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刻石铭文作者辨析
——兼述秦统治思想中的儒家因素
2017-03-12丁燕杰
丁燕杰
(山东师范大学 齐鲁文化研究院, 山东 济南 250014)
秦刻石铭文作者辨析
——兼述秦统治思想中的儒家因素
丁燕杰
(山东师范大学 齐鲁文化研究院, 山东 济南 250014)
传统观点认为秦刻石的文字和铭文内容为李斯所作, 但从史料来看, 李斯作小篆和李斯作刻石都是一个逐渐附会的过程, 李斯作为秦刻石作者的身份, 应当为后人建构而成。 秦刻石真正的作者或为秦朝儒生博士官。 秦刻石所体现出来的浓厚的儒家思想痕迹, 是战国秦汉变革之际的文化整合在秦朝统治思想上的反映。
秦刻石; 李斯; 小篆; 儒家思想
公元前221年, 秦王嬴政一扫六合, 统一天下, 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封建王朝——秦朝。 秦朝作为首个君主专制封建王朝, 其在政治、 经济、 社会和思想文化领域制度创新, 对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 其中, “一法度衡石丈尺, 车同轨, 书同文字”[1]239的贡献, 更是一扫六国语言文字各异的文化壁垒, 在文化制度层面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全国的统一。 秦刻石即是在全国政令一统的情况下, 秦始皇巡狩全国时为了彰显统治, 安抚百姓而立的记功石刻。 秦刻石铭文共七篇, 分别是峄山刻石、 泰山刻石、 琅琊刻石、 芝罘刻石、 东观刻石、 碣石刻石和会稽刻石。 秦刻石铭文的作者, 现在比较普遍的观点为李斯。 《史记正义》在提到会稽刻石时便明确认为:“其文及书皆李斯。”[1]261但是, 从史料的记述、 古代职官制度和刻石铭文内容所体现的思想等方面, 我们并不能确切得出“秦刻石的作者即为丞相李斯”这一结论。
一、 “李斯刻石”的形象建构
“秦刻石作者为丞相李斯”这一说法源于一种思维定式和名人附会。 丛文俊在《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中提到:“史称李斯工篆, 盖因其随同始皇出巡, 所至多有刻石, 虽然均无署名。 而皆确信秦望诸刻必出其手, 并据以为评……”[2]377唐朝李嗣真《书后品》也有:“斯之小篆之精, 古今妙绝。 秦望诸山及皇帝玉玺, 犹夫千钧强弩, 万石洪钟, 岂徒学者之宗匠, 亦是传国之遗宝。”[3]135即李斯善篆且陪同秦始皇出行巡狩, 故李斯是秦刻石的作者。 但是这种简单的因果关系式的思维模式有很多漏洞, 它所基于的“李斯工篆”这条论据尚有待探讨。
“李斯作小篆”或说李斯改定小篆现基本已成定论。 但从传世文献的记载看来, 笔者认为小篆与李斯的联系是一个逐步附会的过程, 李斯在其中重要性不断提升的轨迹可以明显从秦汉时期史料记录到南北朝直至唐宋关于秦刻石作者的记述中显示出来。
在早期记录秦朝史料的《史记》中, 仅提到秦朝“同书文字”而并没有提到李斯改定篆书, 甚至在《史记·李斯列传》中也并无李斯整理改定小篆的说法, 更没有秦刻石为李斯所作的记载。
最初涉及李斯与文字发展关系的史料为《汉书·艺文志》。 《汉书·艺文志》记载,“《苍颉》一篇”, 下注: “上七章, 秦丞相李斯作; 《爰历》六章, 车府令赵高作; 《博学》七章, 太史令胡毋敬作。”[4]1719之后又有“《苍颉》七章者, 秦丞相李斯所作也。 ……文字多取《史籀篇》, 而篆体复颇异, 所谓秦篆者也。”[4]1721这段记载后被许慎《说文解字叙》套用, 曰:“秦始皇初兼天下, 丞相李斯乃奏同之, 罢其不与秦文合者。 斯作《苍颉篇》, 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 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 皆取史籀大篆, 或颇省改, 所谓小篆者也。”[5]501其中确实记载李斯与赵高、 胡毋敬等人参与了秦朝文字改定工作, 但是, 这是一个合作完成的集体工作, 且仅叙述了李斯作《苍颉篇》, 并未说明文字改定工作是李斯一人所为。 且《说文解字叙》本身对于小篆的改定也有自相矛盾的说法, 曰:“及亡新居摄, 使大司空甄丰等校文书之部, 自以为应制, 作颇改定古文。 时有六书……三曰篆书, 即小篆, 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5]503许慎在此处, 则一反之前认为李斯等改定小篆之说, 改称程邈作小篆。 徐锴注曰:“李斯虽改史篇为秦篆, 而程邈复同作也。”[5]503这种说法不免有强辞中和之嫌。 之后的《后汉书》、 孔安国等均引《说文》, 认为程邈受始皇令作小篆。
同时, 关于李斯作秦刻石的说法也在东汉时期显出端倪。 几乎与《汉书·艺文志》同时的《论衡》曰:“秦始皇东南游, 升会稽山, 李斯刻石, 纪颂帝德。 至琅琊亦然。 秦无道之国, 刻石文世, 观读之者, 见尧、 舜之美。 由此言之, 须颂明矣。 当今非无李斯之才也, 无从升会稽历琅琊之阶也。”[6]855但是这段文本与《史记》记载有明显矛盾之处, 《史记》在琅琊刻石与会稽刻石处皆未提及为李斯所作, 且始皇三十七年巡行路线虽过琅琊, 但琅琊刻石却是始皇二十八年所作, 与史实明显相矛盾。
魏晋南北朝时期, 文献又一次发生变化, 史家多从《汉书·艺文志》及《说文解字叙》的观点, 并突出李斯的形象, 认为小篆即李斯所改定, 而对于程邈, 则认为其是隶书的创作者。 晋卫恒《四体书势》云:“或曰下杜人程邈为衙吏, 得罪始皇, 幽系云阳十年, 从狱中改大篆, 少者增益, 多者损减, 方者使圆, 圆者使方。 奏之始皇, 始皇善之, 出为御史, 使定书。 或曰邈定乃隶字也。”[3]13南朝梁庾元威作《书论》中则有“及秦相李斯破大篆为小篆, 造《苍颉》七章”[7]22, 直接将赵高、 胡毋敬等人忽略, 直书李斯作小篆。
这一时期, 李斯作秦刻石的说法有了更新, 其在书法上的“成就”也开始凸显。 《四体书势》曰:“秦时李斯号为工篆, 诸山及铜人铭皆斯书也。 汉建初中, 扶风曹喜善篆, 少异于斯, 而亦称善。”[3]14始称李斯刻石于诸山。 《魏书》记载:“后汉郎中扶风曹喜号曰工篆, 小异斯法, 而甚精巧, 自是后学皆其法也。 ……左中郎将陈留蔡邕采李斯、 曹喜之法为古今杂形, 诏于太学立石碑, 刊载五经, 提书楷法, 多是邕书也。”[8]1962而从《南齐书》记载的“会稽南山李斯刻秦望之封也”[9]352和《水经注》所载“李斯书也……山北有绝岩, 秦始皇观礼于鲁, 登于峄山之上, 命丞相李斯, 以大篆勒铭山岭, 名曰画门, 诗所谓保有凫峄者也”[10]595-596, 都可以看出, 魏晋南北朝时期, 李斯对于秦刻石的贡献不再局限于会稽刻石和琅琊刻石两篇, 而是成为秦诸刻石及秦铜人铭文的创作者, 并且“李斯号为工篆”, 长于书法的说法开始出现。
到唐宋时期“李斯作刻石”的说法基本得到公认, 张守节在《史记正义》中言会稽刻石:“其文及书皆李斯, 其字四寸, 画如小指, 圆镌。”[1]261唐朝吕总在《续书评·篆一人》中云:“李阳冰书, 如古钗绮物, 力有万夫。 李斯之后, 一人而已。”[7]31杜甫在《李潮八分小篆歌》中直言:“陈仓石鼓又已讹, 大小二篆生八分。 秦有李斯汉蔡邕, 中间作者绝不闻。 峄山之碑野火焚, 枣木传刻肥失真。”[11]1550这表明, 在唐朝, 李斯作秦刻石的观点已经被普遍接受。 及至明清已有“秦分即小篆。 以李斯为宗, 今琅琊、 泰山、 会稽、 芝罘诸山刻石是也。 相斯之笔画如铁石, 体若飞动, 为书家宗法”[12]89的共识了。
不难看出, 从最初《史记》的无详细记录到隋唐以后李斯作秦刻石成为定论的演变过程中, 李斯与秦刻石的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加密切, 细节愈加详细, 呈现出一种类似于“层累”的历史面貌。 这种变化的逻辑前提即“李斯作小篆”就有着很大的附会嫌疑。 从文字的产生演变过程看, 小篆从字形上经历了从甲骨文开始的演变历程, 不是某人某朝一蹴而就的, 甚至是在秦朝“同书文字”之后, 其字形的演进进程依然没有结束。 那么, 基于这种前提而衍生出的“李斯作秦刻石”的推论更难以让人信服。 在传世文献文本的对比中, 我们不能否认李斯或程邈等也许确实对秦国字体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规划与整合, 但是, 也不能因此就主观推断出秦刻石的文字和内容就是改定了小篆的李斯所作, 这是没有依据的, 也不符合历史事实。
二、 官职分工与铭文作者
秦王朝的建立, 开启了中国政治制度史的新纪元, 秦朝制度继承了战国时期的名实思想, 将孔子的“正名”之学由针对统治秩序和等级名分的层面下降为以名实表示官吏的职称和应负的职责之关系, 将其进行了制度化和实用化, 所以秦朝制度对于事务的顺序、 社会、 职业、 礼仪等各方面的分工极为重视。 秦刻石中也对合理分工、 各遵职事的思想进行了多次阐释。 泰山刻石有“治道运行, 诸产得宜, 皆有法式”[1]243, “贵贱分明, 男女礼顺, 慎遵职事”[1]243, 琅琊刻石有“方伯分职, 诸治经易”[1]245, “端直敦忠, 事业有常”[1]245; 东观刻石则有“职臣遵分, 各知所行, 事无嫌疑”[1]250。 从这个方面, 我们也可以对秦刻石文字作者的相关问题加以讨论。
《说文解字叙》中说:“秦始皇初兼天下, 丞相李斯乃奏同之, 罢其不与秦文合者。”[5]这句话本身就是不严谨的。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初并天下, 李斯并不是丞相。 许慎有此误会, 大概是来自《史记·李斯列传》。 《史记·李斯列传》记载, 在“(秦王政)二十余年, 竟并天下, 尊主为皇帝, 以斯为丞相”[1]2546。 但直到秦王政二十八年, 即公元前219年, 秦始皇第二次巡狩天下, 《史记·秦始皇本纪》仍记载李斯为“卿”, 而当时丞相为王绾。 此时李斯职务应当为廷尉。 根据《汉书·百官公卿表》: “廷尉, 秦官, 掌刑辟, 有正、 左右监, 秩皆千石。”其下应劭注曰:“听狱必质诸朝廷, 与众共之, 兵狱同制, 故称廷尉。”颜师古注曰:“治狱贵平, 故以为号。”[4]730廷尉是掌管狱令刑罚的官员, 而并不司祭典颂词的书写, 亦不做书记笔录的工作, 所以依照秦朝“职臣遵分”的行政要求, 李斯书写秦刻石铭文并不符合逻辑。 文献中明确记载李斯随从秦始皇巡狩共三次, 除公元前219年外, 即是公元前212年和公元前210年。 除此三次外, 公元前218年和公元前215年的两次巡狩, 也均未写明李斯随从, 也不能证明李斯在成为丞相后, 参与了秦刻石的写作。
从“职臣遵分”的角度看, 主管秦始皇封禅高山大川此种祠祀行为并进行礼仪文书书写的应当是史官的职责。 事实上, 自西周到秦汉, 中国有发达的史官制度, 史官是文字的主要应用者, 一方面史官负责官方正式场合下的文字书写记录, 在这个职责的要求下, 史官注重对文字的正确掌握与应用。 另一方面, 史官负责官方文书的撰拟, 主要包括“典”“谟”“训”“诰”“誓”“命”“表”“奏”“章”“议”等, 所以史官对于不同类型文书的为文规律包括修辞、 逻辑、 语法等都应当熟练掌握。[13]
秦朝的史官制度从《汉书》中能窥见一二。 《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秦官中与“史”相关、 执掌文书的官员主要是“奉常”属官, “奉常, 秦官, 掌宗庙礼仪, 有丞”[4]726。 其下设太乐、 太祝、 太宰、 太史、 太卜、 太医, 又有博士官掌通古今。 其中太史又称太史令, 掌管编史与天文历法, 胡毋敬曾任此职。 秦另有长史一职, 《史记·李斯列传》载:“秦王乃拜斯为长史, 听其计, 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1]2540但秦国长史一职, 仅出现两次, 其职能尚与宗庙祭祀及文书无关。 而从文献中看, 奉常之下博士官这一官职, 恰与秦始皇巡狩和秦刻石的设立息息相关。
博士官初创于战国。 战国末期齐国、 魏国都设置博士官参与政治讨论与决策。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始皇置酒咸阳宫, 博士七十人前为寿。”[1]254李景明在《中国儒学史·秦汉卷》中也详细提到过秦朝设立博士、 征聘经生儒者参与政治的史实。 博士官这一称呼, 相传源于齐国稷下学宫, 共70人。 马非百曾提出, 大抵齐之稷下先生, 即为秦代博士制度之来源。 秦始皇“悉内六国礼仪”, 将秦国时期的廷议制度传统与博士议政传统相结合, 重新整合国家政治管理体制, 以求实现政治上的稳定。 伏生、 叔孙通、 淳于越、 羊子等历史上有名的儒家学者都曾做过秦朝的博士, 并能参与朝廷政治讨论。 秦朝博士官在秦朝历史中多次出现, 其中秦王政二十八年秦始皇巡狩封禅的记载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次。 《史记·封禅书》记载:“即帝位三年, 东巡郡县, 祠驺峄山, 颂秦功业。 于是征从齐鲁之儒生博士七十人, 至乎泰山下。 诸儒生或议曰:‘古者封禅为蒲车, 恶伤山之土石草木; 扫地而祭, 席用菹秸, 言其易遵也。 ’始皇闻此议各乖异, 难施用, 由此绌儒生。 而遂除车道, 上自泰山阳至巅, 立石颂秦始皇帝德, 明其得封也。”[1]1366-1367可以看到, 在封禅过程中, 博士官和齐鲁儒生一道作为礼仪咨询团队参与了封禅礼的讨论。 而《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关于此处的记载, 在封禅顺序上有差异, 即“二十八年, 始皇东行郡县, 上邹峄山。 立石, 与鲁诸儒生议, 刻石颂秦德, 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 乃遂上泰山, 立石, 封, 祠祀。”[1]242此处, 将秦始皇“与鲁诸儒生议”和“刻石颂秦德”密切相连, 与《封禅书》中始皇帝先与诸儒生议后上山刻石的顺序明显不同。 或可以看出齐鲁儒生博士与秦刻石的设立是有直接关系的, 他们或就是刻石颂词的创作者或至少参与了刻石文本的修订工作。 后文对于秦刻石内容中儒家思想的突出表现也证明了这一观点。
三、 铭文内容与儒家思想
秦刻石铭文共有7篇, 虽非作于一时一地, 但是却从内容和格式上显示出高度的一致性。 相同语义的词句在不同文本中排列组合, 传达出相同或相似的理念和思想。 这些理念与思想, 体现着秦帝国统治的政治蓝图, 也有着齐鲁儒家思想的影子。
从刻石内容看, 铭文最突出的主题便是始皇帝的“大一统”思想。 相对于法家要求暴力统一和意识形态上的统一的大一统思想, 儒家更强调仁义和德治, 强调天下都合乎礼义, 统治之主为仁圣之君。 从秦刻石铭文看, 铭文中提到大一统观念的语句前后, 都强调皇帝的德、 明与圣, 如:“皇帝躬圣”[1]243“皇帝之德”[1]245“光施文惠, 明以义理”[1]249“皇帝休烈, 平一宇内, 德惠修长”[1]261等描写皇帝“文治”的词句。 除了政治地域上的统一外, 秦始皇还将大一统的理论拓展为文化制度层面的改革。 东观刻石中的“作立大义, 昭设备器, 咸有章旗”[1]250, 琅琊刻石中的“器械一量, 同书文字”[1]245等, 点明秦始皇“一法度衡石丈尺, 车同轨, 书同文字”的贡献。 “车同轨, 书同文, 行同伦”[14]920也是《礼记·中庸》中倡导的有德之君的国家政策。
在统一六国的战争观上, 刻石铭文中“黔首安宁, 不用兵革”[1]245等语句吸收了儒家“仁”的思想, 秦始皇对大兴兵戈、 武力扩张持否定态度。 秦灭六国, 是因六国强暴, 秦国兴兵诛无道是正义战争和平息战乱的统一战争, “六国回辟, 贪戾无厌, 虐杀不已。 皇帝哀众, 遂发讨师, 奋扬武德。 义诛信行, 威旁达, 莫不宾服”[1]249, “遂兴师旅, 诛戮无道, 为逆灭息”[1]252。 这种表达借用了儒家道德价值观中“以至仁伐至不仁”[15]235的战争观, 将兼并战争美化成为实现自身“仁政”和大一统目标的正义战争。 这再次表明, 秦始皇在维护其统治秩序, 打造他的帝国蓝图的过程中, 已经开始由一味重法家的“霸道”, 转而向儒家的“王道”靠近。
秦刻石铭文的儒家思想除了表现在“大一统”的观念上, 还突出表现在对儒家伦理道德的规定中。 秦刻石中所体现的儒家思想中的伦理道德观重点在“礼”。 礼是仁的外在表现, 它来自儒家处理人际关系中使用的道德要求, 由血缘宗法的“孝”和“亲亲”推及国家社会层面, 这种道德要求, 《孟子·滕文公上》曰:“圣人有忧之, 使契为司徒, 教以人伦:父子有亲, 君臣有义, 夫妇有别, 长幼有序, 朋友有信。”[15]125《礼记·礼运》中也说:“父慈、 子孝、 兄良、 弟弟、 夫义、 妇听、 长惠、 幼顺、 君仁、 臣忠, 十者谓之人义。”[14]376将孟子所说的伦理中的关系进一步解释, 并认为这是需要“礼”来维护的。
秦始皇刻石的铭文中, 有明确的上述人伦和仁义的描述和规定, 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对“君仁”的描述。 在秦始皇为其国家一统歌功颂德时, 常常掺杂有“皇帝之德”[1]245“皇帝明德”[1]250等对自身德行的赞扬。 此外, 秦始皇还将自身的治理理念向儒家靠拢, 以求在行动上能达到儒家“仁君圣王”的标准, 多篇铭文提到勤政爱民。 琅琊刻石刻有“皇帝之功, 勤劳本事。 上农除末, 黔首是富”[1]245, “忧恤黔首, 朝夕不懈”[1]245, 东观刻石刻有“皇帝明德, 经理宇内, 视听不怠”[1]250。 秦始皇尤其强调了对百姓产业的重视, 这些语言, 体现出了《周礼·地官》中所说的“保息养民”“安富恤贫”的思想。
秦刻石中对于“子孝”“夫义”“妇听”也有着较为突出的体现。 孝悌是血缘亲情之爱, 是儒家伦理道德的核心思想, 秦朝对于孝道的提倡一直以来都是学术界关注和认同的。 云梦睡虎地秦简中对于秦朝的孝也有记载。 秦简《为吏之道》里认为“君鬼、 臣忠、 父兹、 子孝, 政之本殹”[16]169, 明显将孝道作为了为政的根本之一。 峄山刻石铭文中有:“上荐高庙, 孝道显明。”[17]10讲秦始皇在宗庙中为秦国祖先们献上新的封号, 以显露出他的孝道。 琅琊刻石中有:“以明人事, 合同父子。 圣智仁义, 显白道理。”[1]245该句与《礼记·乐记》中的“合父子之亲, 明长幼之序, 以敬四海之内, 天子如此, 则礼行矣”[14]635如出一辙, 所以, 秦始皇刻石表达了同儒家礼治一样的想法, 即父子相亲, 长幼有序, 礼法才能在四海通行。 刻石中同样对男女夫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界定。 “贵贱分明, 男女礼顺, 慎遵职事”[1]243“昭隔内外, 靡不清净”[1]243“防隔内外, 禁止淫泆, 男女洁诚”[1]262等, 都描写了秦始皇试图构建的夫妇有别、 男女守礼的社会伦理秩序。 会稽刻石中有“饰省宣义, 有子而嫁, 倍死不贞”[1]262“夫为寄豭, 杀之无罪, 男秉义程。 妻为逃嫁, 子不得母, 咸化廉清”[1]262, 更是特别强调了夫妇之礼的具体内容, 体现出了“夫义”“妇听”的人义观点。
从这一点上看, 秦刻石所反映的思想与李斯的思想迥然不同, 反而有儒生博士所主张的儒家思想的痕迹存在。 李斯也强调了秦始皇应当统一六国, 兼并天大, 统一制度和文字, 但是, 其表达方式更倾向于法家的思想提倡的暴力统一和对人民的统治而非教化。 《史记·李斯列传》记载, 李斯曾说:“今诸侯服秦, 辟若郡县。 夫以秦之强, 大王之贤, 由灶上骚除, 足以灭诸侯, 成帝业, 为天下一统, 此万世之一时也。”[1]2540可以看出, 在大一统思想和战争观上, 李斯更强调诸侯的“服”并非建立在君王的“德”之上, 而是要以秦国的“强”来“灭”诸侯, 突出了法家的霸道思想。 对于民众的统治, 李斯作为法家的代表, 奉行的并非秦刻石中“光施文惠, 明于义理”[1]249“黔首改化, 远迩同度, 临古绝尤”[1]250的教化德政的统治策略, 而是延续和发扬了法家严刑酷法、 愚化民众的政策。 他认为诸子私学, 使人“入则心非, 出则巷议; 非主以为名, 异趣以为高, 率群下以造谤”[1]2546, 请求“焚书”, “请诸有文学、 《诗》、 《书》、 百家语者, 蠲除去之。 令至满三十日弗去, 黥为城旦。 所不去者:医药、 卜筮、 种树之书。 若有欲学者, 以吏为师。”[1]2546
四、 结语
李斯虽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书法名家留名于史册, 七篇秦刻石也传言为李斯所书, 但通过详细剖析史料可以清晰看到, 秦汉早期史料并未提及秦刻石铭文的作者身份, 且李斯作为秦刻石作者出现时间较晚, “李斯工篆”的形象随着时间而逐渐丰富和突出, 更有可能是随着魏晋和隋唐时期书法艺术的繁荣而出现的附会与建构。 并且, 秦朝律法严苛, 职官分工明确且严格, 相较于李斯, 秦朝的博士官博通古今, 且作为奉常的下属官, 更有资格参与祠祀祭典和封禅文书的工作中。 同时, 从7篇秦刻石铭文的内容看, 秦朝统治者所建构的统治理想蓝图有着浓郁的儒家仁义德治和圣贤礼法的教化内容, 与李斯所主张的严刑酷法的法家思想有较大出入, 故秦刻石内容当更有可能为秦朝博士官所作。 同时, 铭记功德的秦刻石中儒家思想的存在, 也体现了秦朝统治者统治思想中的儒家倾向的价值取向。 这一方面反映出秦汉早期史料中由于受到政权交替影响而产生的史书记载的局限性; 另一方面也能看出在战国秦汉社会转型之际, 随着王朝的统一, 社会结构的逐渐稳定, 社会思想由百家争鸣向文化整合演进。 秦始皇采取了实用主义的原则, 采取儒法兼有的统治思想。 这种实用主义的统治思想在后世被汉朝的统治者继承发展, 融汇形成了汉朝兼通儒、 法、 道、 阴阳等多家思想的新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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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湛贵成]
OntheAuthorshipofQinSteleInscription—InfluenceofConfucianisminQin’sGovernancePolicies
DING Yan-jie
(CenterforStudiesofQiluCulture,ShandongNormalUniversity,Jinan250014,China)
Previously the inscriptions on the Qin Stele is thought to be composed by Li Si, however historical findings suggest that Li Si inventing the Small Seal Script and the Qin Stele is a gradual process, raising the question of whether Li Si did inscribe Qin Stele, or the real author is yet to be known. Qing and Han dynasties have a comprehensive historian system. The Doctor is a title given to Qin historians, which is recorded in historic writings and recognized by performing the Fengshan ritual along with the Emperor Qin Shi Huang. Qin Stele inscriptions have significant evidences to be influenced by Confucianism, indicating a Qin Confucian Doctor migh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Qin Stele, instead of Li Si. Qin Stele inscriptions reflected the Qin social policies emerged from the Warring States to the Han dynasty’s political reforms and cultural fusions.
Qin Stele; Li Si; Small Seal Script; Confucianism
K233
A
1009-4970(2017)10-0041-05
2017-05-02
丁燕杰(1993—), 女, 山东济南人, 硕士研究生。