡,屋子像是从来都不会凌乱,倒下的油瓶也会自己再站起来。

进门便能闻到花香,而她背对着他站在阳台上浇花,身材高挑纤细,头发高高绾起,露出雪白的脖颈,一回头,眉目清晰如画,笑着问他:“饿了吗?”

不知道她是不是用了什么魔法,把几年前那个又黑又胖的丫头片子,变成这样赏心悦目的姑娘。

陈辛在吃着她做的红烧鸡爪时,差点热泪盈眶,他觉得自己捡到宝了。

假如当年遇见的是这样的她,他大概也会一见钟情的吧!

可是他不知道,她就是因为喜欢他,才会努力把自己变得更好。

和陈辛在一起的日子,平淡而美好,顾朝聆不要他太多回报,只要为他打理好一切,就已经心满意足。

可是这一年,家里打来电话,妹妹体质弱,频频生病,家里积蓄花得差不多了,爸爸委婉地对顾朝聆说,剩下几年的学费,家里可能拿不出来了。

那天晚上,顾朝聆没有做饭,本来想打电话给陈辛让他带点吃的回来,但是他没接。

从听筒传来的一直是机械的女声,提醒她他此时不在服务区。

陈辛是在九点钟回来的,见顾朝聆在沙发上看电视,便径直走进了自己房间。

他好像很累,倒头就睡,顾朝聆站在门口看了半天,最后问:“你饿吗?”

陈辛把被子蒙住头,说:“我吃过了。”

顾朝聆替他关上门,一个人去厨房泡了碗面。

第二天,她查了查银行余额,这一年她利用兼职攒了一点钱,加上她有拿奖学金,加在一起付未来一年的学费都不成问题。她考虑了一下,把这笔钱的一半打到家里,然后给爸爸发了条短信:我在这里一切都好,不用挂念。

悠闲的生活终于被打破,还好学校的课程不多,顾朝聆有足够的时间用来打工。每天忙得团团转,没有了做菜养花的时间,阳台上那几盆多肉和九月菊全都枯了叶子,顾朝聆却连把花盆丢掉的时间都没有。

之前买来的菜谱现在全都没了用处,一日三餐不是泡面就是盒饭,顾朝聆瘦了一大圈,可陈辛却胖了几斤。

有一天打工回来时间还早,顾朝聆去市场买了三斤打折鸡爪回来红烧,还焖了一大锅米饭。

想着等陈辛回来就开饭,可他却发了个短信告诉她,今天他和朋友聚会,要晚点回来。

再打电话过去,已是关机。

顾朝聆捧起饭碗只扒了两口白饭,饭团卡在喉咙里上不去下不来,她干脆收拾了桌子,回房休息。

明明好久没休息好了,终于能躺在柔软的被子里,却一点困意都没有。

好像有液体从眼角流出,轻轻落在枕头上,发出呜咽的声音。

【八】

顾朝聆在第二天请了假,她和陈辛去逛了公园,吃了冰淇淋,还买了两张下午的电影票。

电影内容讲的是青春里孤独和绝望,女主一个人用瘦弱的肩膀撑起了一整片天空,电影插曲响起时,因为感同身受,顾朝聆没有忍住眼泪。

而一旁的陈辛,从开场一直睡到结尾。

回家的路上,天色暗了下来,顾朝聆问陈辛:“刚刚的电影怎么样?”

他打了个哈欠,喃喃着:“故事很无聊,插曲像催眠曲,票买得不值。”

她怔了一下,最终附和地笑起来:“是啊是啊,早知道就不看这部了!”

快到大三时,听爸爸说,妹妹的肺炎又犯了,夜里发烧40℃,可是家里的钱不够去医院,妈妈每天愁得叹气,头发都白了几根。

顾朝聆当天便又打了几千块钱回家,对爸爸说:“快点去医院吧,给妹妹买点好吃的。”

顾朝聆挂断电话深吸了一口气,缺钱啊,是真的缺!好像没有一刻能停下来休息,恨不得把一天掰成八瓣用。

家里的房间很久没收拾了,脏衣服堆了小山高,顾朝聆忙着出门,便给陈辛留了张字条,让他把衣服扔进洗衣机里洗一洗。

因为临近考试,有很多事要做,顾朝聆在学校图书馆里待到晚上九点多,回家時,看到门口一堆的外卖盒子。

陈辛正躺在床上打游戏,看见顾朝聆,便懒洋洋地趿拉着拖鞋过来,在她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她推开他,去洗手间洗漱,一回头,发现脏衣服都被堆进了洗衣机,连水都没加。

顾朝聆站在那里愣了好半天,最后拖着疲惫的身子把衣服洗好,搭在晾衣架上,又把屋子大概收拾了一下,全都做完,已经是后半夜了。

忙碌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到了要实习的日子,顾朝聆抽出时间和陈辛谈了谈,问他想找个什么样的工作。他像是不耐烦的样子,揉了揉额头,推诿着说:“到时候再说吧!”

顾朝聆没有再问,而是转身关上了门。

这年夏天,顾朝聆生了一场病。

她身体很好,几年都不会感一次冒,可能是最近一年身体过于疲劳,加上营养不良,她竟然赶上了夏天的第一轮流感。

早起时就觉得身体不适,她请了假,在床上躺了一个上午。

中午陈辛回来看见她这个样子,吓了一跳,连忙跑去楼下买了退烧药给她。

顾朝聆吃了药,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她头晕,嗓子疼,全身也酸疼,她抱着被子难受得直皱眉。陈辛看着有些不忍,问她:“要不要去医院?”

“不去!”顾朝聆翻了个身,“浪费钱。”

说这话时,她眼睛酸涩难受,但最终还是忍住了诉苦的欲望,陈辛摸摸她的头,说:“好多了,我去楼下买点吃的给你。”

顾朝聆闭上眼睛想睡觉,又怕陈辛很快回来,她强迫自己坐起身子,可是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他为什么还没回来?

顾朝聆怎么也想不到,陈辛会在半夜两点才回来。

他蹑手蹑脚地进门,看见台灯开着,暖黄色的光融化在地面,顾朝聆坐在床上,抱着膝盖,一动也不动。

“还没睡啊!”他走上前探了探她的额头,“还好,不烧了。”

“你担心我吗?”

他被问得一愣,随即笑着回答:“怎么不担心呢?”

“可是我卧病在床,你还有心思和人出去玩吗?”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出门的时候遇见林山,他说有家公司正在招聘,我们……”

“陈辛!”她打断他,看着他,不发一言。

如果不是闻到了他一身的汗味,她一定会相信他说得是真的,可是一本正经对着她说谎的这个人,一点都不像她当年的爱人。

【九】

顾朝聆难过了一夜,第二天醒来时头还是有点疼。她收拾了东西准备出门,却发现陈辛给她做了早餐。

她有点受宠若惊了,这几年来,这是他第一次给她做早餐。

两个鸡蛋,一碗清粥,她捧着温热的瓷碗轻轻尝了一小口,她果然要得不多,只这么一碗粥,她就能忘掉他全部的过错。

八月份,顾朝聆经人介绍进了一家外企工作。

虽然她读的是三类大学,好在这几年她表现很好,成绩也拔尖,加上她工作能力强,还有一份肯吃苦的毅力,很受公司老板赏识。

顾朝聆在公司忙得天翻地覆,每天都有加不完的班,与此同时,陈辛也找了一份工作,待遇一般,好在上下班准时。

她出门时他还在睡觉,她回来时他已经睡着了,两个人各忙各的,等停下来想想时,已经很久没说话了。

这天晚上,陈辛突然发信息给她,说想吃她做的红烧鸡爪。

顾朝聆看了手机两分钟,最后决定把手头工作推到明天再做。

时隔上次一起逛超市,好像已经一年多了。

而这次换成了顾朝聆在前面挑,陈辛在后面推着购物车,她挑好了满满一袋子的鸡爪,回头迎着灯光看向身着白色家居装的他时,竟突然找不到当年的感觉了!

结账的时候,她站在他身后,和他保持平行,不是他变矮了,而是她从一五九变成了一六九,还穿了一双六厘米的高跟鞋。

回家的路上,顾朝聆突然停下来,她说:“陈辛,你抱抱我。”

站在车水马龙的街道旁,他转身拥抱她,霓虹灯在头顶闪耀着缤纷的色彩,她的头抵在他的肩膀上,突然很想哭。

她是个死心眼的人,追的还是那部剧,爱的也还是那个少年。可是她抱着眼前的人,总觉得,当年她曾深爱过的那个少年,已经在时光的缝隙里消失了。

【十】

顾朝聆决定离开陈辛,是在一周后。

那天她奉命去很远的地方取一个文件,回来的路上她不小心丢了钱包,她手机只剩下一点电量,给陈辛打电话,没人接,她不甘心,又打了一次,手机就自动关机了。

从那里到家有将近三十里地,顾朝聆花了四个小时的时间走回去,后脚跟磨破了一大块,疼得都已经麻木了。

到家时是晚上八点,她给手机充电,叫了外卖,有虾,有鱼,还有他最爱吃的红烧鸡爪。她突然想起来打开手机,发现没有一个电话和信息。

那一刻,她的心里便清明了。

陈辛是在夜里十二点回来的,顾朝聆坐在沙发上平静地问他:“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他脫掉外衣,随手扔进洗手间里:“老板请客,聚会来着。”

“怎么不接我电话?”

“你有打电话吗?”他后知后觉地拿起手机,“没电了!”

顾朝聆回到房间关上门,她突然很想笑,手机没电,他用这个理由骗她无数次,可她竟然每次都信了。

他不知道,十二点之前,是她的生日。

顾朝聆收拾了行李,趁夜离开了这里。

可是,她难过,离开他,她竟然一点留恋都没有。

爱了很多年的人突然不爱了,是一件很让人绝望的事。

正式分手那天,他们在咖啡厅里面对着面,顾朝聆有些感慨。这些年,每逢想起最初她都会心动,可那个曾站在光影下对她微笑的少年,当他穿越了五年时光,再站在她面前时,她的眼中竟然再也起不了丝毫波澜。

有的只是绝望。

在她最需要陪伴,最孤单的日子里,他一直扮演了一个陌生人的角色,他分明就站在她身侧,而她却一点都没有感觉到温暖。

她用着自己一个人的力量闯过所有难关,等停下来歇息时,她发现自己已经不再需要他了。

他曾在她的生命轨迹里有着至关重要的使命,没了他,她的生命也就不再完整,可是,她以为自己一直放不下的人是他,实际只是放不下曾付出过的感情。

咖啡喝完了,陈辛挽留,她却笑,说:“恭喜,你用了那么长的时间,终于耗尽了我对你的全部感情。”

如果可以再来一次,她大概会选择和他相忘于江湖,那样即使很多年以后再见到他,她的心或许还是会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

编辑/沐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