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规,延续“最严监管”
2017-03-13
广东新规,延续“最严监管”
编辑|宋 青
地方性监管细则的出台预示着,区域性互联网金融监管正在加速推进,未来将有更多地方监管政策陆续出台,形成“全国一盘棋”的穿透式、协作化互金监管网络。
互金专项整治现场检查刚刚告一段落,近日,广东省金融办又抛出了重磅消息。2月13日晚间,广东省金融办率先发布首部省级互联网金融监管细则——《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次日又发布了《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如此短的时间发了两个重要文件。
明确合规平台整改细节
“本次广东省出台的《备案细则意见稿》,相比去年11月网络上流传的国字号版本、厦门市版本更加细化,对平台合规性的每一个环节大部分都有标准指引和办理细则。”新联在线COO陈智诚认为,备案细则意见稿充分吸收了前一阶段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成果。
作为首部地方性互金监管细则,这两份细则在业内也引起了较大关注。
“这是一个从无序到有序,从无监管到有监管的过程,原来该行业没有划定游戏规则,如今,有了规则就要按其执行,正是因为考虑到规则出台后行业需要时间来整改达标,所以才给出一年的缓冲期,如今整改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表示。
这部广东版的监管细则对广东省内的P2P企业来说,可以说得上是一部“小宪法”,监管细则重要内容包括如下几方面:
1、对P2P平台的监管分工更加明确,主要由省金融办负责日常管理;
2、鼓励平台增加注册资本,最好达到5000万以上;
3、平台要及时披露信息,比如交易额、经营管理信息等,定期向大众公告,并提交有关部门;
4、不允许在广东省外注册,但是总部又设在省内“两条脚”的现象发生;
5、平台要与征信机构合作,一些征信机构要提供适当方便;
广东版备案细则重要内容:
1、4月30日要完成备案申请工作。
2、新设立的平台,申请备案登记需要平台发起人和前三大股东信用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
从地方性细则看特色
两份意见稿得到了业内人士的极大肯定。该细则中多次提及“鼓励”,意在破除“一刀切”的管理思路,如鼓励从业机构根据自身实际、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增强机构实力。鼓励聘请具有丰富金融机构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鼓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主动、及时、准确披露主要股东与高级管理人员详细信息等。
此外,细则还首次提出 “公司总部办公地不得在本辖区设立”的原则。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认为,目前为逃避监管,寻找政策洼地,很多互金平台狡兔三窟,在各地开设公司,寻找更有利的政策支持。而该条款有助于打破监管套利,以注册地为标准,排除“空巢公司”,防止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不符合的情况大量出现。
互联网金融机构微诚金融运营总监认为,广东省给全国的监管部门开了一个好头,监管分工明确能有效防止各部门“踢皮球”的现象。各部门协同分管网贷平台业务、行为、备案、风控,也是这次政策最为闪亮的地方。
该细则还着眼于“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孤岛,比如细则征求意见稿第24条,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网信办应当建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工商注册、备案登记、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违法违规等信息,通过统一的省级企业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或全国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广东)实时交换数据、共享信息。
广东网贷无一“合规”
监管部门权威人士透露,目前广东地区没有一家平台是属于合规类平台,平台几乎都要面临整改。”网贷平台合规整改依然任重而道远。
广东省一些网贷平台最近格外忙碌,“以前也知道整改时间紧迫,现在具体时间点定下来,才真正感觉到了冲刺关头。”广州市某网贷平台总经理说,公司已将合规摆在第一位。”方颂表示,4月30日完成整改工作递交备案申请,对于大部分网贷机构都是比较大的考验。”如果大限已到没有完成整改怎么办?方颂分析称,目前大部分平台面临最大合规问题是业务超额,有一些存量贷款,跟借款人签的合同在2017年4月30日之后、8月26日之前到期,这属于比较典型需要整改的方面,但这并非原则性的问题,备案细则征求意见稿实际上已经给了存在这种现象的平台处理时间。
方颂强调,“当然,如果平台以此怠慢整改工作的话,第二十二条明确提出,提供虚假信息、拒不整改或整改期满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省金融办有权注销其备案。”
截至目前互金平台面临整改的主要问题分别包括资金池、银行存管、自融、担保和承诺收益以及期限与资金错配问题。
此外,还有部分互金机构经营涉及到代销、类资产证券化、房地产、期货、融资并购,都是禁止业务。
需要提及的是,深圳市互金平台均不在两份意见稿的监管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