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是文化遗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7-03-13贺云翱
当代考古学有着文物学、社会历史学、文化学、文化遗产学乃至科技学的不同取向,这是由考古学自身的学科内涵、特性及其自身的发展逻辑所决定的。
16世纪前后是考古学的早期阶段,它主要以“古物”或“文物”为发掘和研究对象,直到1764年,温克尔曼发表《古代艺术史》,主要还是以古物造型演变及其编年体系作为学术目标;19世纪中叶,汤姆森提出史前史“三个时代说”,还是依据文物的质地和形态而做出的时代特征认定。19世纪中下叶,考古学趋向成熟,但对文物的发现和编年研究、对社会历史的复原与修补仍然是学科的主要任务。20世纪初,米勒在《欧洲史前史》一书中使用了“文化”这一概念指代考古遗物,此后,经过科辛纳、柴尔德等的探索,考古学家最终选择了“考古学文化”这样的概念工具和方法论作为新的学术目标,许多科技手段也逐渐为考古学所广泛采用,“田野资料”扩充到“文物”之外的一切考古发现。
从“文物”到“文化”,从“古物学”、“社会历史考古学”到“文化考古学”、“科技考古学”,这个过程是考古学史上的重要阶段性特征和逻辑过程,也是考古学从文献史学的附庸走向独立学科的重要标志性成果。中国考古学同样也有过这样一个历程。试想,如果不是“考古学文化”理论传入,中国何以产生从“仰韶文化”的发现到目前数以百计的考古学文化的发现和建立?何以观察到不同考古学文化的发生、发展及其背后不同空间、时间、人群对“文化”乃至“文明”的创造与推动?
我们感兴趣的还有考古学的文化遗产学取向的发生。20世纪中叶以后,人类提出了“世界文化遗产”的事业方向,而此前考古学文化的研究,已经为之做了学术上的准备和铺垫,由此,考古学自然就变成了文化遗产事业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世界遗产公约》中对“文化遗产”内容的界定包括三个方面:文物、建筑群、遗址,每一个方面都与考古学紧密相关。正是在这样的内涵界定下,全球已经成功列入世遗名录的项目中,有许多实际就是由考古学家们发现或发掘的考古项目转化而成,如中国的殷墟、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秦始皇陵、元上都遗址等,其他国家也大概如此。近年来出现的世界文化遗产新类型如文化景观、遗产线路、传统运河、历史城镇和城镇中心等,同样也离不开考古学的参与。以“历史城镇和城镇中心”为例,《世界遗产操作指南》中指出,符合申请条件的城区包括三种对象,其中第一种就是“无人居住但却保留了令人信服的考古证据的城镇”;“中国大运河”成功申报世界遗产的过程中,考古学为之作出了突出贡献;“天山廊道”作为“遗产线路”列入世遗名录,包含了多年来丝绸之路考古的诸多成果。国外亦有许多同样案例。
考古学成为人类文化遗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是考古学学术功能上的拓展,同时还影响到考古学的学科定位和考古学家的行为模式。从人类现代文明发展需求而言,世界文化遗产一是对“可持续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有着巨大的贡献;二是能够为人类“文化多样性”事业发挥独特作用。《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强调:“文化多样性创造了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它使人类有了更多的选择,得以提高自己的能力和形成价值观,并因此成为各社区、各民族和各国可持续发展的一种主要推动力。”这些思想和目标促使当代考古学家不仅致力于不同时、空多样性文化遗存的发现和研究,而且也按照“文化遗产”的理念,探索考古遗产涉及的“形式与设计、材料与物质、用途与功能、传统与技术、地点与背景、精神与感情,以及它内在或外在因素”诸问题,同时还注重对发现对象的保护、保存、展示、利用,以确保能够“代代相传”。
今年是中国第一批“世界文化遗产”诞生30年的日子,也是中国考古学成就作为“文化遗产”形态走向世界的重要纪念日,作为考古人,我们为自己能够成为全球文化遗产事业的参与者而感到光荣,也更了解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此我们必须说明,考古学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阶段性目标的变化并不是彼此否定的关系,而是互相包容、提升、深化的关系,今天,考古学多样性的学科取向其实同时存在于不同考古学家的实践之中,它们共同支撑着考古学的宏伟大厦,共同谱写着考古学的辉煌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