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对策
2017-03-13徐荣健
徐荣健
摘 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风险越来越高,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是确保饮用水安全的基础,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该文分析了浙江省永嘉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当地实际,提出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对策。
关键词:饮用水源 城市饮用水 保护对策
中图分类号:TV9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9(a)-0077-02
饮用水是水资源利用功能中的最高层,在水资源价值坐标系中,它也位居最高层位,是水资源利用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饮水人群的健康、生命安全与社会稳定。浙江省永嘉县现有楠溪江引、供水工程两个城市饮用水源地,全部位于楠溪江中上游,目前年供水量约13亿 m3,受益人口达150万,供应永嘉县及乐清市的生活及生产用水,远期将供水范围扩大至洞头县北片的大小门岛和玉环县本岛。
20世纪80年代以来,永嘉县历届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对楠溪江的保护,禁止一切工业进入楠溪江中上游地区,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保护楠溪江一江秀水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目前,楠溪江中上游水质一直保持在Ⅰ、Ⅱ类水质,为城市饮用水提供了优质的水源。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永嘉城市饮用水源保护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形势。
1 城市饮用水水源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旅游发展与水源保护矛盾突出
永嘉县两个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大部分属于楠溪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中的太平岩景区,旅游景区与水源保护区高度重叠,旅游发展与水源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由于楠溪江引、供水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缺乏其他产业支撑,近年来,保护区内及周边居民要求发展旅游业的呼声越来越强,保护与发展的矛盾难以调和。
1.2 污染防治力度有待加强
虽然近年来县政府加大了保护区内污染物治理力度,但受上游集雨区范围大、人口多的影响,目前保护区内污染物输入量仍较大,生活污染和旅游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污染防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保护区内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成效差,管网配套不完善,运营维护机制不健全,生活污水未能实现达标排放。同时,随着休闲旅游业的发展,旅游带来的餐饮业等污染问题日益呈现。农业污染不容忽视,特别是畜禽养殖数量及农药化肥使用强度都有所增加。
1.3 饮用水水源风险监管能力有待提升
保护区存在道路穿越,现状道路狭窄、坡多弯急,现有道路安全防护措施等级较低,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将给水源安全带来威胁。特别是水域周边存在道路穿越,缺少隔离防护措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保护区內存在多个村庄,农药化肥等运输情况难以避免,存在运输交通事故引起的突发污染环境事件隐患。保护区内渔业资源丰富,炸鱼、毒鱼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威胁水质安全。
1.4 日常监管机制有待完善
由于受保护区面积大、人类活动频繁的影响,日常巡查工作难以满足保护区监管要求。取水口和一级保护区未进行封闭管理,周边为交通要道和旅游活动区,人类活动频繁,游泳、烧烤等行为在夏季突出,给水源安全带来威胁。受涉及水源保护的行政部门较多,有水利、环保、卫生、农业、住建、旅游等部门,在水源保护方面,各监管部门力量分散,缺乏一个系统的协调平台和机制。
2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
保护饮用水水源是一项综合、系统的工作,特别是永嘉城市饮用水水源的保护,由于水源地处于风景区,人类活动较多,同时水源属于河流型,两个保护区紧紧相连,长度达11.8 km,保护区面积约12.5 km2,保护难度较大,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水源保护区的整治与修复,有效保持饮用水源水质。
2.1 加快生态移民进程
永嘉县城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现有7个村庄,常住人口约5 000人。要结合扶贫移民、旧村改造等政策和城镇化建设,加大实施保护区范围内生态移民工作。按照轻重缓急,通过补偿、宣传等机制,在3~5年的时间内,完成保护区内所有居民的逐步迁出,同时对原有农房拆除并建设水源涵养林,通过实施生态移民,来进一步减少保护区内生活污染物的排放量。
2.2 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在生态移民完成前,要加强对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利用保护区内生态环境较好的特点,因地制宜,采用分散还田及尾水下排等方式,实现生活污水的污染防治;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按照城市保洁的标准,提升垃圾清扫强度,实行日产日清,统一运送县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严格禁止畜禽养殖,积极推行种植业清洁生产,禁用高毒和高残留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积极开展提前布局、严格准入和强化监管,倡导生态型旅游方式,将环境教育融入旅游活动中,并逐步实现保护区内旅游人口下降。
2.3 提升生态修复能力
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采取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将保护区内现有1.8万亩林地全部划入生态公益林范围;以保护河流生态功能为目标,促进保护区内河流的生态修复,开展保护区河道干流及汇入溪流自然生态湿地保护,通过滩林、芦苇等自然植被的建设,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减少水资源的流失,严厉打击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充分发挥渔业在改善水质、保护水环境、丰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突出作用,严格打击非法捕鱼行为,合理增殖,放养香鱼、河蟹等适应楠溪江水质的水生生物资源,丰富水体生态系统的多样性,提升水体的自我调节能力。
2.4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保护区隔离防护网,在现有隔离网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加固和补缺,真正实现一级保护区全封闭管理;针对一二级保护区内存在道路穿越、道路狭窄、坡多弯急的特点,重点开展一级保护区内加强型防护栏建设,在事故易发弯道设置反光镜等设施,提升道路安全防护能力;加强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在现有每月1次的30项常规检测项目和每季度1次的63项监测项目的基础上,提升为每季度1次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表1、表2项目的日常监测和每年1次的全指标分析,建立基于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在线监测预警机制,在取水口等敏感区域设置在线监控,建立监控平台,提升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和监管的能力。
2.5 加强机制体制创新
改变当前全县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的现状,设立专门的饮用水源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将环保、水利、林业、渔业等部门的有关水源保护的执法权委托、授权于该机构,达到随时管理、管得了、管得好的目的。要加快建立适合永嘉县情的生态补偿机制,县财政要设立补偿基金,适当提高水价中水源保护费及生态补偿费,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对为保护水资源做出贡献的群众给以补偿。加强楠溪江流域水资源环境保护的宣传与教育,通过设置热线电话、公众信箱、开展社会调查或环境信访等途径获得各类公众反馈信息,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充分调动全社会各界和群众保护饮用水源的积极性。
永嘉城市饮用水源受益人口多、受益区域广,水源保护对于永嘉、乐清等地的社会稳定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饮用水源保护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政府的重视、群众的支持,要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加强管理,确保永嘉城市饮用水源的安全。
参考文献
[1] 郑丙辉,付青,刘琰.中国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与对策[J].环境保护,2007(19):59-61.
[2] 张韦倩,杨天翔,王寿兵.我国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及未来研究重点[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S2):29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