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作用的影响因素与增强方法
2017-03-13D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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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停止作用
停止作用,英文写作“stopping power”,是指弹头使目标丧失反抗能力的作用。其实,对于“停止作用”的理解,人们一直存在着偏差,比如有人认为“枪弹进入人体后停得越快,停止作用就越强”,或是“穿透力越强,停止作用越弱”,并据此作出一些错误的推论——“手枪才重视停止作用,停止作用对步枪来说没有用”,或“手枪的停止作用比步枪大”等等。而事实上,停止作用的真正意思是:“把人停下来的作用”,即“使中弹者迅速丧失活动能力的作用”。
停止作用这个概念并不新鲜,从提出这个概念至今已经超过100年历史了。“停止作用”最早于19世纪末期提出。当时美军在菲律宾殖民地与当地的摩洛族战士发生武装冲突时,发现0.38英寸口径的柯尔特转轮手枪往往要三四枪才能打倒一个摩洛族战士,而这些土著人在打仗前会举行宗教仪式并吃下有麻醉成份的“魔药”,在精神和药物的双重麻醉作用下的土著人都深信他们能刀枪不入。类似的事情,英国殖民军也在新西兰经历过。事后,这两个国家都在考虑研制新式的大威力手枪,“停止作用”这个概念也就是此时提出来的——他们认为新式手枪应该一枪就把敌人击倒,使中弹者完全丧失抵抗能力。由此,美国人研制出0.45英寸ACP口径的M1911手枪,而英国人则研制出0.455英寸口径的韦伯利转轮手枪。伴随着“停止作用”概念的出现,还出现了一个新词“Manstopper”,其是指可靠地让人“停止”下来的弹药,比如0.45英寸ACP弹和0.357英寸马格努姆弹都被认为是“Manstopper”弹药。
但对于停止作用应该如何计算、如何界定还存在着许多争议,并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科学的理论。100多年过去了,弹药专家、法医学家对于停止作用的理论依然是门派林立、争论不休。另外,停止作用也不等于杀伤力(致死能力),无论中弹者最终是否死亡,总之中弹后迅速丧失活动能力,不能继续战斗或抵抗,这样把人“停”下来的效果才叫作“停止作用”。
本文在此对停止作用作一多方面的呈现与诠释。
弹头造成的物理效果影响
当一枚弹头进入人体组织后,会形成一个伤口通道,并牵扯到附近的组织,由此造成“瞬时空腔”(Temporary Cavitation)和“永久空腔”(Permanent Cavitation)。
瞬时空腔是指高速弹头或破片穿过肌体组织后出现的弹后空腔,此空腔膨胀到最大时,直径可达弹径的20~30倍。永久空腔是指伤道出现瞬时空腔后,经若干次扩张-收缩-再扩张-再收缩的脉动而逐渐萎缩,最后留下一个容积小得多的伤腔。
瞬时空腔与停止作用的关系一直以来存在争议。有人认为,瞬时空腔会迅速恢复,对杀伤力没什么影响,最终的影响要看形成的永久空腔。但也有人认为,如果中弹部位靠近重要器官,即使永久空腔没有达到要害位置,瞬时空腔造成的创伤也可能影响到要害部位,甚至会造成晕厥或瘫痪效果。比如,在1986年的迈阿密枪战中,FBI特工戈登·麦克尼尔(Gordon McNeill)的颈部被嫌疑犯的0.223英寸步枪弹打中而失去活动能力,但弹头并没有直接命中脊椎,据后来检查发现,是瞬时空腔和远达效应波及脊椎而导致他瘫痪了好几个小时。
虽然瞬时空腔对停止作用的影响存在争议,但人们对永久空腔对停止作用影响的认识是一致的,都是认为“越大越好”。弹头能在人身上造成多大的洞,要看枪弹本身的特质。比如像5.56mm、5.45mm、5.8mm等高速小口径步枪弹就是通过翻滚来增大永久空腔的,而像9mm、0.45英寸等低速手枪弹中的空尖弹,其实就是利用弹头命中目标后胀开变形的原理来增大永久空腔的。
弹头对神经系统的影响
弹头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对神经系统产生影响,例如弹头直接破坏了大脑或脊髓,自然就会引起休克、瘫痪或直接死亡。而如果弹头破坏了主要的心血管系统,也会导致心脏无法提供足够氧份来维持大脑中枢神经系统,导致中枪者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失去意识。
战场上有无数的实例,当士兵被枪弹击中后完全失去战斗能力,伤口在流血,看起来似乎是死了,但及时止血并护送战地医院后却能救治过来。
在这里最极端的例子就是2007年4月6日美国海豹3队一名叫道格拉斯·戴的特种兵在伊拉克的经历,当时他被4名反美武装分子用AK步枪打伤,身中多发弹倒地昏迷,但20分钟后苏醒过来,单手用手枪把背对着他的敌人干掉。后经检查,此人一共被AK步枪打中27发弹,其中11发弹被陶瓷防弹板阻挡,而其余16发弹都命中的不是要害部位。他中枪倒地后处于昏迷状态,正是处于“停止状态”中,但人却还没有死。
枪弹对心理造成的影响
情感冲击、惧怕死亡都可能导致中枪者晕厥。美国法医学界在研究停止作用时,就发现有一些案例中,嫌疑犯被枪击中后立刻跌倒昏迷,但检验后发现枪弹只是击中了不重要的部位,嫌疑犯是“认为”自己已经被打死了才会晕倒的。而枪声和枪口焰会加强这些心理影响,同时,疼痛也是一个心理因素,因惧怕疼痛,阻止了受伤者继续行动,或使他们的行动力大打折扣。但如果有人非常愤怒,或吸了毒,或严重酗酒,那么,同样的枪弹击中他们时,停止作用的效果会降低,因为这类人会很容易摆脱被枪击时的心理冲击。
一名美国射击教练编写的《警用霰弹枪教程》中有这样一起极端案例:在一次伏击毒贩的行动中,警员和一个吸食了海洛因的瘾君子交火。在不到7m的距离上,警员用00号鹿弹在那人身上打穿个洞。然而那个人没有立即倒地,而是抽搐了几下转身就跑。警员再给他的背后又补了一枪,同样打穿了一个洞,但那人还在走。走到门口的时候,另一个警员用手枪打中了他的后腰脊椎骨后,他才终于倒下了。但警员走上前去检验时竟发现那个人还在企图把手枪对准警员,警员马上用霰弹枪向他发射了第3枪,9枚00号鹿弹全部打入他的身体。毒贩的手枪脱手,又抽搐起来,接著还爬到墙边,靠墙坐起来,对警员说道:“别开枪打我,我很HIGH!”警员回忆说,他讲话的声音好像在水里讲话一样含糊不清,估计是因为肺部已经浸满了血液的缘故。在这个事例中,00号鹿弹一般被认为是属于“Manstopper”弹药,然而在面对吸毒的犯罪嫌疑人时却没有起到立即制停的作用。
对枪弹侵彻能力的要求
人体的重要器官都不是在皮肤表层,如果弹头不能深入到重要器官,无论杀伤效果还是停止作用都会降低。所以很多学派都赞成侵彻能力是影响停止作用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对于理想的穿深应该是多少则有不同的观点。比如国际创伤弹道协会(IWBA)建议的穿深为12.5~14英寸(318~356mm)之间,而美国FBI的要求则是12~18英寸(305~457mm)之间。对穿深要求的不同往往是与能量转移和过度穿透的争论有关。
人体结构非常复杂,而人与人之间又不尽相同,再加上每个中枪者的中枪部位和弹头入射角度也不尽相同,因此某个侵彻深度在某种情形下能让目标立即停止,但在另一种情形下却可能起不到作用。
另一个极端的例子也是在前文提到的迈阿密枪战中,其中一名嫌疑犯被一发9mm空尖弹穿过手臂后再斜斜地穿过右胸腔射向心脏部位,但剩下的能量使这枚弹头没有对目标造成致命伤。
反对“过穿透”的人认为,如果弹头穿过人体,就意味着弹头携带的能量没有全部转移到人体组织上。
现在美国许多警察都在警用手枪上使用空尖弹,这是因为城市执法行动中对于过穿透有另一种顾虑:弹头穿过嫌犯后,可能对嫌犯身后的平民构成威胁。但是即使是浅穿透的空尖弹,如果只是打中四肢或其他薄弱部位,仍可能发生过穿透的情形,更不要说根本没打中目标的枪弹了。所以,枪法比枪弹更重要。
而根据FBI的一项研究发现,0.223英寸雷明顿步枪弹在射击人体组织时,比起9mm手枪弹更不容易发生过穿透的现象。虽然在侵彻性能上,高速的5.56mm步枪弹要强于低速的9mm手枪弹,但这种弹头在进入人体后会翻滚、变形,因此对人体的穿深反而没低速手枪弹的穿深大。现今,用5.56mm口径卡宾枪或短步枪替换原来的9mm口径MP5冲锋枪的特警单位越来越多,正是基于这一研究的结果。
淺穿透与过穿透
能量转移学派的人认为,要把弹头的能量更多地转移到目标身上,才能增强破坏力,才有更好的停止作用,所以这一派别特别赞成“浅穿透”,而反对“过穿透”。
但另一个派别的人则认为,当过穿透发生时,意味着目标身上有两个伤口在流血,可以加快放血的速度,即使不致命,也能更快地因为失血过多而晕厥。而浅穿透则可能导致永久空腔不能到达重要器官,如果没有命中要害部位,失血的速度也会很慢,起不到停止目标的作用。
其实这个争论主要是体现在威力较低的弹药上,对于大威力弹药就没这个问题了——枪弹的能量足够大,分一点出去又有啥关系?
因此与其说“手枪比步枪更注重停止作用”,不如说是“手枪不得不比步枪更注重停止作用”。
远达效应与“击倒”效果
这是1930年代提出的理论,认为远离伤道部位也可能发生损伤,当时称之为远达效应(far reaching effect)。其实,这与人体70%为水份有关,这一理论与高速枪弹打入水桶后由于液压波的传递而产生的爆炸冲击相似。
不过有些学派则基于一些验尸结果中很少发现在远隔部位会有损伤,他们以此为理由而否认远达效应的存在。
但赞成远达效应的人则认为,远达效应的表现与瞬时空腔有关,因为瞬时空腔是会恢复的,而远达效应产生作用就是在那一瞬间内。因此远达效应是高速步枪弹才能有的效果,一般手枪弹体现不出来。
“击倒”效果是能量转移学派的一个延伸理论,指当弹头的所有能量都转移到人身上时,可能会产生“击倒”(Knockback)的效果,即中枪者中弹后倒地。
以“Manstopper”而著称的0.45英寸ACP弹的枪口动能大约相当于1磅(0.45kg)重的物体从3.5m的高度自由下落至地面瞬间所具有的动能。如果同时没有肉体创伤、心理冲击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只靠这点力量是无法让一个站稳的人跌倒在地的。
大洞学派之说
简单来说,就是枪弹打在目标身上的洞越大,停止作用越大。这个学派其实就是“永久空腔越大越好”的意思。
支持大洞学派的人多数是0.45英寸ACP口径或其他大口径手枪弹的支持者,因为低速手枪弹不像高速步枪弹那样会翻滚而造成很大的永久空腔,即使手枪空尖弹会在组织内变形,但仍然比不上翻滚所产生的效果。大洞学派也大多赞成过穿透,因为血会同时从两边“很大的洞”里一起流出,会大大加快失血速度。
其实大口径机枪弹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一枪就是一条贯通的大形孔洞,大口径机枪弹无论停止作用还是杀伤力都极大,当然,穿透力也超强。
增强停止作用的方法
人体是复杂的有机体,明胶或肥皂只能模拟大部分肌肉组织的情况,而高速运动物体产生的激波、表面波在物理学里也是至今未彻底解决的难题,虽然有人在尸体身上做过试验,但尸体的水份比活人少得多,而且也不会有神经、心理情感等影响,所以人们对停止作用有不同的看法。但有一点大家都赞同,就是“停止作用通常是不会因枪弹本身的力量,而是因大量失血、损害中枢神经等毁伤效果所产生的”。
所以,一枪停止(One-shot stop)虽然是很多人所追求的理想效果,但除非是威力特别大威力的弹药——比如像0.50英寸BMG这样大威力的枪弹(不过,如果这发0.50英寸BMG弹只是打中手指头,停止作用还不如打中脑干的0.22英寸LR弹大),否则即使对于0.45英寸ACP、0.44英寸马格努姆这类出名的“Manstopper”弹药来说,“一枪停止”也是相当不可靠。
在美国,许多有战场经验的老兵退役后作战术培训机构的教练时,都会向学员灌输一个理论:相对于步枪而言,手枪永远是低威力、低停止作用的。但即使是步枪,也不能保证“一枪停止”。“一枪停止”不但不实际,而且在战场上还极其危险。比如在马格普战术教学系列《手枪的艺术》DVD中有一名坐轮椅的学员,他作美国海军陆战队新兵时自信心充足,相信自己可以“一枪打一个”。他在伊拉克用M16射倒了一名敌人后就以为安全了,结果却被这名受伤的敌人用AK把他打成如今的半身不遂。所以对于有战斗经验的军人来说,专家们的什么理论都无关紧要,他们只信奉“目标身上的洞越多停止作用越好”。
用多发枪弹增强停止作用的战术上,也有多种方式。
张国荣主演的电影《枪王》片名译为英文叫作《Double Tap》,这是指向同一个位置快速连击两发,也就是说,用两发枪弹来增强停止作用。有人觉得连打两发弹也不保险,于是又提出了向同一个位置快速连打三发弹的所谓“Triple Tap”,而电影续集《枪王之王》的英文片名正是用了这个名字。
“莫桑比克射击法”(Mozambique Drill)是在快速双连击的基础上演变的另一种近战射术。其要求先向目标身躯快速打两枪,然后迅速向上往目标头部打一枪,也就是一个Double tap再加一个Head shot。前两枪的目的是为了更快更准确地击中目标,打胸部总比打头部容易,而且让目标中弹后无法立即反抗,而第三枪就是为了破坏大脑,使目標更有效地“停止”下来,或是永远地“停止”。
最先在战术教学上提出这种训练的是美国著名枪械专家、退役的海军陆战队员杰夫·库珀(Jeff Cooper),这种战术是基于他的一个学生麦克·卢梭(Mike Rousseau)在莫桑比克当雇佣兵打仗时的实战经验,卢梭本人后来在参与罗得西亚内战时被打死。
在2008年北京奥运期间,中央电视台有一部关于奥运安保工作的纪录片,里面展现聘请法国教官教授中国的反恐队员时,法国教官说向每个目标要连打3枪,前两枪打胸口——这其实便是“莫桑比克射击法”。
不过,现在国外最新的潮流不是什么“双连击”或“莫桑比克射击法”,而是“急速射”(Rapid fire),就是用单发模式急速向目标身上倾泄多发枪弹,这是目前美国许多战术培训机构的训练项目。虽然这种射击方法消耗的弹药更多,但其更容易掌握,也更可靠。前三角洲部队队员保罗·霍威(Paul Howe)曾说,他在1980年代中期加入三角洲部队的时候,一开始学的是“双连击”,但后来他自然而然就改成“急速射”的习惯。因为有一次执行任务时,他对准目标胸口打了个“双连击”,目标照样站在原地,于是又往胸口再打一个“双连击”,目标倒地了,然后又重新爬起来,再打一个“双连击”后才彻底不能动弹。
英国SAS部队的训练教材也明确强调要“打到目标完全不能动弹为止”,而不是只打二三枪。因为SAS在马岛冲突中,就有过士兵用7.62mm口径的L1A1步枪命中阿根廷军人后,其还能继续战斗。而且即使目标被击中倒地后,SAS往往还会再补上几枪,这个鞭尸的习惯也是在和恐怖分子战斗时养成的。那些恐怖分子不像普通罪犯,往往抱着必死的决心,如果不彻底打死,难免会吃亏。
关于停止作用,美英部队的实际训练方法作出了最好的诠释。
编辑/郑双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